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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601 - 206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1月3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廢紙混合物(D-0699)實際清運量為2960公斤及2250公斤,惟貴公司於該系統申報為2960公噸及2250公噸,致造成誤植,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8年12月31日受託清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上開廢紙混合物(D-0699),惟未於清運前與受託者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2月1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9月20日清運車輛(6F-837)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聯單編號:E560148210800022〕,D-0799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惟該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10月21日及109年3月24日派員至本市大樹區和山段831地號查察,發現該址堆置廢塑膠混合物(主要為塑膠散熱鰭片(包括綠色及黑色))、PVC塑膠管、高壓管、床墊、泡棉及其他塑膠廢棄物)、廢輪胎(工作台車小輪胎)、碎磚塊、污泥土、廢木材等。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3月24日會同良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林○○至本市大樹區和山段831地號現勘○○表示該公司106年5月5日至111年5月5日係委託貴公司清除,經勾稽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216-N6,108年6月26日9時20分58秒至9時50分27秒實際係到位於屏東縣新園鄉港西村之中樹企業清除員工生活垃圾,結束時間為108年6月26日9時50分27秒,再於108年6月27日12時25分16秒將廢棄物載到焚化廠(淨重5,960公斤),惟6月27日營運紀錄卻申報至良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2月25日於本市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EB-9510未設置污水收集槽,致無污水收集能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6日函所示,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事業廢棄物,惟查永成公司截止至109年7月1日收受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共71家,與原核定之事業不符,另查貴事業自109年2月25日至109年4月29日共3筆聯單(如附件),廢棄物為無機性污泥(D-0902),交由該公司處理,惟該公司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且貴公司亦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貴廠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9月25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中華橫路2號(三民區中都段二小段494地號等2筆土地)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8月1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9A002755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9E53027-1),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9年9月25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中華橫路2號(三民區中都段二小段494地號等2筆土地)建築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9年8月19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9A002755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9E53027-1),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底部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底部凹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水瓢)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美化環境),廢棄物(草屑)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貨品進口同意書」(同意書號碼:EPHEA180806017),核准輸入之廢棄物代碼為D-2504、D-2507、D-2514、D-2527、D-2605等5項,發現貴公司109年8月31日報運進口(報單號碼:BC//09/325/M0351)廢棄物內含3台廢家電(E-0215),惟經審查核准之輸入許可未申請輸入廢家電(E-0215),卻逕自輸入E-0215,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40001400號),惟許可核准處理之廢棄物種類未包含E-0215,卻逕自收受E-0215,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27,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25日13時38分至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與民族二路路口營建工地,發現貴公司於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安招路⭕⭕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安招路⭕⭕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登記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1600萬元,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燕巢區安招路⭕⭕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登記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1600萬元,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按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7月6日函所示,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12月9日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同意收受67家事業產出事業廢棄物,惟查永成公司截至109年7月1日收受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共71家,與原核定之事業不符,另查貴公司109年2月26日至109年4月22日共5筆聯單,聯單之廢棄物代碼為D-0901,交由該公司處理,惟該公司係試運轉階段,非合格之公民營處理機構,且貴公司亦非試運轉計畫核准事業,貴公司未委託合法處理機構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椅腳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企業行於本市左營區福民段00、00地號等2筆土地從事新建大樓營建施工工程,前經本局於周界外(本市左營區文自路000號大樓中庭)量測實際音量為74.1分貝,已逾本市噪音管制區第三類日間營建程管制標準72分貝,且經本局109年7月14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598號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予以舉發並限期於109年7月18日10時52分前完成改善在案,屆期複查;因民眾再度陳情且改善已屆期,本局於109年7月20日10時45分至前述地點,複查當時貴企業行持續進行打鑿機打鑿作業、土方挖掘機挖掘作業,本局人員於周界外(本市左營區文自路000號大樓中庭)量測實際音量為74.1分貝,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經本局109年7月20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599號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予以告發在案。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金爐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排水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9/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流水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741-KU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548-XY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ARA-2157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號Z2-967車輛於通知期限內未至指定地點接受空氣污染物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9年8月22日12時58分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新庄段00小段0000地號等1筆(00街)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械(吊車)進行作業,本局現場拍照錄影存證,現場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管制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酐、環己烷」核可文件,雖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109年8月10日前)上網申報109年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之運作量。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丙烯醯胺」等11項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貴公司雖有製作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惟未依規定於期限內(109年8月10日前)上網申報109年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毒化物管理系統發現貴公司6、7月份運作紀錄,其苯任一日運作量超過1萬公噸,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貯存任一日達1萬公噸以上者,…應於貯存場所設置甲、乙級專責人員共2人以上,其中至少1人為甲級專責人員。」。然貴公司目前僅設置1名甲級專責人員,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25日派員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執行109年8月份聯合稽查,發現貴廠109年6月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及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2月至109年6月廢油混合物(D-1799)、108年11月及109年3月營建混合物(R-05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8月24日派員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執行109年8月聯合稽查,發現貴廠廢木材棧板、廢鐵露天貯存,未有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09年4月22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本工三路6號稽查,抽查聯單(D32A998910900001)對照CCTV回放畫面,發現車輛(803-VG)有車輛畫面,但無法辨識車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消防栓排氣閥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砂石場車輛進出,輪胎未清洗整潔、輪胎夾帶泥土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散落水泥漿,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燈座底部凹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0/09/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9年7月20日14時5分執行落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Y-783),載運「盛餘股份有限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夾雜鐵製辦公櫃(桌)(現場量測約80公分x90公分)、辦公椅(現場量測約100公分x70公分),經該廠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部分遣返,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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