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701 - 197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181-A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20-TJ)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LD-535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27-ZG)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1%,超過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66-HM)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9%,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13-W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A-785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E-275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33-R5)黑煙排放檢測值為60%,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7-GW)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4%,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35-Z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HP-592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91-XN)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12-YW)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LA-397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2)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貴公司(觀音二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4.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刻正進行底部土方開挖及工地上方噴漿作業,因廢水以抽水馬達抽出,再由pvc管線將滲出地下水排放至廠外溝渠,最終續流至東門溪,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1,156,19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9月20日及同年月28日分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輸入PARTS FOR LCD MODULE CELL計3批(報單號碼:AW/06/394/P1197號,A報單、AW/06/394/J2157號,B報單、AW/06/394/J2158號,C報單),經基隆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稽查大隊會勘,來貨均為WASTE LCD MODULE CELL(混合五金廢料(五)廢電腦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未於貯存設施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及災害防止設備。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鋁渣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8/05/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廢鋁渣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18/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6年4月份針對再利用機構等事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5年9月~106年3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6年3月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產生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及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R-2408)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燃煤鍋爐(E201)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3)間之廢氣輸送管線破損,致廢氣逕由該處逸散,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處分日期
2018/05/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22時45分以動力機具進行鋪設鐵板整地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5/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5/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工區車輛進出未妥善清洗車輪,導致車輛離開工地時其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泥沙,造成路面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69-VA)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398-VT)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D-021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W-46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6%,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HG-44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480-VR)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硫酸銅堆置區因雨水滲漏,導致硫酸銅經廠內雨水溝流至廠外溝渠,最終續流至老街溪。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配置圖標示未使用區域,設有硫酸銅反應槽4座及中繼槽2座,且設施操作中,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院將23箱醫療用廢點滴玻璃空瓶交由魏○○清除、處理,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逕自交由販賣業者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18/05/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1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販售之廢點滴玻璃瓶回收批發貯存,惟未取得廢棄物再利用檢核身分,擅自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A-8089)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75-Q2)黑煙排放檢測值為41%,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6-012)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6%,超過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25-RX)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7m¯¹,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現場消防廢水未能有效防堵,造成廠內含有強酸及含銅有害健康物質之廢水經由廠內雨水溝續流至大坑缺溪,明顯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水污染防治措施增設中間水池、沉澱池、回收池(一)、回收池(二)、儲泥桶(一)、板框式污泥脫水機及加藥機等設施,並有添加藥劑進行化學混凝沉澱,經板框式污泥脫水機壓濾出污泥,惟前述增設之設備及添加之藥劑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即逕行運作。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1,9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1755-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9mg/L、懸浮固體: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58mg/L、懸浮固體:5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成分含量96%W/W以上之核可文件(證號:46-03-J0239),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19日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聯胺」成分含量51.2%W/W之核可文件(證號:164-03-J0004),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30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2日至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H47A0611,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一路一三號)稽查,依貴公司107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其中氰化鈉3月15日使用100公斤、3月30日使用100公斤、聯胺3月7日使用20公斤、3月8日使用20公斤、3月16日使用3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4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聯胺」成分含量51.2%W/W之核可文件(證號:164-03-J0005),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30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2日至貴公司三廠(管制編號:H47A5512,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三路七號)稽查,依貴公司107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其中聯胺3月2日、3月7日各使用25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4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8/05/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硫脲」成分含量100%W/W之核可文件(證號:144-03-J0035),有效期間至110年11月17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2日至貴公司大園廠(管制編號:H47A2479,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四七號)稽查,依貴公司107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其中硫脲3月5日、6日、9日、12日、14日、16日各使用1公斤;3月19日、21日、23日、26日、30日各使用2公斤;3月27日買入5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4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

第 395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