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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951 - 110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3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413mg/L、化學需氧量:65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標準限值依序為:80mg/L、150mg/L)。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公告事項一:「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三)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款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各行業,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者。…」;公告事項二:「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應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46B7104)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9年12月2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000萬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500萬元,貴公司其他硫酸化合物製造程序(180039)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料回收產生之酸性廢液或污泥(廢棄物代碼:A-8301)〕,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管制編號:H46B710)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樹仁三街581-6號經營泳興豆腐店,案經本局於110年8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臺端將豆腐店產生之豆渣直接排放至廠區旁水溝,致水溝有豆渣殘留並產生異味,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3日1時35分接獲通報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圓光路二段556號廠房發生火警事故,於2時15分派員抵達現場時仍持續燃燒,經調查係貴公司管理不當導致發生火災,並於事故點上下風處檢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數據有明顯變化,惟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橡膠製品製造程序-其他橡膠製品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3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嗅得些微橡膠異味,污染源-混練機(E002)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1)壓差值:110mmH2O(許可核定範圍230~450mmH2O),貴公司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工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此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470330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7年2月14日核准在案,貴公司登記資本額逾1千萬元且貴公司之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管制編號:H4703306)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廠內廢塑膠(R-0201)、廢紙(紙箱)採露天貯存方式,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貯存地點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循線查獲貴公司將一般廢棄物堆置於該處,貴公司於路旁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區外有明顯胎痕,污染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號(KB-6978)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10年8月27日內至指定地點完成汽車排氣不定期檢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276等6筆地號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該工程正進行結構作業,查貴公司將結構作業產生之廢水經由沉澱槽沉澱,再以馬達抽取至工區外道路側溝排放,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有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2.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公告事項一、(五)印刷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0年12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1年1月2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使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及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臺端燃木鍋爐作業中,查獲鍋爐使用之燃料係業者向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 惟臺端未具備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5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109年6月1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乙批(6只貨櫃,報單第AT/09/193/H0632號),經基隆關桃園分關認定整批貨櫃皆為不合格須全數辦理退關作業,貴事業於109年7月16日僅辦理1只貨櫃退關,尚有5只貨櫃賸餘貨物未辦理退關,故本局前以109年11月12日桃環事字第1090103963號函(諒達),限期貴事業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1月17日桃環事字第1110001802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2月18日前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2月22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5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本次執行111年2月22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5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於109年6月9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L/09/193/H0603),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27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本局前以109年12月23日桃環事字第1090113503號函、110年1月18日桃環事字第1100004055號修正函限期於110年1月25日前提報「復運進口」申請,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1月17日桃環事字第1110001826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2月18日前提報「復運進口」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2月22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6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復運進口」申請,並依海關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並委由合格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2月22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5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於109年6月12日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遭國外退回貨物1批共6只貨櫃(報單編號:AT//09/193/H0621),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3月22日會同基隆關、貨櫃場及貴事業代表辦理協助查驗工作,認定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本局前以110年5月10日桃環事字第1100038300號函限期於110年5月31日前提報「復運進口」申請,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1年1月17日桃環事字第1110001811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2月18日前提報「復運進口」並完成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完成按次處罰。三、再經本局111年2月22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事業賸餘6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復運進口」申請,並依海關規定辦理廢棄物退關出倉,並委由合格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2月22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貯存地點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楊梅區幼獅段965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堆置土石方經現場量測堆置總體積約16409.6立方公尺,其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堆置場。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未依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運作,增設3台3缸染色機(1台1缸作業中)及1台定型機(作業中),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限期於​110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改善期限屆滿於​111年1月17日派員複查,查增設之污染源機台仍有2台2缸染色機作業中,仍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30日,查獲貴公司使用電腦挖礦(比特幣)設置之排風扇運轉音量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5款規定限期於​110年8月29日晚間22時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453);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4日再次派員前往複查,仍有貴公司設置之排風扇(機)運轉音量,並於晚上10時16分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1.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42分貝),均能音量超出管制標準9.8分貝(5分貝<超出值≦10分貝)。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5日11時28分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建國段771、772等2筆地號稽查,貴公司於現場使用打摏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9.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並限期於110年8月23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分別於111年1月18日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98.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加州團膳企業社產生之廢水雖經油脂截流槽、攔污柵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乳白色,乳白色廢水流至廠外溝渠再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明顯色差。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3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34地號等起造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進行土方開挖階段設有沉砂池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不符。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工廠登記(編號:99626033)核准廠址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鼎鐘路210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75、75-1地號)與110年12月17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88657號裁處書,經查獲臺端所屬事業(即鼎鐘實業行)擅自擴大廠區至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1、7、8、10、38、39、36、37、37-1、65-1、66、69、71、71-2、90及92地號等16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工廠登記(編號:80682560)核准廠址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17鄰高上路二段156巷280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813地號)與106年4月21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88937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桃園市新屋區青田段585-4、588、812、814、815、834、835、836、837、838、839、840及841地號等13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6月24日報運進口NYLON PA6 FISH NET WASTE一批(報單號碼:AW//10/153/F6248),經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通報「傳真電文(110)基五驗字第076號)」並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判定結果,查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五堵分關附有其採樣之化驗報告,顯示來貨FISH NET中含有NYLON及POLYESTER(PET)等成分,且貴公司亦提供說明書表示,該批櫃貨購自美國RJM INTERNATIONAL, INC.其係貿易公司,並非塑膠製造工廠,故該批貨物判定屬廢棄物且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染整廠(管制編號:H4600551)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公告事項一:「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者。…」;公告事項二:「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應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先予敘明。二、經本局110年9月22日桃環事字第1100080290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前開完成改善係指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備公文,限期改善時間為110年11月1日前改善完畢,惟貴公司染整廠迄今未提送「廢棄物專責人員申請」,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染整廠(管制編號:H4600551)未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9月22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違規情節
場內飼養禽畜未有保持場內環境整潔,致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場內有產出禽畜糞(R-0104)及死廢畜禽(R-0112),惟未將禽畜糞(R-0104)及死廢畜禽(R-0112)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場內禽畜糞(R-0104)係提供農民作為肥料使用,惟臺端未將禽畜糞(R-0104)於清除或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前,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M02製程程序運作中,惟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壓差值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並限期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7月7日至貴公司複查,現場M02製程程序運作中,惟洗滌塔(A003)壓差值為:0mmH2O(許可範圍20~60mmH2O),仍未符合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缺失如下:(1)第七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十點。(2)第八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妥善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四點。(3)第十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四點。前項所述缺失總計18點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9N-638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99-W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D-563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013-KU)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9.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05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23,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5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171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現場從事出土作業,作業期間清洗道路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道路側溝,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110年12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110年12月29日)派員複查,查前揭溝渠仍有淤泥污染,貴公司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2日上午10時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於110年8月6日向桃園市政府變更工廠登記證(證號:99717928),原工廠登記證事項百福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梅獅廠(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40、42.46號),變更為百福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梅獅一廠(地址: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路40號),惟貴公司未能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後20日內(110年8月26日前)完成核可文件變更,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2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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