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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001 - 200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7月26日13時30分至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與開封路口營建工地,發現貴公司於現場正使用挖土機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9年11月20日6時56分派員前往本市前鎮區黃埔街與和平二路口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工地內有一部發電機正運轉中,人員於周界外量測整體均能音量為65.9分貝,最大均能音量為74.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夜間時間噪音管制標準62分貝,經以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630號),限期於109年11月24日6時30分前改善完成;復於109年11月26日00時20分日派員前往至相同測點量測貴公司工地內發電機運轉整體噪音均能音量為66.0分貝,惟現場無人,無法配合量測背景音量,故實際音量為66.0分貝,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370,6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稽查鳥松國小北側曹公圳發現有油污污染,經循線稽查發現係由貴公司廠內所排放,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進行重油槽吊掛件業不慎造成重油儲槽破裂,造成10公噸重油儲槽內重油及油泥洩漏至廠區雨水溝排出廠外流至曹公圳,現場經本局通知派員清理油污後,已於109年3月2日複查改善完成;另查公司於前述事故發生後並未進行緊急措施防堵油污擴散,亦未進行通報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稽查鳥松國小北側曹公圳發現有油污污染,經循線稽查發現係由貴公司廠內所排放,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人員表示進行重油槽吊掛件業不慎造成重油儲槽破裂,造成10公噸重油儲槽內重油及油泥洩漏至廠區雨水溝排出廠外流至曹公圳,現場經本局通知派員清理油污後,已於109年3月2日複查改善完成;另查公司於前述事故發生後並未進行緊急措施防堵油污擴散,亦未進行通報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2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12/18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10月26日派員至貴廠甲基第三丁基醚化學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3個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前述洩漏淨檢值超標之設備元件臚列如下:1.設備元件編號:P-1903A-LN01;流體組成:甲基丁基醚;洩漏淨檢值:10447.9ppm。2.設備元件編號:P-1934C-LN01;流體組成:四碳烴;洩漏淨檢值:37727ppm。3.設備元件編號:C-1901-GC25;流體組成:丁烷/丁烯;洩漏淨檢值:11330.3ppm。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5日14時5分前往貴廠稽查時,會同貴廠代表於廠內煙道(P001)依採樣規定進行煙道異味官能測定採樣。採樣結果檢驗值為2320,已超過煙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爰此貴廠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相關規定,本局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15-Q5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8313-XA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14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經本局109年4月28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光華路4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鐵蓋)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31日、11月22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9月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1月5日20時5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沿海四路50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鳳北路及鳳西街,廠區西南側)發現明顯柴油異味,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原油蒸餾程序(編號:M09)於是(5)日6時40分進行停爐歲修前置作業,將製程氣體排放至2號燃燒塔燃燒處理,因排放不完全即以蒸氣進行管線吹驅製程內殘餘氣體,惟無設置異味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3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照片並檢視本局監視攝影器,發現貴廠於109年11月28日15時0分排放口(編號:P034)排放黑煙及15時12分廢氣燃燒塔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於是(28)日觸媒裂解程序(編號:M33)管線控制閥(再生觸媒滑閥(TV-1015))因分散式控制系統(DCS)訊號傳送至再生觸媒滑閥(TV-1015)發生故障,致使該閥(TV-1015)作動異常,該控制閥係控制觸媒與油料反應,故該製程進行參數調整(降低投料量),部分製程氣體排放至廢氣燃燒塔(編號:A021)燃燒處理,因燃燒不完全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AQV-092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甘仔惦飲料店前次量測噪音逾管制標準,限期於109年10月0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再於109年10月13日23時43分前往複查,人員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55.0分貝,背景音量為48.7分貝,修正後為53.8分貝,仍逾噪音管制區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主要從事清洗業,稽查當時營運中,稽查人員於該廠周界外(後方)進行噪音值檢測,測得全頻音量為68.9dB(A),經配合量測背景音量為50.2dB(A),因兩者相差大於10,故量測音源測量值不受背景噪音影響不予修正值,已逾本市第三類日間工廠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24日23時25分前往本市小港區飛機路70號附近稽查時,發現該公司進行機場環場道及場內鋪面改善工程,現場有使用刨除機致妨礙安寧之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9日前往貴公司「中聯資源廠房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紐澤西護欄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油煙收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0月6日10時25分前往本市鼓山區翠華路九如陸橋下方稽查時,發現該址正進行環狀輕軌工程,惟施工作業區內無足量水車、水線等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塵土飛揚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現場檢驗結果:109年1月3日鋅濃度為12mg/L(標準限值:5mg/L),109年6月9日鎳濃度為1.39mg/L(標準限值: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12日前往貴公司「光順建設有限公司坪松段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09年9月8日下午15時檢查貴事業委託「旺旺鑫科技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KEB-7898)清運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廠處理,發現其中夾雜尺寸超過進廠規定(長80公分×寬 40公分×高10公分者)之鐵管、木樁等廢棄物,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5條規定,予以部分遣返,上開廢棄物清除前並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金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旗座)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上址砂石場、沙石污水流入水溝污染環境整潔。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割草作業,草葉廢棄物散落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紅色高腳椅)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塑膠碗)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12/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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