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301 - 11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0年11月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2388號函限期於1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2.惟經本局110年12月24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仍放置於海關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2月24日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將砂石、瀝青刨除料堆置於本市龍潭區龍源段750地號上,惟與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不符,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園捷運綠線GC02標南出土段至G07站(不含)間地下段土建統包工程,查貴公司將地下水沖洗地面產生黃橘色廢水由導溝流至道路測溝,並沿道路溝渠續流至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桃園區建新街送水管工程」,查貴公司使用點井抽水至工程內沉澱槽,惟沉澱槽效果不佳,導致黃橘色含泥廢水流至道路側溝,並沿道路溝渠續流至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抽查測量廢水處理設備抽水站(T01-05),尺寸為11M*6.6M(許可登載13M*7.5M);另查抽水站(T01-05)旁設置3座圓形桶槽儲存廢水,惟未登載於許可證內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19地號承造集合住宅工程,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污水處理措施(沉澱池及陰井)沉澱效果不佳致夾雜懸浮固體之土黃色廢水未經妥善處理即排放至各級排水路,污染承受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機械室增建工程(合約金額:53,400,000元,工程面積:569.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089號,管制編號:H51B8804),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5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134717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B棟)已於108年11月2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6月2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承攬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機械室增建工程(合約金額:53,400,000元,工程面積:569.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089號,管制編號:H51B8804)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上開工程於108年11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依上開規定委託清除、處理,惟貴事業承攬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機械室增建工程(合約金額:53,400,000元,工程面積:569.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089號,管制編號:H51B8804)(B棟)之工程進度已達100%且未有相關廢棄物流向之紀錄,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可口可樂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空調設備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94,250元,工程面積:37,98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雜字第會桃00002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0月28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82686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該工程已於108年5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工廠登記(編號:03000192)核准廠址為桃園市八德區福興里17鄰長興路忠孝巷32號(工廠登記核准地號:桃園市八德區新興段249、252、254、258地號內247、248、255、256地號與110年10月15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一致,惟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10日府經工行字第1100292452號裁處書,發現貴事業擅自擴大廠區至八德區新興段233、237、242、243、246、257及260地號之土地違規作為工廠使用。二、另本局於110年11月1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八德區福興里17鄰長興路忠孝巷32號)稽查情形如下:1.現場會同貴事業人員查核,經貴事業人員表示確實有違規使用地號(八德區新興段233、243、260等)之情事。2.貴事業現場衍生性廢棄物貯存區(D-0299、D-0799)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908190006)所核准衍生性廢棄物貯存區平面配置圖不符。三、綜上,貴事業現場實際營運情形與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執照號碼:(110)雜字第會桃00002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5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1日、8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回收處理,先收受廢塑膠料R-0201後,再進行撕碎、破碎、粉碎及水洗等處理製成塑膠粉碎片販售,現場作業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0年11月19日前往本市新屋區後湖小段206、207、208、209、211地號稽查,貴事業現場係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砂石碎解加工)作業,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查108年1月至110年4月間廠內產出之廢塑膠,委託合格再利用業者富合企業社進行再利用,惟貴公司未與富合企業社簽訂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殘紗紙管(廢紙混合物,D-06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紙管(廢紙,R-0601)售予未領有合格再利用身份業者(承宥企業社)。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殘紗紙管(廢紙混合物,D-0699)售予未領有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昱塏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1/12/22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464038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5月10日核准在案,貴公司登記資本額逾1千萬元且貴公司之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惟貴公司遲於110年10月21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廠排放管道發現輕微灰煙情事,廠區內可見得粉塵飄浮,惟旋風分離器(A006)壓降數值為37mmH2O(許可證許可範圍:50~150mmH2O),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稽查,經查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9、X002至X006、X007至X008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八德區新興段258、255、249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桃園市八德區新興段233、237、242、243、246、257、260等7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5/16)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開立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18-1地號土地承造厚陞建設-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5月24日23時1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灌漿)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建新段936等3筆地號土地承造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日11時4分派員前往稽查,於周界量測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0年7月6日11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6日14時43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82.8分貝,仍超出管制標準10.8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從事灌漿作業,作業過程中不慎將水泥滲漏地面,貴公司沖洗地面殘留水泥產出之白色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由地面漫流至道路側溝,續流至鄰近滯洪池,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70,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逸偉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24日及6月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東門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至110年6月6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10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區地勢低窪因雨天易積水,廠內自備抽水馬達加速雨水排出廠外,惟廠內積水過於嚴重,雨水淹至原物料區及製程區地面致雨水受污染使pH升高,該股污水流至廠外並沿道路側溝流至工業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9,後續流至承受水體(富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110年度1至6月之藥品使用量及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紀錄,其中6月27、28、29及30日未填寫上述用量每日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廠區內辦公室旁收集逕流廢水溝渠未依許可收集至ST01/02,查該溝渠內有一塑膠管線抽取逕流廢水至T01-10,以上行為未依核准之貯留許可文件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包材切邊塑膠廢料(D-0299)交由一台清運車輛(車號:KLD-1210,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清除,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日進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專案稽查,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操證字第4993-02」,現場未運作,並未發現明顯污染情形,惟查該廠另於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海湖小段108-3、108-37、91-36、91-35、91-14等土地進行砂石等逸散性污染物之堆置,其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環保署公告第5批「堆置場作業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堆置,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0年11月8日至該廠稽查,查物料堆置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及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採混凝土舖設,有明顯路面色差。上述2項缺失依逸散管辦記點原則各記缺失4點並限期110年11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25日至貴公司查驗,上述2項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時00分至翌日早上8時0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刻正使用動力機械(壓送車及水泥車)進行灌漿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時00分至翌日早上8時00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刻正使用動力機械(壓送車及水泥車)進行灌漿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令立即改善未遵行,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案係桃園市政府辦理砂石碎解廠聯合稽查。二、查貴事業製造流程(製程代碼:230061),係原料投入磨機後再進入磁選機磁選產出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惟查貴事業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該項廢棄物及設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案係桃園市政府辦理砂石碎解廠聯合稽查。二、查貴事業產出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纖維(廢棄物代碼:D-0801)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款規定:「貯存容器、設施應與所存放之廢棄物具有相容性,不具相容性之廢棄物應分別貯存;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規定分開貯存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21/1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工程車輛輪胎挾帶泥沙,造成鄰近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聚苯乙烯塑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進場前於周界有明顯異味情形。現場作業中,查貴公司於110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期間未填寫操作紀錄表,另查貴公司110年7月至8月之產能(約10,294公斤)已逾許可內容規定須更換活性碳之產能(3,763公斤),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更換活性碳,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刻正使用挖土機及引孔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未妥善搬運裝有有機溶劑液體原料(醋酸丁酯)之容器,致容器破裂後有機溶劑流入廠外溝渠,並續流至下游本市中壢區福祥路346巷附近溝渠,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載運之鹽酸槽車車體破裂,致鹽酸洩漏並續流至承受水體(觀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4月份毒性化學物質「氧化三丁錫」(含量95至100%W/W)結餘量0.1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4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硫脲」日運作紀錄表結餘量180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案係桃園市政府辦理砂石碎解場聯合稽查2.查良穩公司其衍生廢棄物D-1801、H-0002、R-1301、R-0503、D-0299貯存地點亦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3.以上內容經良穩公司確認無誤並簽章。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合圳北路二段366巷70弄33-14號廠房從事廢塑膠(R-0201)破碎作業,屬再利用行為,惟該址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一、案係桃園市政府辦理砂石碎解場聯合稽查。二、經查貴事業103年6月26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之廠區配置圖廢棄物貯存區係登載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499),惟現場係貯存廢鑄砂(廢棄物代碼:R-1201)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案係桃園市政府辦理砂石碎解場聯合稽查。 二、查貴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廢鑄砂(廢棄物代碼:R-1201)、事業生活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廢潤滑油(D-1703)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有滲出地面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第 227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