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251 - 11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2/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16日環署循字第1101158487號函辦理。2.經110年11月24日本局事業廢棄物稽查工作紀錄表內容,貴事業表示確實有進口廢塑膠作為製程原料使用,惟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3,84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請表(空污管制編號:H110HC3008-1),貴事業承攬莊鳳妹-農舍拆除工程[合約金額:75,000元,工程面積:225.67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觀00097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營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動工。依據桃園市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4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迄今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觀00097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4月3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再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依上開規定委託清除、處理,惟貴事業承攬莊鳳妹-農舍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觀00097號]已完工且未提供廢棄物流向相關資料,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經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工廠設立核准日期:88年8月9日;工廠登記核准日期:89年8月28日;最後核准變更日期:90年10月24日)工廠登記狀態:生產中,為營運中工廠。二、次查貴公司雖以110年110年10月29日亞環字第11010002號暨110年11月18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惟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本府於109年9月21日府環空字第1090240934號同意王○○設置於貴廠(管制編號:H5389275)擔任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代理人,惟依據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之110年11月9日線上申辦LC20211008005號,王○○業於109年9月30日離職且未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於更動日15日內重新申請核定設置代理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聚乙烯醇(PVA)成品加工作業,製程使用聚乙烯醇以溫水及甘油加溫攪拌混合,係以化學合成方法製造產品,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且製程產生之作業廢水經沉澱池後排放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焚化程序(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證號:H6059-02號,有效期限自109年12月28日至114年12月27日止。前述製程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一次,查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資料及廠方提供之測試校正日報表及本局派員於110年12月1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發現110年11月2日未進行不透光率及排放流率校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GF-0220)於行經本市路段時,經民眾檢舉機動車輛發出噪音妨害安寧;本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按規定查證檢舉內容,發現貴公司車輛前於110年09月27日噪音檢(查)驗合格在案,惟依110年11月02日檢舉內容顯示係使用未認證排氣管發出噪音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6年05月25日府環噪字第1060120033號公告事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經主管機關檢(查)驗合格之車輛不得有使用未認證之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亞昕一見集合住宅等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8月21日7時11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及砂石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麗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將出土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有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69,7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區內雖設有沉澱槽,惟沉澱效率不佳造成泥水排入工區外溝渠並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河段水色有明顯落差情形,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10年5月19日審桃市一字第1100051828號函所附勾稽資料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6.基本金屬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0年12月2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有營運行為,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衍生性廢棄物事業員工生活垃圾(H-0002)、廢潤滑油(D-1703)、無機性污泥(D-0902)係以密閉方式存放,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辦理,惟現場卻以露天方式存放,貴事業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衍生性廢棄物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辦理。惟案經本局於110年11月12日派員至貴事業現場查核發現,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事業員工生活垃圾(H-0002)、廢潤滑油(D-1703)、無機性污泥(D-0902),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屬觀音廠工廠登記(編號:99623295)核准廠址為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18鄰草漯295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觀音區草漯段1880、1881、1882、1883、1884、1884-1、1885、1901及1883-3地號,重測後為觀音區忠孝段622、625、623、615、617、616、618、629及613地號),惟與109年8月20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登載地號為觀音區草漯段1880、1881、1882、1883、1884、1884-1、1885、1886、1887、1888、1890及1901地號),再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2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311037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所屬觀音廠擅自擴大廠區至觀音區忠孝段621、628、631及636地號等4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屬觀音廠工廠登記(編號:99722387)核准廠址為桃園市觀音區5鄰草漯33之15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觀音區草漯段2116、2117、2118、2119及2120地號,重測後為觀音區保障段198、210、216、220及221地號)與107年8月23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5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97399號裁處書,經查獲貴事業所屬觀音廠擅自擴大廠區至觀音區保障段194、199、226、228、479、482及491地號等7筆土地涉違規使用,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2)」(環空操證字第H3259-06號),有效期限至113年11月19日止,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5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觀音區忠孝段621、628、631及636地號等4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39,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固定污染源-旋轉窯式焚化爐(E001),該污染源前方及後方共有二處上銜接處於升載中噴出大量黑煙並逸散於大氣中,惟未依照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密閉收集,造成周界空氣污染,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6月6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惟貴公司仍未將前開缺失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處從事國道一號桃園交流道動線改善工程(第164期標),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如下: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上述缺失共計14點。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抽測廢水處理設備與貯留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沉砂池未依規定鋪設不透水材質及非下雨期間最高液面距離池頂高度小於1/2。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桃園市觀音區承攬大潭8及9號機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及廠房與相關設備採購帶安裝案,惟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色廢水續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68mg/L、生化需氧量:43.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生化需氧量:30mg/L)。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31,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每日紀錄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觀音區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7號機單循環擴建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採購帶安裝案,案經本局於110年9月17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至桃園市觀音區潭工段6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工程車輛於出入口前輪胎挾帶泥沙,造成鄰近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露天堆置生活垃圾(D-1801)及廢紙混合物(D-0699),惟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有污染地面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1/12/26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惟經本局一年內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廢清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本局110年7月12日桃環事字第1100056292號、110年11月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2388號、110年12月24日公務電話紀錄表),爰依廢清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故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命貴事業停止營業。
- 處分日期
- 2021/1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6-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規定辦理,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期限完成修復,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H6903-00」,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0年4月22日起至115年4月21日止,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平鎮區鎮東段1247、1250、1372、1370及1381地號等5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沈降室(A011)、旋風分離器(A002)、振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洗滌塔(A001)皆未開啟,造成固定污染源熔爐區(E001)產生之廢氣未處理即逕自排出,影響周界空氣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刻正使用吊掛機具進行吊掛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園市立體停車場統包興建工程(桃園區廈門街、 龜山區停18)-桃園區廈門街立體停車場興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7月27日7時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操作進行吊掛車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廢水專責人員當日未在場,然未依規定備有請假紀錄簿(單)提供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因故未能常駐在場時填寫。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56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為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桃市環排許字第H0088-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24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六價鉻:1.6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六價鉻:0.5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23日派員至合江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場址稽查,本次依核定之整治計畫定稿本之第一查核點內容,應執行土壤開挖改善工程,惟至現場時發現土壤均無動工,其稽查結果發現合江工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未依整治計畫內容實施,且整治工程未達查核點,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2日於本市大園區中山北路277之1號(本市大園區特內海墘段特工區小段50-1地號)執行土壤污染查證,其結果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項目檢測值最高達4,110毫克/公斤,已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故本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於110年11月16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292748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配合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110年3月10日至麥可環保有限公司(109年3月11日更名前為繹群環保有限公司,110年6月3日再次更名為義翔環保有限公司)偵查,該公司廠區後方堆置廢塑膠混合物(D-0299),並於同年3月30日通知貴廠總經理柯○恩到案查獲前揭廢塑膠混合物部分係貴廠營運產出之廢棄物,貴廠未委託主管機關核准之清除、處理機構(即麥可環保有限公司)進行廢棄物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行號(中原衛生清潔行)進行廢棄物清除行為,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第1項規定辦理:「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經查台端所屬行號(中原衛生清潔行)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便於110年6月15日清除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特一營之水肥廢棄物,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務,製程係將鋁製品以鑽孔機、攻牙機及磨邊機等加工製成成品,惟作業產出之鋁屑未妥善收集,散落於廠房外地面,導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12/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露天堆置紡織污泥(R-0906)廢棄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5.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標準: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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