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101 - 111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11月份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0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11月份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8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0年12月8日現清字第1101208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劉俊毅之戶籍地址已變更,並於110年10月14日換發國民身分證,惟貴公司未於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0年11月11日觀音環境-立誠字第110111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9年12月9日辦理變更登記並變更負責人邱創海之戶籍地址,惟貴公司未於30日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製程污染源皆作業中,惟貴廠其他袋式集塵器(A004)之壓差計損壞致無法正常運作,未能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第二級:每六個月檢測一次,於每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及七月至十二月期間應各執行一次檢測。惟貴廠11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110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01-Q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LAT-9318)110年12月2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二段468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3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3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開發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E2586),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府環水字第1100062154號),惟工區內未設置完整沉砂池A2(有效容量為長8m×寬8m×深1m=64m3),工程作業廢水亦未經過沉砂池沉澱,逕自以2座沉水馬達連接PVC管線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7,26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違反地點經營戴阿枝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場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0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00mg/L),本府爰依法限期臺端改善;後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30日派員至貴場複查,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會應於111年1月31日前申報110年5月至12月之紀錄,經查貴會未於111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請表(空污管制編號:H110H73006-1),貴事業承攬吳義-農舍拆除工程[合約金額:200,000元,工程面積:169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園007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動工。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23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306531號函說明三表示,該工程(管制編號:H47B9264)已於110年9月12日先行動工,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遲於110年11月1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係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4.電力設備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先予敘明。二、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 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結果,貴公司於110年3月5日辦理變更登記並變更公司地址完成,惟貴公司未於法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貴公司111年1月25日泰隆字第111012501號函陳述意見本局收悉,惟未熟諳環保法規尚無法泯滅其事實,另查貴公司曾違反前開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並經本局於105年3月15日以桃環事字第1050020268號函裁處(裁處書字號:44-105-030003)在案。綜上所述,貴公司違規事實明確,本局逕依法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2/02/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事業110年10月至11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逕依法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從事噴砂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金屬品加工程序所稱之乾式噴磨(噴砂)處理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預拌混凝土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M01),證號:H5780-01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4日至貴廠進行查核,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共有3個(X001~X003),可堆置之地號為龜山區龍壽段903、904及906,惟現場堆置場編號X001有部分堆置在龜山區龍壽段952號,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膠帶製造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膠帶製造程序-膠帶業製造(M01),證號:H6551-0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12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塗乾機(E102)操作中,防制設備吸脫附及冷凝設備(A102)操作中,至緊急排放管道查佈機(E101)、烘看,儀表顯示風量為26.8CMM,至採樣口以火焰離子化偵測器(FID)量測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範圍為700-900ppm,且採樣口處為正壓。貴廠操作許可證流程圖核定緊急排放管道平時不得使用,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故本府110年7月28日及110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現場審查,現場從事塗料及溶劑生產,製程係將塑膠溶劑、烤漆溶劑加入色粉及樹酯,經由攪拌機混拌即為成品(塑膠塗料、烤漆塗料),現場使用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甲苯及二甲苯,110年1月至12月總有機溶劑使用量為36.9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9月6日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10年7月15日派員前往現場審查,現場從事鋁製品鑄造程序,製程係將鋁錠投入熔解爐後,鑄造成非鐵金屬製品。查現場共有7座熔爐,規格分別為4台250公斤/批、2台500公斤/批及1台1,000公斤/批,總設計3,000公斤/批,每月鋁錠購買量50~100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貴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路段1777-50地號等5筆土地承造從事桃園區中路段興建全齡型學前教育與照顧機構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31日11時8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摏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94.5分貝,未符合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特定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之規定,並限期於110年2月2日17時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10年2月3日至周界相同地點複查,量測全頻均能音量81.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30日7時13分派員稽查,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手持式攪拌動力機具、水泥攪拌機、吊掛機)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35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1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5月4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803),限期110年6月4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中心於110年6月1日提送放流水合格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3日派員查驗,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2.2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承造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E2586),惟該工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小法廠(管制編號:H51B601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9年8月19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4,500,000,000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974,954,200元係屬上開公告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貴公司小法廠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0年9月4日離職,貴公司未於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15日內指定代理人並報備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9月23日桃環事字第1100081269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限期改善時間為110年12月22日前改善完畢,惟貴事業迄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且未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尚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2月22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9年10月16日核准在案,貴事業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代碼:250022)產生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逾60公噸,迄今尚未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4.電力設備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490874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鐘錶製造業、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及光學儀器及設備製造業除外)、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電力設備製造業、6.基本金屬製造業、10.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彈簧製造業及金屬線製品製造業除外)〕,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先予敘明。二、另依貴事業110年10月25日未具字號函所填報工廠基本資料暨相關附件,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包括手套、打包帶、塑膠袋、破布、膠帶、優力膠、生活垃圾、廢油、廢鐵、廢銅、廢鋁、廢白鐵、廢塑膠籃、廢棧板、廢PE膜、廢紙等,非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五所列可免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適用對象,惟查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2/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收受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並分選,係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2/02/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授權訂定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資源化產品申報錯誤〔其他玻璃纖維(230299)〕,復經貴事業函報已完成修正,惟貴事業申報資料錯誤之事實,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7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860-KJM)110年12月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8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超出值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從事豬腳滷製作業,查其廢水經收集至油水分離槽後排放,惟油水分離效果不佳,導致油水流至廠外溝渠續流至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茄苳溪)。
- 處分日期
- 2022/01/26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設置之工廠從事印刷油墨製造作業,經查貴公司製程係以環氧樹脂為原料,經秤重、攪拌、混合研磨及攪拌等程序後產生成品-UV印刷油墨,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第二批第一類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1/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貴公司至本局「工廠環判智慧E化系統」登載內容,貴公司變更前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6.基本金屬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貴公司為營運中工廠,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5
- 罰鍰金額
- NT$13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H3162-06),其許可核定之堆置場X001~X004地號土地為桃園市大園區圳頭段後館小段(下同)516、517、517-1、518、519、520、521、521-2、521-3、521-5、521-7等,惟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另於未列於許可證之408、408-2、409、410、411、412、413、414、415、515、514等地號土地進行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之堆置,與許可證頁次14/15參、其他規定事項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經本府告發並限期於109年2月19日前完成改善;後貴公司提出2次限期改善展延申請,經本府同意展延至110年8月12日在案。2、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0年8月16日複查後仍未改善,經本府按次處分並限期於110年12月28日前改善完成;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3日再次複查,原違反之情事仍未完成改善,貴公司仍於前述未列於許可證之地號土地堆置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與許可證頁次14/15參、其他規定事項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執行第2次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1/24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砂石加工處理製程(M01)下方設置一座沉澱池收集作業廢水,以溢流方式匯集至沉砂池T01-4,未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
- 處分日期
- 2022/01/2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砂石加工處理製程(M01)下方未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之沉澱池收集作業廢水時,已滿載且溢流至廠區周圍,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本市龍潭區健行段791等1筆地號土地貯存、拆解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登記機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罰鍰金額
- NT$94,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保局稽查時使用pH:10標準液進行自動監測系統比對,貴事業現場系統pH顯示紀錄值為10.2,狀態代碼應顯示超限紀錄值11,惟貴事業自動連續監測系統卻顯示正常排放紀錄值10,依照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當監測標的超出放流水標準pH:6~9,自動監測系統狀態代碼應顯示超限紀錄值11。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廢塑膠(R-0201)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堆置於廠房外,惟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所示,前揭廢棄物應貯存於廠内,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1/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係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0.金屬製品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先予敘明。二、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廠製程屬「第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201燃油鍋爐之排放管道P2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氮氧化物濃度檢測,惟查貴廠自106年4月1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109年期間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1/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6779-T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T02-06活性碳吸附裝置有廢水迴流至T01-02集水井,排放許可證未登載且未依規定迴流至T02-01調整槽,以上行為未依核准之排放許可證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1/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現場操作紀錄表未依規定紀錄重補劑加藥量。
- 處分日期
- 2022/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逆洗式袋式集塵器(A004)壓降為0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證操作值:60-180mmH2O)。
- 處分日期
- 2022/01/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集塵器(A002)壓降為4 cmH2O(許可範圍為8~25 c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許可證內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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