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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801 - 28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3/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分局位於本縣竹崎鄉轄內之中心崙崩塌地排水整治二期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處分日期
2021/03/24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貴局位於本縣嘉義縣布袋鎮轄內之布袋鎮過溝排水嘉18線旁治理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處分日期
2021/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例行稽查,110年2月19現勘時廠區只有一棟透天厝閒置已久、大門深鎖、前庭及其餘空地雜草叢生,無營運狀況。致電環保聯人魏先生責成依規定申報或辦理解除列管。貴公司之廢清書於108年9月6日審查通過,行業別為金屬製品製造業,於系統查驗其108年12月至109年12月申報情形,異常為未依規定申報影響廢棄物產出之主要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如無產出廢棄物時,亦應申報無產出廢棄物,惟查109年5月至109年12月未依規定申報。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南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督查,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其廢鑄砂及爐碴皆以太空包分裝混合貯存,未分類貯存,太空包裝袋上未以中文明顯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16
罰鍰金額
NT$28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限期改善屆期查驗,本局於109年12月2日派員稽查,經貴○○承認確有掩埋死雞,再於109年12月17日前往稽查並開挖,確實有掩埋斃死禽畜之事實,本局限期改善期限為110年1月24日,且本局110年2月3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場仍未改善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16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1.本案為改善期限屆期複查。2.貴社清運中洋工業區內事業單位之廢塑膠暫存於新港鄉中洋村23-30號倉庫內,業經本局裁處(裁處字號:44-109-110001),本局110年1月25日派員進行複查,前述地址倉庫內仍有堆置廢塑膠,尚未清理完成,本案尚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因國定假日順延至次周五(110年2月19日)以前執行110年1月31日至2月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0年2月20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10年1月31日、2月3、4、5及6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53-5J)未完成此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逾期未於通知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10年3月2日)。
處分日期
2021/03/0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辦理「荷苞嶼排水幹線馬稠後工業區下游治理工程(二工區)」前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在案,再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6日現場查驗,查驗結果: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現場未改善完成;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現場未改善完成;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生產果汁),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製程殺菌設備所產生蒸氣冷凝水,未排入廢(污)水處理設施內,且經查該股冷凝水未登載於水污染許可證(文件)中。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5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7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3.9m-1,超過排放標準(1.2m-1)之1.5倍。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7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5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畜殖事業部岸內畜殖場位於本縣義竹鄉東光村農場14號從事豬飼養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時,於場西側圍牆外側見有管線脫落情形,有疏漏廢水至水體之虞,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3.7m-1,超過排放標準(2.8m-1)。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8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8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8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5m-1,超過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1/03/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2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2/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民眾陳情案,於竹崎鄉灣橋村朴子埔175○○承租處見有堆置大量廢塑膠R-0201,及一處燃燒痕跡見有廢塑膠混合物(廢鐵濾網)約60公斤。本局於109年12月24日派員督察,經查帝偉企業社未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及再利用者檢核通過,逕行收受廢塑膠於此從事批發零售,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相關規定,另廢鐵濾網之廢塑膠混合物露天散置,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現場已拍照存查,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7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車號:9909-D8)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2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3.2m-1,超過排放標準(2.8m-1)。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行未依規定於次周五(110年1月22日)以前執行11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0年1月25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10年1月10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KEF-1088)未完成此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次周五(110年1月22日)以前執行11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0年1月25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10年1月10、11及13至16日有2輛清運機具(車號:HAA-7017、KEH-0286)未完成此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4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5m-1,超過排放標準(1.0m-1)之1.5倍。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逾期未於通知之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經裁罰並通知限期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善,查證結果車輛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3.1m-1,超過排放標準(1.0m-1)之1.5倍。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4m-1,超過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4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7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6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1/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本縣轄辦理「高鐵嘉義站P1及P4停車場瀝青舖面修繕工程」,該工程於109年11月11日動工,遲至110年1月8日才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已逾規定期限58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9年12月8日於本縣東石鄉栗子崙段西崙小段2地號現勘,發現貴公司正從事低強度預拌混凝土作業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通過,而逕行此行為;另露天堆置二小堆破損廢太空袋,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1/02/2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本局於109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貴場,現場喚人無回應,目視場內無人在場,於10:55、58時致電業者,均未接聽,於大門前方見有放置一死亡豬隻及使用桶子裝動物內臟,現場環境髒亂,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貯存並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1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1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製程產出之廢焊渣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最近一次於109年6月9日委託東宏環保實業社清除,惟該公司於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另外現址廠房係承接振鍵產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廠房,所遺留之廢棄物由該公司委託晨佑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至鹿草焚化爐處理,現場無法提供相關清除處理契約,且上述之廢棄物亦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綜上違規事項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17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9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排放管道(P003)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9770,未符合排放標準(1000)。
處分日期
2021/0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核廢水每日抄表紀錄,其110年1月4日登記回收水表讀值為7653m3,現場回收水表讀值為8652m3,其110年1月4日之回收水量達999m3,與109年1月8日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3CMD不符及未依109年11月16日先行同意變更之許可申請最大回收水量30CMD執行。
處分日期
2021/02/17
罰鍰金額
NT$7,2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益興畜牧場,從事牛飼養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6日執行限期改善複查採樣,其查驗結果仍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27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874mg/L、限值450mg/L)。
處分日期
2021/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松華畜牧場委託鴻猶工程行清除機構清運雞屍(D-0103 動物屍體)至鹿草焚化廠處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2目。
處分日期
2021/02/08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日配合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在本縣中埔鄉台3線中崙溫泉停車場執行路邊攔檢勤務,發現貴公司車輛(車號:LGJ-5531)有改裝排氣管情形,經儀器檢測噪音值為106分貝,超過該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4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26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處分日期
2021/02/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大林鎮中坑段中坑小段68地號土地上,在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情形下,露天燃燒蔗田,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
處分日期
2021/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兆益地產建築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房新建工程」,本局於110年1月1日派員稽查,於本縣民雄鄉興南村頭橋251之1號東側50公尺處聯外道路,工地門口見有泥沙印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9日現場查核M01製程之污染源設備E001及E002反應槽109年9月製程設備每日檢查維護紀錄表,於9月26日至30日操作項目檢查結果標示為打勾,惟查前述期間之防制設備A001填充床式洗滌塔檢查維護紀錄表皆為空白,未有紀錄;另查核M02製程之其他鍋爐E220污染源設備109年8月至10月每日檢查維護紀錄表,於8月10日、8月14日至16日、9月20日、9月26日、9月27日、10月19日、10月24日至25日、11月12日、11月14日至16日、11月28日至29日檢查結果正常並記錄用量,惟查防制設備A203之每日檢查維護紀錄表與前述日期比對,檢查結果標示為未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於本縣轄辦理「新美村第五鄰、亞沙有阿及茶山村頓阿巴娜農路災害復建工程」,該工程於109年10月15日動工,遲至109年12月29日才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已逾規定期限75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2/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業經本局調閱109年11月19日13時29分至30分間之監視畫面,見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CK-9617〕於上述時間棄置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於本縣朴子市嘉朴段251地號(道路彎道處),該行為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下稱同法)第27條第1款:「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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