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01 - 2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11月17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4.3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0/12/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於次週五(109年11月20日)以前執行109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9年11月23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09年11月13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KEN-6275)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6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74,未符合排放標準(50)。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益興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222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83.8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130mg/L、限值4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2/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鄭嘉民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生化需氧量:113mg/L、限值8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從事禽畜糞(R-0104)及植物性廢渣(R-0120)再利用作業,經查現場禽畜糞及植物性廢渣採露天曝曬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2/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EP1090107號,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8年8月至109年8月,發現貴廠廢水處理程序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於108年11月至109年8月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明顯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0/11/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5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廠內廢塑膠係來自統億資源回收有限公司、嘉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體戶等資源回收業及國外進口,而成品塑膠粒銷售對向為兆百祥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順越實業有限公司,惟貴公司廢塑膠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作成紀錄,且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第10條第3項規定。本案前經本局109年10月20日嘉環廢字第1090031721號函請貴公司陳述意見,貴公司前開函之陳述意見書,表示廢木材棧板(D-0701)有簽訂清除、處理書面契約,但經查發現前項廢棄物未依規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遞送聯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陳柏翰畜牧場,從事豬飼養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9月17日執行限期改善複查採樣,其查驗結果仍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317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204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1010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監控髒亂點例行巡查,經調閱監視錄影器,發現貴行所有之清除車輛(KEF-0520)於109月9月1日凌晨19分行經新港鄉後底湖14K1808DD34前方道路時,車上載運斃死禽畜,未防止前述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之設備。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場從事飼豬作業,經查現場禽畜糞(R-0104)採露天曝曬未保持清潔完整,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專案EP1090106,經查該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時間為108年7月至109年7月,發現貴廠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 )於109年6月申報產出7.669公噸,已超出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所填報最大月產出量0.01公噸之百分之十。
- 處分日期
- 2020/11/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中埔鄉義仁村樹頭埔4之5號後方進行三希堂建設N區中埔住宅新建工程,經本局109年10月7日獲報派員前往稽查,於工區施作移動路徑道路,見有泥沙殘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
- 處分日期
- 2020/11/23
- 罰鍰金額
- NT$243,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朴子市朴子工業區之工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嘉義縣環水許字第00690-01號)到期日為109年5月18日,而有依規定於到期日前六個月前起五個月內之109年2月11日提出變更及展延申請,並於109年4月15日取得同意認可變更,同意試車期程為109年5月1日至109年7月29日。但貴公司卻未於同意試車期程屆滿前(109年7月29日前),提送許可文件變更登記申請,因此該許可證至同意試車期限屆滿日(109年7月29日)翌日起失其效力。另依貴公司所提供之廢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表,查得109年7月30日至109年8月31日共計28日有廢水產生且有排放於地面水體行為,然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取得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即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林翰昭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87mg/L、限值1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本局於109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行於本縣民雄鄉秀林段1056地號從事廢鐵、廢鋁、廢銅及廢塑膠分類回收販賣之再利用批發零售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簡稱廢清書)之事業,惟貴行未提送廢清書至本局審查通過,而逕行收受上述事業拆卸之回收物分類及批發零售。
- 處分日期
- 2020/11/1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10日派員查處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發現貴公司新港廠之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銅箔基板(簡稱CCL)一廠產出之蒸餾塔底物樹脂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廢樹脂(代碼D-0202)及申報清理情形,惟其106年4月25日自行採集該項廢棄物樣品送驗檢測閃火點小於40℃,屬易燃性有害事業廢物,仍於106年8月1日與屏東縣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聿陽有限公司簽訂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處理合約書,自106年12月7日至107年8月16日期間計申報委託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元琦企業有限公司清除3車次(重量23.86公噸)廢樹脂(代碼D-0202)至聿陽有限公司處理,明顯未依廢棄物屬性填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申報清理情形,且委託非法處理機構處理廢棄物,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53%,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4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5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處分日期
- 2020/11/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0665〉於109年10月10日載運清淤淤泥棄置於本縣溪口鄉疊溪村下員林28之5號北側50公尺處空地,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42%,超過排放標準(40%)。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3,6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1日配合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在本縣中埔鄉台3線中崙溫泉停車場執行路邊攔檢勤務,發現貴公司車輛(車號:LGJ-5531)有改裝排氣管情形,經儀器檢測噪音值為106分貝,超過該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4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26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處分日期
- 2020/11/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於次週五(109年10月23日)以前執行109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9年10月26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09年10月19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KEB-3597)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於因國定假日順延至週一(109年10月5日)以前執行109年9月20日至9月2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9年10月9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09年9月20、22、23、24、25及26日有2輛清運機具(車號:KEF-0026、KEH-0358)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業經本府通知按次連續處罰在案。本縣環境保護局接獲民眾陳情再於109年10月19日派員前往量測噪音值51.2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爾後經民眾陳情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過溝段工業小段48地號之立麒窯業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申請核准,而逕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梅山鄉梅北村工業一路45號之預拌混凝土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未每日紀錄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
- 處分日期
- 2020/11/06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改善期限屆期複查。2.前因該機構清運中洋工業區內事業單位之廢塑膠暫存於新港鄉中洋村23-30號倉庫內,遭本局裁處,今日複查,前述地址倉庫內仍有堆置廢塑膠,故本案尚未改善,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33%,超過排放標準(30%)。
- 處分日期
- 2020/11/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朴子市崁後里崁後44號前方(崁後段南崁小段187地號)進行北大槺榔中排一之二等4縣農田排水治理工程,本局獲報於109年9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工區旁道路沿途均見有泥砂印染路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1/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日環署督字第1091155770號函辦理。2.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8月18日督察發現,台端領有嘉義縣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嘉義縣廢乙清字第0023號),清運億承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雄廠未經清洗之50加侖廢鐵容器,惟未事先與委託人訂定清除契約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不透光率)4.5m-1,超過排放標準(1.0m-1)之1.5倍。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1日派員督察,勾稽發現豬飼育作業程序(製程代碼:010012)產出之廢畜禽(R-0112)於108年7月至109年6月份,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6.81、10.63、13.53、13.41、13.39、13.48、 12.49、10.01、12.49、11.69、9.91、11.34公噸,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最大產生量(6公噸/月)之百分之十(6.6公噸/月),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0日派員督察,勾稽發現貴場豬飼育作業程序(製程代碼:010012)產出之禽畜糞(R-0104)於108年6-9月及109年1-6月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 10.8、10.1、9.4、9.7及7.9、8.5、8.1、8.3、8.7、8.2 公噸,已超過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 (7公噸)百分之十(7.7公噸),另死廢畜禽(R-0112)於108年 6至109年6月期間廢棄物產生量分別為3.66、4.08、3.99、 4.23、3.65、3.97、4.01、4.19、3.7、4.29、3.81、 4.37、4.03公噸,亦已超過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3公噸)百分之十(3.3公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逾期未於通知期限內修復並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限期至109年10月22日)。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37,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放流水之回收管線排放廢水至臨近承受溝渠,經查該場所核准排放許可文件中有申請回收行為,其回收使用於澆灌花木,依規定該回收水水質,經處理後須符合放流水標準始得回收,但經現場採集回收水所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65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81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7,690mg/L、限值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0/2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立富畜牧場三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其廢水操作紀錄表109年8月1日至109年8月20日平均回收水量21.9CMD,與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10CMD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10/26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民雄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該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嘉義縣環水許字第00631-04號)有效期限為109年6月24日止,有依規定於到期日前6個月前起5個月內之109年4月7日提出展延變更申請,其期間貴廠申請補正日數展延30日,並已核准同意總補正日數為72日,依歷次退補件期程計算,該廠最後補件期限日為109年7月26日(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有效期限亦為109年7月26日),但該廠此次展延變更申請之最後補件提送日期為109年8月18日,已超過總補正72日,故該廠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於109年7月26日之翌日起失其效力。然於今日(109年9月22日)本縣環境保護局至該廠稽查發現現場製程區作業中,且有廢水產生之情節,顯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7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廠區內空地堆置製程產出之貝克桶、18公升方形塑膠桶等廢塑膠容器(內有盛裝廢液)、廢玻璃纖維合捻紗、廢玻璃纖維布、廢木材等廢棄物,其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 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縣民雄鄉陳厝寮段三興小段1-7地號遭棄置斃死禽畜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監視錄影器,發現車輛(車號:S2-6719)於109年7月25日約上午7點33分間至現場棄置,經查為臺端所有喜陽陽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禽畜,惟未依規定妥善貯存於畜牧場場址內而有散發惡臭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0/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507-N2)於109年8月12日晚上6點45分至7點15分,行經本縣大林鎮排路60分18分6K2623BA47電桿旁(下埤頭段121-1地號)棄置大量裝有植物殘株之編織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新嘉乳牛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498 mg/L、限值4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蔡明興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65 mg/L、限值1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劉嘉洲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65 mg/L、限值150mg/L)。
- 處分日期
- 2020/10/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查得貴場廢水操作紀錄表109年8月份回收水量平均18.5CMD,與109年1月8日核准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所登載每日最大回收水量3CMD不符,另亦未依109年7月6日本局先行同意變更之許可申請最大回收水量10CMD執行,上述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其製程使用之色料係以紙袋包裝,外層再以塑膠袋套上防潮,產出沾有色料粉之包裝材等廢棄物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10/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縣朴子市崁前里崁前86之1號豐富畜牧場,經本局109年9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見有雞毛飄散至場外聯外道路及附近鄰居家門前,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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