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351 - 11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貴公司新營紙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新營紙廠於苛化區內發現有露天貯存D-0902無機性污泥,貯存設施、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本市新營區貴公司新營紙廠稽查,貴公司新營紙廠於貯存倉庫1、貯存倉庫2、苛化區內、苛化區外發現有堆放C-0204(固體廢棄物之溶液pH值大(等)於12.5)污泥,經查與過貴公司新營紙廠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錄項目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0699廢紙混合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臺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臺南廠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日15時許派員前往本市歸仁區沙崙段1805、1807地號土地稽查時,發現貴工程行所有之砂石車輛(車號:949-RC)運載剩餘土石方時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24日前往稽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149.5CMD,核對貴公司108年1月~6月定期申報排放量23663.5m³,營運天數119天(平均排放量為198.85CMD),108年7月~12月定期申報排放量25936.7m³,營運天數133天(平均排放量為195.01CMD),均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67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49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224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中西區府前路二段56號門口路旁,貴童裝行所置放垃圾包發現有飲料杯、紙袋及便當盒等一般廢棄物資源垃圾排出,未交付資源垃圾垃圾回收車回收、投置於資源回收桶(箱、站),自行交付原販賣業者或依回收管道回收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0/05/27
- 罰鍰金額
- NT$4,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台86快速道路台南湖內(東下)匝道沿線,發現沿路塑膠杯、菸蒂及落葉等廢棄物未妥善清理。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7日會同本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與監理站人員於本市東區後甲圓環,進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路邊攔檢,現場檢測結果,臺端所有(車號:981-JVZ)之車輛出廠年分為201009,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期機器腳踏車(廠牌:機車;型式:SE22BA;排氣量:111立方公分)使用中車輛,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為85分貝,經本局之合格機動車輛檢驗人員依據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音量試驗法〕(第六期汽車依據UN/ECE Regulation NO.51-03)原地噪音取三次測試中(第一、二期車取平均值,第三至五期車取最大值四捨五入至整數位,第六期機車每筆四捨五入取至整數位再取平均值整數,汽車取最大值至小數點第一位)為原地噪音量87分貝已超出標準值2分貝。(案號:機噪10903-08)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1099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D-2399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0902無機性污泥產出及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977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5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8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9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堆置廢鐵貯存情形,與登載填報於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一致。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麻豆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麻豆廠產出廢溶劑油酯(非有害溶劑),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其D-0801廢纖維自107年起部分月份產生量較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每月最大產生量增加超過百分之10以上,且皆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麻豆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於106年7月廢潤滑油、廢溶劑油酯委託清除,惟未依規定申報該批廢棄物之產出、清理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麻豆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2月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廠委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亦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9年4月17日14時25分許前往稽查,貴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農畜牧登字第118031號)飼養種類及規模:母豬110頭、肉豬336頭,現場會同謝清春,並至貴場廢污水收集貯存槽巡查,貴場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廢污水收集貯留於貯存槽內。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31,2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3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960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24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160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因該廠106年期間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產製之級配粒料(產品) 貯存量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六個月之累積銷售量且未曾銷售,故經濟部工業局於108年10月31日以工永字第10801157660號通知該廠應暫時停止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進廠再利用,惟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查詢,發現該廠於108年11月1日至108年11月17日期間仍持續收受電弧爐煉鋼爐碴(氧化碴)(R-1209或D-1201)進廠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109年3月23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109年3月23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月30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報運進口「WASTE PLASTIC PC 及 PE」一批(報單編號:BE/09/343/R1075),經開啟該貨櫃查驗內裝物,經現場以儀器抽測3袋廢塑膠碎片,驗出有PE及PP之混雜材質,屬不同廢塑膠材質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未符合廢塑膠單一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進口應取得輸入許可文件,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輸入許可文件,即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6日派員稽查,貴商號設立於新化區中山路3巷53號之工廠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噴砂)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且無相關妥善處理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23日09時50分許派員前往關廟區保東段1153地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該地號堆置有廢塑膠、碎磚瓦、廢木材、廢鐵等物,經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396-1091231-01號),惟查該地號未有登載於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做為轉運站或貯存場,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5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5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5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5/2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3月17日前往本市新化區台19甲線新化外環道新化區新化段太子廟小段456-3地號前方道路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工程基地出入口砂土污染道路,經查為貴公司車輛進出土方掉落周界道路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9年4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管制編號:D0001265)於本市七股區篤加段等地號堆放約11,573立方公尺營建混合物,經查貴公司已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設證字第D0572-00號)設置許可證,惟查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堆置營建混合物。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校109年4月28日22時50分於於教室內更換黑板有使用動力機械或手持工具等方式進行施工之行為(空壓機、電鑽進行黑板裝設)產生噪音,現場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麻豆廠專責人員賴○○109年1月9日離職,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8,4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91 mg/L(標準值45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28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79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台南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台南廠108年7至9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正確申報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貯存情形及R-0701廢木材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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