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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751 - 168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汙水),致污染路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18日勾稽發現貴公司110年7月未依前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5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2月28日21時46分派員至該址稽查時,槽內油氣經該人孔逸散,惟未設置油氣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油氣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申報系統勾稽查詢,貴公司111年1月未申報三聚氰胺運作紀錄,經現場查核貴公司於111年1月18日販賣三聚氰胺給木膠股份有限公司1000公斤、上采興業(股)公司2000公斤,共2筆合計販賣3,000公斤,該公司確實未申報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運作紀錄」及「運送表單」資料,並由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8日至貴公司進行查核;確認貴公司確實於110年11月25日、111年1月11日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45~50w/w%」之跨區運送行為,且貴公司於該批聯單中亦係申報為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三氧化鉻之全國性聯防組織,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學物質之相關運作人,應於運作前加入或組設聯防組織。」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孔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部林園石化廠輕油裂解程序(M04)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前述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標之設備元件臚列如下:1. 設備元件編號:R-701BP02;洩漏淨檢值:27310.04ppm。2. 設備元件編號:R-701DN01;洩漏淨檢值:10659.82ppm。3. 設備元件編號:A14-N01;洩漏淨檢值:28060.51ppm。4. 設備元件編號:A17-N01;洩漏淨檢值:59854.47ppm。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16日派員至貴事業部前鎮儲運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3)執行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前述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標之設備元件臚列如下:1. 設備元件編號:E-3B-T07;洩漏淨檢值:10,542.05ppm。2. 設備元件編號:K61-F01;洩漏淨檢值:25,402.17ppm。3. 設備元件編號:K61-O01;洩漏淨檢值:13515.17ppm。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部以111年1月12日函檢送林園石化廠廢氣燃燒塔使用事件報告書,依所提內容顯示貴事業部110年12月29日及30日使用廢氣燃燒塔(編號A201,屬蒸氣輔助燃燒型式)處理廢氣期間,其操作之總淨熱值為2.23MJ/Nm3,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廢氣燃燒塔處理廢氣總淨熱值應≧12MJ/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當日因歲修開、停車因素使用廢氣燃燒塔(A201)處理廢氣,惟依操作紀錄顯示在穩定處理廢氣期間(當日10時30分開始穩定操作至24日),廢氣燃燒塔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均大於50%,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規定之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應介於15%至50%之間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58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21日派員至貴事業部輕油裂解程序(M04)排放管道(P006)執行檢測異味污染物濃度為7,330,已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管道高度介於18至50公尺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社區興工路4號從事苯乙烯製造程序(M04),於本年3月2日經本局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該製程計有1個設備元件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編號:1110302O097L,流體組成:甲苯,檢測值:91,015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1日14時50分到達路竹區順安段478地號,屬貴公司管理作為回收廢廢鋁等廢棄物置放地點,稽查當時回收場內有垃圾及紙類等廢棄物露天燃燒冒煙情形,因未有任何防制設備,致濃煙等粒狀污染物逸散,污染空氣, 即予錄影存證並由貴公司人員親簽確認,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日至貴公司進行例行性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設置廢水收集溝收集作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地面逕流廢水,查貴公司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1-02號)並未登載相關資訊,前述情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4項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1年2月16日至貴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613824)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葳豪環保有限公司清運車輛(KEB-9800)於111年2月22日14時30分,清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仁武焚化廠,經仁武廠稽查發現廢棄物為廢電纜線皮,不符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場管制事項第3條第9款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3月3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依據貴公司提送申請資料,經查清除車輛(KEJ-8201)已於111年1月25日繳銷牌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KEB-9800)於111年2月22日14時30分,清運「永常利企業有限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仁武焚化廠,經仁武廠稽查發現廢棄物為廢電纜線皮,不符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3條第9款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月3日申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依據貴公司提送申請資料,經查清除車輛(956-SF)已於110年10月20日繳銷牌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1日07時45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果貿段177-9地號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械(吊車)進行作業,本局現場拍照錄影存證,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本市前鎮區林森四路與中山二路路口(前鎮區獅甲段158-0等4筆)稽查時,施工區工地發現貴公司正使用二部預拌混凝土車及二部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3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毒化物稽查,經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高雄市毒核字第000405號)有效期限至111年1月22日,且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辦理展延,另於貴公司毒化物運作場所發現有貯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苯甲氯共有2312公斤,貴公司因核可文件(苯甲氯)失效,並有貯存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苯甲氯,已屬未取得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應於運作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可,並依核可文件內容運作。」之規定。未申請許可或登記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使用片碱(氫氧化鈉)清洗模具,產生廢液未依規定清除及處理任意排放至隔壁土地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牧場倉庫旁飼養區之牛糞經由柵欄縫隙滲出污染地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18日勾稽發現貴公司110年8月未依前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18日勾稽發現貴公司110年9月未依前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旨揭時間至陳情地點周界外(高鐵路),發現陳情地點確實有明顯揚塵逸散至空氣中,本局人員現場立即拍照並錄影存證,嗣後本局進廠查察,經查貴公司於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本市楠梓區屏山巷2號)從事老舊廠房與設備拆除工程,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水泥原料儲槽拆除作業,作業場區現場內有怪手、破碎機等機具正進行拆除作業,貴公司現場施工人員表示因水泥儲槽內殘存之水泥原料外洩,導致揚塵逸散,現場雖架設防塵網和配有多台水車灑水,但仍無法有效防止揚塵逸散於空氣中(含周界外)之情形,前揭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爰開立舉發通知書,並郵寄送達在案。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12,24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11年3月3日09時20分至11時42分於貴委員會所屬大樓使用柴油發電機排放煙霧,產生明顯粒狀汙染物之情形,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依法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大順加油站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未依核定之整治計畫內容執行,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抽水管線)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追查高雄市林園區中芸段1054、1055、1056等地號土地(下稱中芸段場址)非法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案,於該署執行環域分析,發現貴公司核准之清除車輛KEF-6303於109年11月至110年4月間合計48車次,有至中芸段場址停頓,疑似進場傾倒廢棄物,110年11月25日貴公司負責人陳○○、陳OO父親紀○○及鄭○○到案說明,陳○○表示鄭健OO為貴公司僱用之司機,載運廢木材業務則皆由鄭○○自行接洽,並會回報紀○○係載運廢木材,收受之費用扣除支出後剩餘之車資回會先交予紀○○,再由紀○○交回貴公司。鄭○○表示,載運至中芸段場址之廢棄物主要為廢裝潢板、廢板模及廢樹枝等廢棄物,來源為高雄地區各地裝潢工程產生,載運時每車次收費新臺幣(下同)1萬3,000元,載至中芸段場址後交付予現場人員1車次9,000元,剩餘車載資約4,000元再交回給紀○○轉交回貴公司並向紀○○表示係載運廢木材,另有時會空車進場詢問是否能收受廢棄物,再前往載運廢棄物進場,實際載運廢棄物進場約20餘車次。綜上,貴公司清除廢棄物未於網路上申報廢棄物清除進中芸段場址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追查高雄市林園區中芸段1054、1055、1056等地號土地(下稱中芸段場址)非法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案,於該署執行環域分析,發現貴公司核准之清除車輛KEF-6303於109年11月至110年4月間合計48車次,有至中芸段場址停頓,疑似進場傾倒廢棄物,110年11月25日貴公司負責人陳○○、陳OO父親紀○○及鄭○○到案說明,陳○○表示鄭健○○為貴公司僱用之司機,載運廢木材業務則皆由鄭○○自行接洽,並會回報紀○○係載運廢木材,收受之費用扣除支出後剩餘之車資回會先交予紀○○,再由紀○○交回貴公司。鄭○○表示,載運至中芸段場址之廢棄物主要為廢裝潢板、廢板模及廢樹枝等廢棄物,來源為高雄地區各地裝潢工程產生,載運時每車次收費新臺幣(下同)1萬3,000元,載至中芸段場址後交付予現場人員1車次9,000元,剩餘車載資約4,000元再交回給紀○○轉交回貴公司並向紀○○表示係載運廢木材,另有時會空車進場詢問是否能收受廢棄物,再前往載運廢棄物進場,實際載運廢棄物進場約20餘車次。綜上,貴公司清除廢棄物未先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行111年3月16日函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已設置王○○為清除技術人員(清除許可證字號:109年9月24日109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111號),○○同時擔任真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之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貴行所設置清除技術員未專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星光環保有限公司」111年3月7日清運車輛(車號:KEB-6856)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垃圾(D-18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廢塑膠(廢塑膠類需破碎至長十五公分、寬十公分以下),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二、(四)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處理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0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3月7日清運車輛(車號:KEB-6856)載運「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大發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該廠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廢塑膠(廢塑膠類需破碎至長十五公分、寬十公分以下),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二、(四)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1月7日20時40分至本市鹽埕區河西路10號進行量測噪音,量測結果噪音均能音量為63.1分貝、背景音量為58.8分貝,修正後噪音值為61.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營業場所晚間時段標準值67分貝,確有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機械加工作業,約一年產生一次廢油,產生的廢油都拿來當作零件防鏽使用,剩下無法使用的待累積一定量後再委託清除處理,貴公司員工曾聯絡過桓O企業行前往收售廢油,當時因為聯絡不上桓O企業行,另找玖O企業行於110年12月9日清除處理該批廢油(D-1703),惟貴公司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且清除前未先與受託清除者、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已分別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及第4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1月15日派員會同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產出之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111年3月4日電話通知,本局111年3月10日派員會同該關至高雄港78號碼頭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貨品出口同意書」(同意書號碼:EPHEB210126010),核准輸出之廢棄物代碼為D-2504、D-2507、D-2527、D-2601等4項,貴公司111年3月4日報運出口(報單號碼:BC//11/133/E0788)廢棄物中夾雜廢斷路器(D-2509)及廢鍍銅線,未依規定申請逕自輸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2月16日9時10分前往高雄市鹽埕區府北路城中城大樓週遭路口(大有街與府北路口、大有街與鹽埕街口)稽查,發現該址正進行建築物拆除清運工程,該工地雖有架設防塵網,惟施工作業區內無足量水車、水線等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塵土飛揚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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