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0801 - 20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06月27日12時20分前往高雄市苓雅區明德街與河南路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機具(水泥車),從事灌漿作業,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5年11月2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505989200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20之7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油混合物(D-1799)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高登油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阿蓮區港後里港後120之7號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油混合物(D-1799)清除前未與受託者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參加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所辦109年7月14日10時0分田寮段1124、1125地號土地遭傾倒廢棄物現勘案時,發現祥金環保有限公司所有之車頭號碼KEH-0580、車斗號碼HAA-7527運土車開進鄰近448-1地號土地欲傾倒土石方,由於該車所載液狀土石方沿路於斜坡或轉彎路段有溢出路面情形,本局請該車輛駕駛呂○○出示所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時,其表示未隨車攜帶,因該車上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祥金環保有限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9/0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車斗散落污染物(汙泥),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7月27日09時30分至貴宮並出示民眾陳情貴宮廟於周末燃燒紙錢產生黑煙影片,經與現場人員確認係發生於109年7月26日(日)15時30分至16時00分之間,因香客瞬間大量湧進,致環保金爐水洗設備處理效率不佳,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24日23時50分至高雄市前金區瑞源路與六合二路路口工地,發現貴公司現場正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9年4月15日1時6分派員至貴公司(地址:本市旗津區渡船巷124號)周界外量測船體發電機整體均能音量為68.9分貝,惟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引擎運轉量測背景音量,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夜間時段工廠(場)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經本局執行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字號:109年4月15日高市環稽噪通字第A003621號),限期於109年4月30日0時0分前改善完成;復於5月6日1時10分派員至相同測點量測貴公司船體發電機整體均能音量為53.9分貝,惟貴公司無法配合停止引擎運轉量測背景音量,仍逾上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第3項,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派員於109年02月26日至貴餐廳進行稽查及採樣時,於油水分離器設施出口處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油脂為258mg/L(標準限值為65mg/L),未符合高雄市餐飲營業場所油污水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標準,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第3項規定。二、前述情事,依高市環局土字第10933127000號函,已函請貴餐廳於規定期限內(109年5月10日前)向本局檢具相關資料(水質檢測報告書等)證明改善完成,如屆期未改善完成者,將依據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4條規定,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三、貴餐廳於限期改善屆滿日前(109年5月10日前)並未提出改善、補正證明文件;本局後於109年07月09日派員前往貴餐廳複查改善情形,於油水分離器設施出口處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油脂為337mg/L(標準限值為65mg/L),仍有超標情形,顯示貴餐廳並未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6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督察時,雄方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聯結車(曳引車:KLF-6607,拖車:08-D5)駕駛人葉俊賢無法提供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另剩餘土石方及泥水自車斗掉落,致污染地面,違反同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石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7日23時10分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與光復三街口工地,發現貴公司於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8/3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25日22時12分至高雄市新興區六合路與民族二路路口營建工地,發現貴公司於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項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8/29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6月17日派員至貴廠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1)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為35.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生化需氧量為42.2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及化學需氧量為151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罰鍰金額
- NT$8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7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可廢水處理流程略為原水槽→混凝槽→調整槽→快混槽→慢混槽→沉澱槽→貯留槽1→貯留槽2→活性碳槽→放流,惟查該公司目前實際處理流程為前、後處理清洗程序廢水先分別經地下油槽收集後再經油水分離槽除油,廢水再各自排入原水槽,該前處理清洗程序產生廢油再以廢油混合物項目委託處理,另後處理清洗程序產生之廢油則回收自行再利用,惟此部分廢水處理流程並未於排放許可證登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罰鍰金額
- NT$26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05月26日至貴公司冷凍食品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66.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生化需氧量濃度57.5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濃度149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及大腸桿菌群5.6E+6 CFU/100mL(標準限值為2.0E+5 CFU/100m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1日上午10時50分派員查察,發現貴公司所有黑色大拖車(車號686B)正完成傾倒再利用營建混合物於本市湖內區劉家段965地號魚塭地上並準備離開,經本局人員攔檢詢問駕駛並未隨車持有載明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行109年7月2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專業技術人員107年5月31日至107年6月1日投保於「順和工程行」,顯未專任於貴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10鄰本工5路9號代操作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其排放管道(P1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氯化氫監測數據,在109年5月16日下午15時、16時、17時,氯化氫濃度分別為39ppm、45ppm、27ppm,其氯化氫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25ppm(環評值)之累積時間超過2小時,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22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雪紅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92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945mg/L(標準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濃度224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14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有達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濃度為83.7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1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中崙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62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保麗龍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塑膠板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3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未經本局前,現場有動工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機構。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金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5日及5月12日追查棄置廢棄物於臺南市關廟區深坑子1114號土地(臺南市關廟區南雄路一段516巷內)之清除業者,發現澤瑋公司負責人劉政達108年9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承攬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由其本人及該公司司機劉耀鴻駕駛072-UG、KEF-2069車輛、貴公司之司機劉政園駕駛139-SH車輛清除廢木材混合物至前述土地棄置,貴公司未依核准之許可文件清除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3月27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八德一路90巷8之14號稽查,據貴公司陳○○表示,營運紀錄存放地點為本市仁武區八德一路90巷8之14號,與本局許可存放之地點(本市楠梓區楠梓路329巷18號1樓)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183-BW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達47%,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AVY-9607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34%,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楠梓區藍田西段321地號從事新建大樓營建工程施工,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前經本局派員於109年7月15日11時25分前往查處,稽查當時貴公司正進行混凝土灌漿作業,本局人員於周界外(本市楠梓區大學二街62巷前)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全頻均能音量為70.2分貝,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本局依法限期於109年7月19日11時42分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因民眾再次陳情,且改善期限已屆期,本局派員於109年7月20日13時45分至前述地點周界外相同地點複查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全頻均能音量為71.7分貝,仍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前述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四、營建工程。」本局依法舉發並現場開立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在案。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營建工程於各類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露天放置豬糞地方未完全覆蓋帆布,造成部分豬糞露天曝曬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8/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鐵桶銹蝕產生黃色鐵粉,因下雨造成流出廠外,污染路面及排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96巷10號從事砂石分選作業,於本年5月26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大七總隊第三大隊及本局督察,發現貴公司場內堆放大量砂石,堆放量約10,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第2類堆置場程序)。因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1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連忠雄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44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782mg/L(標準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流動廁所門板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預留管封套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冷卻水塔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0/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帆布)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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