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251 - 11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6/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9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樂活路與樂活一街口(國安段1545、1546地號)貴公司工地F棟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6/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3月20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九連環境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至貴公司飼料製造程序(M05)進行排放管道(P501)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檢測值為174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超過標準值1000。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罰鍰金額
- NT$89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社製程原料(廢塑膠)經破碎後清洗產生廢(污)水,屬水污染防治法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事業定義,所產生之廢(污)水未經處理由雨水溝排放至廠外承受水體,貴社未領有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而排放廢(污)水,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06 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00 mg/L,標準值100 mg/L,未符合其他廢棄物處理場(廠)之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日12時55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後方水泥爐燃燒木材、瓦楞紙板、鋁罐(易拉罐)及燈泡,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處理設備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由爐口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告發處分,並同意延長改善期限至109年4月30日在案,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至臺南市永康區亞太段13、14、14之1地號土地復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貴公司大量未破碎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明顯未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於本市仁德區太子路252號經營「悅棧茶飲棧」(茶客棧仁德店),經本局109年5月20日派員至貴店稽查,發現貴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8月15日環署廢字第1060062219號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中限制使用對象之飲料店業,惟貴店仍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供消費者使用,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
- 違規情節
- SX2-315號輕型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CO值4.8% (CO標準值4.5%) 及HC值16659ppm(HC標準值9000ppm)超過排放標準,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本市歸仁區「MITSUI OUTLET PARK台南(暫定)新建工程」,經本局於109年5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從事營建工程,砂石車運行時,工地內粉狀物(如砂土)未有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稽查紀錄單(紀錄單編號:02399)(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塗裝作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貴公司於廠後圍牆處以閥門控制接連軟管繞流排放高濃度廢水(廢硫酸水),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00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0200mg/L、標準值30mg/L;有害健康物質總鉻檢驗值65.8mg/L、標準值2.0mg/L;pH檢驗值<4、標準值6.0~9.0),其中所排放廢(污)水中含有害健康物質(總鉻)超過放流水標準31.9倍,嚴重影響環境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本市永康區網寮里永吉路90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6243-1、6243-2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09年4月8日函文通知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09年4月30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6/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方式排出,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20日23時36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可之貯留許可文件,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洗滌滾輪廢水收集貯留於廠區左側之沉澱池位置與許可文件登載不符且滿溢至廠外水溝,未依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9年3月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20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1mg/L,標準值80 mg/L)。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中「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化學材料製造業」,108年6月至109年1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R-2408(廢活性碳)108年8月至109年1月漏報產出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中「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化學材料製造業」,108年6月至109年1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事業廢棄物申報流向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仁德廠事業廢棄物D-0802(廢棉屑)108年7月至9月及108年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太子廠108年1月19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配合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及會同內政部警察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督察,發現貴公司太子廠106年1月至5月止,非法委託葉彭月英清除廢棄物,遭棄(堆)置於安定區蘇安段751地號及安南區砂崙段531、532、533地號上,共計清運61公噸,貴公司太子廠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辦理直轄市定古蹟原水交社宿舍群B3棟暨園區景觀工程(108)南工造字第02423號(位於:臺南市南區水交社段76~78、80~86地號等10筆)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1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建物且已興建完成,明顯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1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育平6街46號旁(金城段20-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車道溝渠,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平豐路391巷32號旁(金城段28-9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新宅路與新宅三街口(總安段1047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明興路689之2號對面(省躬段19-4、19-17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水肥清運業務,於108年12月14日載運清除後之水肥1車次置於臺南市後壁區嘉田段146地號自家農地。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行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自108年起經營民宅裝潢拆除作業,所拆除之裝潢廢棄物堆放於KED-6885車輛預載至臺南市龍崎區石曹里山區準備傾倒。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9年5月3日於違反地點營建工地內(安平區漁光段891-2地號)使用動力機械(大型吊車)進行吊料作業,產生施工噪音,已拍照(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學甲廠稽查,貴公司學甲廠領有108年12月10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080021639號申請工廠登記變更准予變更登記及飼料製造登記證(農魚飼製字第FM00869號、第FM00870號、第FM00864號、第FM00865號、第FM00866號、第FM00895號、第FM00896號、第FM00897號、第FM00898號),經查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生產作業,廠房面積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等條件,符合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之新設固定污染源規定,發現未依規定申請設置、操作許可現場進行原料粉粹作業、造粒作業、包裝作業。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97年11月出廠(第4期車)的825-**號自用大貨車,於109年4月14日行經本市關廟區關仁路30號旁,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9年5月29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9年5月14日至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官田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官田廠108年6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垃圾包、一般廢棄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0/06/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09年6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6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6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第 226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