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551 - 116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關廟區承攬陸軍炮兵訓練指揮部在湯山營建新虎山訓練場建築及公共工程新建工程(D107RU1032-1),經本局於109年2月26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車輛於工區內行駛致揚塵污染空氣,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其車行路徑未鋪設有防止粒狀物物質飛散之鋼板等鋪面。
處分日期
2020/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局臺南市關子嶺警光山莊屬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之事業,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南市府環水字第06138-00號)登載負責人為黃○○,經查負責人已於108年7月18日異動為周○○,然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登記事項(基本資料)。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西○企業有限公司台南市永康區富○媒體物流中心拆除工程(拆照號碼413號)(位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民段等9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西○企業有限公司台南市永康區富○媒體物流中心拆除工程(拆照號碼414號)(位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民段等17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辦理西○企業有限公司台南市永康區富○媒體物流中心興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永康區三民段等6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新建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新建。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6月11日發現臺南市六甲區七甲段139、139-1、140、140-1地號等四筆土地上堆置廢玻璃纖維等廢棄物,經查貴公司於民國102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06年9月30日止承租上述土地,租用期間堆置廢玻璃纖維等廢棄物,場址原為魚塭,並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8年10月24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10337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08年12月24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自辦「工廠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善化區善南段地號等5筆)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27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拆除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拆除作業。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7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1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44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公共下水道流量大於250CMD事業,經本局於109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78.5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05日派員至本市鹽水區忠義段334地號土地稽查,經查該地為貴公司鹽水廠土方暫放區,於該地內發現有露天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該廠冷卻水塔T02-21(標示明稱:W-501A及W-501B)清淤之底泥),貯存設施、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南區本田路3段巡查,發現路面有泥沙污染情事,經查為貴公司進行地基土載運,未確實清理車輛輪胎,致泥沙隨車帶出污染本市安南區本田路3段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109年3月6日廠內油脂截留槽未妥善維護清理致油脂流入水溝造成污染,現場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從事煉鋁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鋁二級治煉程序 (M01)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自108年1月1日後,袋式集塵器A001、A003、A004、A005、A006,未依規定每3個月更換濾袋並記錄,其未依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金屬電鍍處理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418-00號),其吸附設備A201未依許可證規定每2個月更換乙次(108年7月及109年2月未更換);另洗滌塔A002亦未許可規定每月紀錄氫氧化鈉用量。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22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99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3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03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4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經本局於109年02月27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40mg/L,標準值16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5.4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2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12月3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2399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R-2408廢活性碳、D-0202廢樹脂於108年7月至9月未申報產出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9年1月6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901008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9年3月11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9年3月12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當時於貴場廢水處理設施旁見有露天堆置禽畜糞情事,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辦理台南光復里籃球場活動中心建物報廢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永康區永興段183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19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拆除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工程。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月8日15時00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廠內排水溝壁龜裂清洗仙草廢水滲出污染土地。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寶號受託設置臺南藝術節旗幟廣告(登載內容:匈牙利杰爾愛樂樂團+沈妤霖,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I0/I7,繁花之城,大提琴家史蒂芬.伊瑟利斯+慕尼黑室內樂團,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I0/3I,輝宏之城…),有未依本局109年1月16日環清字第1090005409號函之核定懸掛期限屆滿翌日(108年10月3日)中午十二時前,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亦未申請展延,而設置於違反地點之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明顯有設置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情事,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20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開元路84-12號稽查,現場於號址前水溝見有貴公司未妥善清理之豆渣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4/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寶號受託設置臺南藝術節旗幟廣告(登載內容:匈牙利杰爾愛樂樂團+沈妤霖,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I0/I7,繁花之城,大提琴家史蒂芬.伊瑟利斯+慕尼黑室內樂團,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I0/3I,輝宏之城…),有未依本局109年1月16日環清字第1090005409號函之核定懸掛期限屆滿翌日(108年10月3日)中午十二時前,自行完成清除並回復原狀,亦未申請展延,而設置於違反地點之道路中央分隔島路燈桿,明顯有設置廣告物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情事,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柳營區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90-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稽查,現場製程及防制設備運作中,查核防制設備A006其他袋式集塵器,現場監測值為25cmH2o,不符合許可證登載壓差操作範圍2~20c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安南區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2月24日執行中南部10縣市聯合稽查,稽查時,貴公司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3)正常操作中,發現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3)有下列違規情事:1.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6)流率為1200L/min以上,未符合許可證登載規定範圍650-900L/min。2.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5)洗滌塔pH值12.81,未符合許可證登載規定範圍pH值6-10。3.原物料用量及空污防制設備A307、A308、A310~A320、A322振動式袋式集塵器皆未依許可證內容記錄。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安南區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於109年2月24日執行中南部10縣市聯合稽查,稽查時,貴公司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正常操作中,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4)之pH監測儀錶故障(未正常運作),貴公司未維持監測儀表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懸浮固體檢驗值51.8 mg/L,標準值30mg/L)。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54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7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經本局於109年2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91mg/L,標準值14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5.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印染整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電鍍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4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並於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8.5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4月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世平路沙灘活動中心前垃圾車(732-N3)停留點,發現貴公司將一般事業廢棄物丟入垃圾車,未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業經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新都路167號(新都段302地號)內,發現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證登載內容辦理,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廢棄物(營建廢棄物、棉布、廢纖維、塑膠及垃圾板等)載運至未登記貯存場內貯存,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3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世平5街40巷19號之2後方近州安1街空地,發現貴公司堆置裝潢廢棄物(木板、石膏板、磚瓦、石塊等)有礙衛生整潔,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20/04/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4/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09年4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4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4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第 232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