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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451 - 115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經本局於109年3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pH檢驗值9.4,標準值6-9)。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11,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18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3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6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56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6.5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鎳檢驗值1.56mg/L,標準值1.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玄○法寺○○寶殿、涼亭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楠西區中興段等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4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2月4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事業廢棄物E-0201廢電線電纜(非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之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貴行於本市指定清除地區內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逕行於本市安南區安中二街32巷內任意張貼廣告物污染定著物(民宅電鈴處)。
處分日期
2020/05/1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4月2日進行營建工程保麗龍拆除作業,未妥善維護管理,保麗龍屑掉落至污染路面,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2月1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8年6月至8月未確實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及清除等情形,亦未申報原料使用量及產品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1月25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48-01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30日派員稽查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01),發現防制設備A002急冷塔之監測儀表pH計已拆除,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異動申請資料表AP-A核定試車之登載內容,另防制設備A001二次燃燒室等熱焚化爐,溫度量測未依規定設置連續紀錄設施等,未依試車計畫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計畫內容進行試車檢測。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0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KLC-8661號營業大貨車,於109年4月20日行經本市新市區國道一號北上新市地磅站,經本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新營廠108年7~9月定檢申報天數92天,申報排入廢水量為982 m3,但當時許可核准量為10CMD(10CMDX92=920 m3),已逾許可核准排入量。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VC三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3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該廠尚於試車階段,產出C-0301、D-0299、C-0399等事業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情形由岱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VC二廠併同申報,顯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其VC三廠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理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水溝)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5/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違反地點有未妥善清理積水處所(水溝)並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本局業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101年9月出廠(第5期車)的BDA-1623號自用小貨車,於109年3月18日行經本市仁德區崑崙路往西向86快速道路,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4月23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4月20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35%,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20%。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25,76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26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70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3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52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12 mg/L,標準值80mg/L)。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收受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身分已到期,貴公司應依本府107年10月18日府環事字第1071176348號函核准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五、遷廠停歇業宣告破產之廢棄物清理計畫」內容執行相關清除、處理業務,顯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2月5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020246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4月7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9年4月8日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1日派員稽查,勾稽貴公司108年3月至109年2月之申報資料,查衍生廢棄物及營建混合物(R-0503)場內暫貯量分別為72.77公噸及2026.96公噸,惟比對貴公司現場堆置貯存量約88248公噸;另除前述未經再利用營建混合物貯存量2026.96公噸,其餘收受之營建混合物皆已於108年3月申報再利用完成,惟稽查現場檢視發現場內營建混合物多未經篩選分類程序,明顯未依規定正確申報。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4月2日15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歸仁區沙崙段1805、1807地號土地稽查時,發現貴商行所有之砂石車輛(車號:662-RJ)運載剩餘土石方時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2月4日於9時45分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進行排放管道(P005)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採樣時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250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22,74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00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7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615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18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22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25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稽查科於108年8月26日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配置與清除許可文件定稿本登載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08年11月11日以環稽廢裁字第108113577號裁處書裁處限期於109年1月15日前完成改善。後經貴公司於108年12月23日未具文號函申請展延,本局同意展延至109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9年2月13日前往該公司複查改善情形,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六甲牧場二期新建工程(拆除)(管制編號:D9702665)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審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拆除執照」記載"工程進度:已全數拆除",另於108年2月23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確認貴公司該工程之拆除工作已全數拆除,惟貴公司六甲牧場二期新建工程(拆除)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六甲牧場二期新建工程(拆除),其所衍生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後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查貴公司收受廢玻璃置於廠區內及剛○機械有限公司仁德廠,除於貴公司廠區內進行粉碎作業並堆置產品,另於剛○機械有限公司仁德廠進行粉碎、製磚作業並堆置產品,惟貴公司再利用貯存地點及再利用作業與貴公司登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發現貴公司自106年7月起收受之廢玻璃堆置於剛○機械有限公司仁德廠內未進行再利用卻上網申報再利用完成,未正確申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完成日期、數量、再利用用途。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查貴公司廢玻璃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未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2月3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事業廢棄物D-2410廢玻璃纖維之產出及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2月1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8年6月至8月未確實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及清除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5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2月18日派員至貴所南區火化場督察,發現場內火化作業產出之灰渣露天貯存,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5/0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中心未經廣告物主管機關許可,於違反地點有以懸繫方法設置廣告物污染定著物、道路或土地之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整潔,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5/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09年4月9日1時45分許前往稽查,發現貴店於店內有使用擴音設施從事餐飲、歌唱產生噪音之行為(未登記設有視聽歌唱或KTV),已拍照(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5/05
罰鍰金額
NT$7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39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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