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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51 - 22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3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1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醫院、醫事機構,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檢測值510,000 CFU/100毫升,標準值200,000 CFU/100毫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9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7款
違規情節
無證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7月14及20日派員稽查,貴商號位於本縣萬丹鄉廣安村萬丹路二段281巷22號土地,發現貴商號場內廢木材(R-0701)已飽和,貯存地點有堆置至廠外且未有排水收集設施,已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本府(城鄉發展處城鄉規劃科)辦理「台糖紙漿廠C倉庫裝修統包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1年7月22日,申報日期為111年9月2日,逾期日期為42天,空污費為新臺幣30萬3,690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3,68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2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5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5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5日會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於本縣林邊交流道往大鵬灣前道路,執行道路攔查,查貴公司司機劉明德駕駛營業貨運大貨車(車號:KEN-8190),載運營建拆除工程後之廢保利龍(保溫材)、木材等廢棄物,惟其未依規定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屏東縣長治鄉中山路150-7號從事飼料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鍋爐蒸氣程序(M02)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10)未正常操作,集塵器壓降操作值已逾壓降表最高上限,無法判定讀數,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監測設施正常運作,與所申領之許可證操作條件範圍3~50cmH2O不符,亦未在許可百分之十容許之差值範圍內,貴公司有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於本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100-1號,從事豆類加工業,其製程白色廢水排放於南州鄉三千埤圳水污染管制區河川水體致污染河川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及本府103年10月21日屏府環水字第10333109700號公告,茲依同法第52條暨66條之1規定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位於本縣潮州鎮彭達街90號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4)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規定每日填寫操作紀錄情形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2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59,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進生畜牧場於本縣萬丹鄉萬興段388地號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12日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630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899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450毫克/公升,及111年6月21日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63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633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為690毫克/公升,標準值為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31,5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有廢水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簡義龍所經營義龍牧場(本縣屏東市玉成段745及748地號)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7日派員查核,發現牧場於本縣萬丹鄉新安段5地號牧草園進行澆灌,未取得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審查同意,逕將畜牧糞尿或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9/14
罰鍰金額
NT$32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保局於111年8月5日巡查巨鼎畜牧場發現養豬異味,於畜牧場周界進行異味官能污染物測定採樣作業,111年8月9日檢驗中心檢測報告測得檢測值為173,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一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和泰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12日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67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9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2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0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4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3
罰鍰金額
NT$12,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48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4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 .第6條規定:未依規定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 溢座,缺失點數扣10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 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 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 者,缺失點數扣10點,4.第10條規定:防塵布或其他不透 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 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8點。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3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7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8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0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31,9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7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7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經營小時厚牛排館,屬「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之限制使用對象之有店面餐飲業,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碗、盤、碟、餐盒、餐盒內盤),惟其現場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供顧客裝盛飲料
處分日期
2022/09/08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4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 .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 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 、3.第8條規定: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 未達標準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 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 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 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 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
處分日期
2022/09/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5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9/08
罰鍰金額
NT$1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查貴公司產生之鍋爐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載,徑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9/08
罰鍰金額
NT$14,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正三畜牧場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將畜牧廢水澆灌於鹽埔鄉彭北段490地號檳榔園,查上述地號與水污染許可核准澆灌土地地號不符,惟貴牧場未向農業主管機關申領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逕行畜牧廢水澆灌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爐渣實際貯存量約5公噸,與網路申報前月底貯存量1.7公噸有極大落差,顯未正確申報,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進行聿陽有限公司聯合稽查2.該廠為廢棄物熱處理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3.稽查時作業中,廢棄物熱處理程序排放管道P001高度及採樣孔位置與許可有不符之狀況;另粉碎機E011有新增原料種類,亦應列入許可.4.後續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3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行從事飼料製造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上開日期派員於排放管道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檢測異味值為1,74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9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業,經查貴公司未於變更公司登記(109年12月14日)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變更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變更代表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高塘環境事業有限公司於109年7月25日及28日以車輛(車頭KEH-7238,尾車HAA-8602為容量30公秉槽車)載運4車次台灣有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液體廢棄物,至旨揭公司廢水處理設備處理,該公司未依排放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而收受其他事業所產出廢水進行處理,同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行政罰、第46條第4款刑罰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於111年7月7日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進行搜索旨揭公司,該署會同查核發現該公司堆肥場露天堆置、噴灑菌水、翻攪未完成再利用程序廢棄物,及鐵棚架區堆置、添加木屑、翻攪未完成再利用程序廢棄物,皆為未載明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廢棄物貯存設施及再利用單元,該公司未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又經本局於111年8月3日派員查核,發現該公司堆肥場東北側半成品堆置區露天堆置,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有廢棄物中文標示;另場區西北側鐵皮房半成品堆置區亦無廢棄物中文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D7-7296),於111年7月5日16時57分,行經本縣屏東市瑞光路一段450號前道路,駕駛人有隨手拋棄菸蒂(全程有錄影為證)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及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位於本縣枋寮鄉東海村精進路33號,經查廠內污泥暫存區有泥水滲出於公共水溝,致有污染水溝之情事,貯存設施產生之廢液未妥善收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水泥業,向本府申領有貯留許可文件,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單元(T01-03)有一孔洞,槽內作業廢水流入雨水沉砂池,又場內洗車廢水亦排入雨水沉砂池,有未依貯留許可操作之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巡視場周界發現貴場原水溝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5
罰鍰金額
NT$3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49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5
罰鍰金額
NT$283,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從事食品製造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4毫克/公升,標準值1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3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4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2.另貴公司每日產生水量為250CMD,屬應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之規模,惟稽查時並未設置廢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2
罰鍰金額
NT$4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原水池溢滿,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之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53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1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2
罰鍰金額
NT$11,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2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5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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