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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451 - 7500 筆)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12-GA、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1-BQ、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09-S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2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9-GM、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J-53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3-46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X-R29、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35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181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PA-899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8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73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化學需氧量1,090mg/L、生化需氧量667mg/L及懸浮固體38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生化需氧量30mg/L及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中心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9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58.4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37851號函說明三表示,貴事業承攬安地不動產開發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909號]已於111年9月1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2月20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1年10月1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14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32096號函說明四表示,貴事業承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檢修庫股道及廠房延伸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 00462號]已於110年8月1日先行動工,其該2棟建築工程進度達90%,惟本局於112年2月15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2年2月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2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38157號函說明三表示,貴事業承攬乙丞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007號]已於111年7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2月20日查詢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資訊統,貴事業遲於112年2月14日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4月14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營運申報系統,貴事業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收受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R-1106)30日內完成再利用(聯單號碼:F17007361120074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3/05/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清洗清運食用油脂之車輛及廠區地面產生之含油脂廢水流至廠區外水溝,致油脂淤積於水溝且產生異味,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砂石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08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21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堆置場(X001~X009)及裸露區域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管制規範,依前述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之規定,缺失如下:1.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者,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缺失點數4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4點。3.公私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採行噴灑化學穩定劑或灑水措施者,噴灑量或頻率不足,缺失點數4點。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78-M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67-RT、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F-22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32-BZ、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J-30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G-535、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M-03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Q-54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291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4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5330、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4月1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V-848、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110年度定期檢驗,經本府另以限期改善通知,屆期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P6-560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砂石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912-03號),經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區廢水處理設備稽查,缺失如下:1.查污泥壓濾脫水機2(T01-09)至污泥貯存槽2(T01-07)間銜接三通管,未依許可證內容登載。2.製程下方有一匯流井,查係製程產生之泥水會流至匯流井,現場量測該匯流井為115.2立方公尺(長21.7×寬5.9×高0.9(公尺)),未依許可證內容登載。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100-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1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化學需氧量20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18日會同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新坡派出所於觀音區大湖路540號前攔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042-VN)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3/05/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草漯派出所通報貴廠化學槽車(車號:907-S2)行駛於路面時槽內液體溢出至路面且有輪胎濕潤痕跡,溢漏至地面時有冒煙情況。後經本局至貴公司觀音廠瞭解,經查該車輛於上午載運化學成品鹽酸至友達光電公司龍科廠(桃園市龍潭區龍潭科學園區龍科街228號),因載運過程中未確實將槽車上方通氣孔緊閉,造成行駛時鹽酸由上方通氣孔溢滿至槽身後滴落於路面,致使污染道路。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8日派員至觀音區工業八路35巷159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加工業,查廠內設置噴砂機臺12組,馬力與電熱合計達66.6千瓦,使用鋼珠作為噴砂原料,經貴廠人員提供111年度鋼珠進貨單據約13公噸,廠內庫存剩餘量約2公噸,故111年度實際研磨材料使用量約11公噸,且貴公司廠房規模達2,400 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 、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二批第二類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金屬品加工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府核發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逕自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含印染整理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1)」,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6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搖粒機(E120)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110)之壓降儀錶顯示值為3.8mmH2O(許可範圍:1-3mmH2O),經貴廠人員清理該其他袋式集塵器後,壓降儀錶顯示值為0.2mmH2O,仍未能符合許可證操作內容。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之穩鑽德企業社從事廢塑膠(R-0201)批發零售業,屬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臺端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9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 111年12月8日派員至貴廠督查,查貴廠核定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將廢酸洗液(R-2502)再利用製成為氯化鐵及氯化鈣,惟貴廠將廢酸洗液製成為硫酸亞鐵逕行販售並開立銷售發票,與其登載產品內容不符;嗣經中區督察大隊於112年2月14日再度派員至貴廠後續追蹤,經查貴廠亦將未反應完成之廢酸洗液委託非法業者施O祥清運,施O祥另委託陳O洋外運棄置,造成桃園市、苗栗縣、臺中市等土地遭受重金屬污染,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勘查,於廠內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R-0801),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檢具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身份,惟查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定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未依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逕自將廢人造纖維堆放至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廠區。
處分日期
2023/05/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甲級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之規定辦理;本局於112年4月1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並請貴公司配合調閱111年4月12日至112年5月19日之錄製影像,惟貴公司無法配合本局調閱上開錄製影像,亦未因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通報或函知本局,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749-00),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周界巡視,是時有明顯異臭味散布情事,後本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鑽孔機(E001)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壓降儀錶顯示值為5mmH2O(許可範圍:20-70mmH2O),經貴公司人員清理管線內阻塞物後,壓降儀錶顯示為2mmH2O,仍未能符合許可證操作內容。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E-316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LP-909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 H1403-08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73mg/L,生化需氧量:15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50mg/L、生化需氧量:80mg/L)。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9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水蒼橋下之牛欄河稽查,現場水色呈泥黃色,經巡視至上游,查貴公司因施作「109年度油彈庫睦鄰捐助專案計畫-三和、三水、高平、高原等4里基礎建設及道路改善工程」,施工工區原土高於擋土牆約30公分,現場正進行原土高度整治與擋土牆等高作業,惟未設置防護措施,使土壤散落至河床,致下游河域呈泥黃色,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牛欄河)。
處分日期
2023/04/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1年10月6日於本市桃園區春日路往經國路方向攔獲砂石車,查獲貴公司車輛(車頭KLF-7771、車斗HBC-1719)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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