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751 - 2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5/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通過,逕行收受事業之廢塑膠,且現場見廢塑膠混合物(廢鐵濾網)D-0299有燃燒過痕跡,露天散置並未妥善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36條第1項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5/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0年4月15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台端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KEH-0825)未依規定於次周五(110年4月9日)以前執行110年3月28日至4月3日之GPS週確認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5/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獲報於110年3月24日前往稽查,於富源畜牧場三場場房後方見道路二旁及溝渠有糞便積棸及羽毛逸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 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05/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
- 違規情節
- 貴廠堆置大量R-1107燃煤底灰,自109年3月2日收受至今已超過三十日,未依規定自實際收受日期,將事業廢棄物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5/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南區隊於110年2月8日派員督察,經查貴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1/04/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獲報於110年3月24日前往稽查,於富源畜牧場一場後方見道路二旁及溝渠有糞便積棸及羽毛逸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 他土地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04/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委託未領有處理許可證之吳明通處理,且未申報上述委○○處理之廢塑膠混合物產出量及清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2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豆腐)製造,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為非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管制對象。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時該工廠豆腐製造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柳溝大排),現場於排放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pH:5.6、懸浮固體:415mg/L、生化需氧量:887mg/L、化學需氧量:1,880mg/L,以上各水質超過該類別放流水標準之限值,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 處分日期
- 2021/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9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4/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明圃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場內固液分離機接一管線收集廢水至一新設槽體,該槽體原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未登載,故與許可登載不符,有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之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設「鹿草垃圾焚化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24日執行排放管道P101及P2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訊號採集誤差測試查核,查核結果發現排放管道P101現場排放流率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量測範圍設定值為25m/s與確認報告書登載量測範圍設定值20m/s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盈全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農業產銷設施新建工程,工程地點水上鄉新三界埔2109地號,工程合約經費新臺幣511.6萬元,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經查本案工程鋼骨主結構已完工,尚未檢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由南區隊於110年2月26日派員督察,經查貴社現場有貯存燃煤飛灰;且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所收受之燃煤飛灰轉售至里一實業有限公司等6家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地36條及第39條相關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型厝新建抽水站及網寮第二滯洪池抽水站、東石鄉六腳排水防洪牆加高暨水防道路側溝施作應急工程,工程合約經費新臺幣5,513,641元,未檢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客房數188間,有產出廢食用油及廚餘,上述客房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依規定應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貴舍2滯洪池新建工程,工程地點布袋鎮樹林頭段911、912、913、915、916地號,工程合約經費新臺幣110,837,892元,未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社為本縣列管清除機構(管制編號:Q69A3722),經查本縣民雄鄉平和村雙援段何厝小段343地號土地係貴社承租,現場見有廢木材混合物、營建混合物(混凝土塊)、廢塑膠、太空包(疑似裝潢修繕後之廢棄物)、廢五金等物,惟貴社未申請廢棄物貯存場,而逕行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大林鎮排路里排子路38號旁經營李建興畜牧場,本局於110年3月1日12時10分前往稽查,見有露天曝曬雞糞,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 處分日期
- 2021/04/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專案稽查,於110年2月3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查新北市五股區正龍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攬位於臺南市白河區陸軍內角營區新建工程施工,產出廢棄物係委託貴行清除,惟貴行清除該廢棄物,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經查其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前述行為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6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之二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所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為懸浮固體:94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20mg/L(標準值:100 mg/L)。
- 處分日期
- 2021/04/1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改善期限屆期查驗(裁處書字號:40-109-120010)。貴公司嘉義廠前因於本縣朴子市下竹圍段佳禾小段1287地號,從事製造紐澤西護欄作業,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內所附廠區配置圖不符。本局110年3月9日派員現勘時,貴公司嘉義廠仍從事水泥製品製造作業中,此處非貴公司廢清書內登載之作業廠址。本案仍未改善,請貴公司辦理廢清書申請變更,待本局核備後始得營運。綜上,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1/04/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竹崎鄉內埔段50地號東北方87公尺處貯存豬糞渣致影響環境衛生,其貯存地點有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經業者坦承係其所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 6 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例行稽查。貴公司承攬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南靖車站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工程地點水上鄉轄內(南靖車站),工程契約經費15,471,429元,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依規定應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動工)。現勘時,上述工程已完工使用中,惟未提送本案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嘉義縣布袋鎮P2抽水站新建工程,工程地點布袋鎮見龍段1185、1186、1187、1187-1、1188、1189地號,工程合約經費67277930元,已超出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營造業,工程經費500萬元以上,依規定應檢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施工)。本局110年3月5日派員現勘時,工程進度約80%,至今尚未提送廢清書至本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9年1月至109年12月,發現貴公司民雄一廠廢棄物D-0701、R-1703、D-0899、D-1099、D-0902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產出、貯存、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10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龍美轉運及旅遊服務設施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地點番路鄉公田段56-5地號,工程合約經費新臺幣30,566,667元,已超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營造業,工程總經費500萬元以上,應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通過後,始得營運(施工)。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相關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嘉義縣民雄鄉金興抽水站新建及滯洪池工程,工程合約經費新臺幣99,825,714元,已超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營造業,依規定應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施工)。本局110年3月5日派員現勘時,工程已完工,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南區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6日派員督察,貴社將所收受之燃煤飛灰轉售,未上網申報其流向相關資料,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例行稽查,經查貴公司客房數100間,有產出廢食用油及廚餘,上述客房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依規定應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故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1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 本案針對環保署函請疑似生產過度包裝產品進行稽查。2、 依據環保署提供產品(東和經典禮盒-芝麻花生)進行稽查,經量測包裝層數為一層,包裝體積比值為1.19,已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暨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第七條規定,依同法第26條第一項第三款告發處分。3、 責成業者日後依照限制產品過度包裝規定辦理,以免違反規定。4、 現場已拍照存證。5、 上述內容經業者確認無誤。
- 處分日期
- 2021/04/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4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處分日期
- 2021/04/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逾期未於通知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10年3月31日)。
- 處分日期
- 2021/04/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畜殖事業部位於本縣水上鄉之南靖畜殖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667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1/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資順成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906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1/04/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109年3月3日下午3時許,駕駛車輛載運水肥,排放於本縣水上鄉溪安段1383地號土地,經查台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第57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1/04/08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載運廢木材混合物供瑞陞公司非法處理,經查未正確申報廢棄物清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爰依同法裁處新台幣72,000元整。
- 處分日期
- 2021/04/07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農場場內堆置混合原料地點產出之滲出水污染地面、水溝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4/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110年3月2日派員現勘,貴公司D-0299廢塑膠混和物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110年3月19日來函亦說明將標示移至旁邊以便打掃清除,責請貴公司下次標示應以定著物上標示為主,本案違法事實明確,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10年5月7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改善將再次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2.2m-1,超過排放標準(1.2m-1),經裁罰並通知限期於110年3月3日前完成改善,查證結果車輛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2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4/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址稽查於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3/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2日配合執行「109年事業定期檢測品保稽核計畫」,會同三普環境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於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之排放管道(P301)採樣,貴公司配合度良好。經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方法「排放管道中氮氧化物自動檢測方法-氣體分析儀法(NIEA A411.75C)」檢測氮氧化物,實測校正值為102 ppm,檢測結果超過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排放標準為100 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3/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5m-1,超過排放標準(1.0m-1)之1.5倍。
- 處分日期
- 2021/03/3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0.7m-1,超過排放標準(0.6m-1)。
- 處分日期
- 2021/03/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2.0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3/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朴子市新庄段大館小段180地號遭棄置斃死雞,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監視錄影器,發現車輛(車號:AVD-7980)於110年1月27日上午10時23分至24分棄置,另110年2月4日由陳辜珍女仕攜帶畜牧場登記證、化製合約書及負責人身分證主動至本局陳述,經查畜牧場登記證係高明畜牧場(負責人:陳辜彥)且確認車號:AVD-7980載運之斃死雞為該場所產出,本案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於畜牧場址內。
- 處分日期
- 2021/03/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朴子市新庄段大館小段180地號土地遭棄置斃死豬之情形,經民眾所提供之錄影畫面,發現車輛由車主柯愫玲女仕(以下簡○○)騎乘(車號:327-BCX)於110年1月25日至現場棄置斃死豬,經查為台端管理之誠豐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豬,本案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於畜牧場址內。
- 處分日期
- 2021/03/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朴子市新庄段大館小段180地號遭棄置斃死禽畜之情形,經調閱錄影畫面,發現車輛(車號:9817-VD)於110年1月26日7時18分至20分至現場棄置斃死雞,經查為台端管理之明桂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雞,本案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於畜牧場址內。
- 處分日期
- 2021/03/29
- 罰鍰金額
- NT$41,84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李冠輝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9,10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24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8,200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1/03/2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例行稽查。本局鹿草焚化廠於109年10月22日平台破袋檢查,發現貴所產出之感染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C-0599,內含採血管及梅毒血清反應試紙等,重量1.23公斤。經查貴所雖有依規定委託嘉義醫療廢棄物共同處理基金會清除、委託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上述1.23公斤之C-0599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未依規定委託清除、處理,逕行交由公所清潔隊清運車KED-3017載運至鹿草焚化廠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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