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51 - 1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縣南澳鄉蘇花段52-1、53地號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發現缺失如下:1.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採舖設粗級配或粒料者,舖設厚度不足,或作業期間未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3.車輛清洗:洗車設備無加壓沖洗功能(無水且未作動);記缺失4點。缺失共計18點,已達10點以上之嚴重程度,依法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廚餘轉送未取得再利用養豬場處理,違反廢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場收受廚餘經蒸煮設備蒸後飼養豬隻,稽查時該場尚未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25日及同年11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原料土石方堆置範圍超出場區西北側隔離綠帶周界外,與本府92年1月22日審查通過之「東來欣砂石碎解洗選加工場環境影響說明書」書件內容不符,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查該越界堆置之土地地號為南澳鄉澳花段1115地號,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另該公司雖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該公司堆置場作業程序(編號:M01)現場物料堆置超出許可範圍,與上揭操作許可內容不符,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該公司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處罰鍰者,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裁處之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辦理。(經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罰鍰為10萬至2,000萬元;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之罰鍰為30萬至150萬元)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新臺幣30萬元整。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蒸煮至中心溫度達90℃以上,並蒸煮至少1小時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4/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未依規定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再利用收受來源、數量等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 KLA-6188),於108年2月25日12時7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 KLA-6169),於108年1月31日16時25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808),於108年2月22日8時51分,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縣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2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黑煙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法定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月18日派員稽查,該公司所有之工程車停放於本縣壯圍鄉壯六路中央大橋下因油管破裂,致壯圍鄉壯六路有明顯路面油漬污染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寶號所有車輛(車號:335-HX)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寶號所有車輛(車號:070-AJ)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宜蘭縣運送物料車輛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攝影作業,發現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68-GP)載運逸散性物料,車斗雖採防塵網,惟邊緣未延伸覆蓋車斗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
- 處分日期
- 2019/03/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現場因工程從事新建住宅工作,因車輛進出未妥善清洗致污染道路路面。2.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予以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967-ZT),於107年10月4日13時5分,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縣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C-3071),於107年9月11日18時29分,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縣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3/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8月17日派員至本縣冬山鄉淋漓坑段OOOO地號稽查,發現現場有一處貯存(堆置)廢棄枯樹枯枝葉及一般生活垃圾之坑洞,另本局於107年9月22日、107年10月2日及同年11月20日,查獲該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XX-OOOO)載運廢棄物至前揭地段號進行貯存,前述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7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規定逕行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12/01 11:50~12:50 121.814663,24.623289 1.至羅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會同煉鋼課副課長至廠區後方爐渣場及爐渣堆置場稽查,○○表示今日上午進行冷卻爐渣移除作業,由爐渣場載運至堆置場,其中作業方式由挖土機及載運車輛挖除卸載,經查爐渣場至堆置場行車路徑及爐渣移除相關作業並無施作適當防制措施。 2.周界外目視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大氣,○○表示為冷卻爐渣移除作業時車輛載運過程引起之塵土飛揚,現場無適當防制措施及防制設備,致爐渣場及堆置場造成揚塵之情形,稽查當時已排除水蒸氣干擾。 3.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且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據課長表示爐渣場主要作為爐渣冷卻之暫置場所,於夜間10時至翌日2時時段將熱爐渣卸載至本處所待其冷卻後再行移置爐渣堆置場置放。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罰鍰金額
- NT$1,00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作業(廠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里頂平路36、36-1、36-2號),107年4月16日將砂濾槽(T01-40)中廢水逕自以藍色軟管繞流排放至廠房旁之雨水溝,經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排入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228),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線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03/1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163),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線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3/08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從事「107年度冬山鄉全鄉小型零星工程暨災害搶修工程」(管制編號:G107G8Z026-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107年1月1日前1日完成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遲至107年3月21始完成繳費,逾期達78日超過30日以上。
- 處分日期
- 2019/03/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省道臺九丁線約16公里處(東澳橋往北約200公尺處),因氫氧化納(液鹼)分裝槽車翻覆,致閥門故障使氫氧化納廢液(約20公秉)洩漏於路面及道路側溝,經路面及道路側溝棄置至東澳北溪(經檢測pH值為13.12),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3/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黑煙排放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03/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原清除專業技術人員為許○○及陳○○,現查陳○○勞工保險退保申報表,退保發生日期為106年6月13日,為於107年12月21日提出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變更專業技術人員,由陳○○改設置為陳○○,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懸浮固體:207mg/L(最大限值:150)。
- 處分日期
- 2019/02/2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8/01/15 15:30~16:20 E121.74051 N24.705361.至三星鄉新日興段1010地號會同陳情人稽查,現場發現該地號前方日興三路(新日興段1023地號)有土塊及樹枝散落,經查其為農田水利會三星站委託瑞益土木包工業進行清淤作業所造成,當時業者亦承認其所為。2.本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將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9/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會因於上述時間,於所轄之金同春圳取水門,逕自將堆積於攔截閘門之廢棄物,採取開啟閘門放流方式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8年1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承攬公路總局之交通設施維護工程所產生之標線刨除料棄置於本縣壯圍鄉壯圍旅遊服務園區右側自行車道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OO公司OO廠將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未逐項申報再利用產品名稱,且未將各項再利用產品之使用量、銷售對象及證號等相關資料主動連線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其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逕行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629),於107年8月21日11時06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之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163),於107年12月26日12時21分,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線6.5公里交會處,載運逸散性物料,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9/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易邦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A1~A3、A5~A7),於107年11月27日13時25分於施工作業區進出車輛,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本縣五結鄉大吉五路157巷83號前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2/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所轄停車場(地號:五結鄉利工段63地號)地表裸露,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進出車輛夾帶泥沙,污染本縣五結鄉利工一路二段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2/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12月22日稽查本縣壯圍鄉大福二段166地號之棄置生活垃圾中,發現印有臺端所有之相關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107/12/06 17:45~18:051.至交辦地點五結鄉錦草段424地號(工程名稱:鄒淑惠農舍新建工程),發現行為人(立盛昌員工 )正進行燃燒廢棧板、生活垃圾、紙袋等,於周界外排除水蒸氣干擾下,目視判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排放至大氣中影響空氣品質,稽查現場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處理設備。2.現場告知電聯業者工地主任應請合法處理業者前來清理廢棄物、生活垃圾、紙袋等,並提供清運聯單或過磅單證明文件。3.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9/02/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10月4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該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屠宰或批發產品欄位僅填載肉雞(產品代碼:010164)為產品,且未敘明或登載屠體內臟、腸子作為產品,另貴場產出之屠體內臟、腸子應依據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畜禽屠宰下腳料(廢棄物代碼:R-0111)之清理方式清理,惟該場產出之畜禽屠宰下腳料未依登載內容委託合格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2/11
- 罰鍰金額
- NT$4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違規情節
- 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失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19/02/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101),於107年8月17日9時55分,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縣6.5公里交會處,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2/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6672),於107年8月19日11時11分,行經宜蘭市環市南路與南津路口,載運逸散性物料,雖有覆蓋防塵網,但覆蓋不確實導致車斗上物料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1/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936-ZT),於107年10月11日12時35分,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線6.5公里交會處,載運逸散性物料,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9/01/2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A-3353),載運逸散性物料行經本縣五結鄉錦草中路與宜22線6.5公里交會處,所覆蓋物料之防塵網,未做好防護措施,致車斗上物料沿途散落,污染道路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處分日期
- 2019/01/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01/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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