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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01 - 2150 筆)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3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曾伯林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84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8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0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0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6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加工業,經本局於111年8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鋁屑)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屏南一廠從事事業廢棄物廢橡膠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6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多數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部分廢碳黑混合物與爐渣貯存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1萬2,000元罰鍰及4小時環境講習。另貴公司再利用廢橡膠產品有碳黑、再生油品(燃料油及裂解油),未依規定申報每月營運紀錄之裂解油產生量、庫存量及銷售量,且111年5月未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1萬2,000元罰鍰及4小時環境講習。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收受廚餘再利用,未依規定將蒸煮後廚餘用於本場養豬而有轉售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收受廚餘再利用,未依規定將蒸煮後廚餘用於本場養豬而有轉售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屏南一廠從事事業廢棄物廢橡膠再利用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6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其「碳黑製造程序」產出廢濾油布、廢木屑混合物及廢油混合物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罰鍰6,000元及1小時環境講習。另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產出廢濾袋「廢水處理程序」產出廢水處理污泥,未依規定申報每月之產出量與貯存量,且111年5月未申報全部廢棄物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罰鍰6,000元及1小時環境講習。
處分日期
2022/10/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雞糞(禽畜糞)露天堆置於場內空地,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31日派員查核,發現產生淡藍色廢水及塑膠原料殘渣排放於地面水體情形,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有色廢水情事並影嚮水體品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公司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未依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確實記錄活性碳更換頻率(活性碳吸附設備A005與A006每月需更換活性碳10次),核有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操作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家昌畜牧場負責人)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9日對其所屬之家昌畜牧場(管制編號:T4202643)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其檢測值結果為59,超過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9月15日屏府環空字第11134385500號函請提供陳述意見,臺端委任李啓良至本府環保局陳述意見內容:「本人為積極配合政府政策,防治臭異味,已於110年9月1日加裝水濂式噴霧防制設備,加強畜舍清理頻率,維持周遭環境清潔及落實畜糞尿善處理並採用可降低臭味添加物於飼料中,懇請貴局考量本場未涉及情節重大情形、以最低罰鍰予以處分」,以上陳述內容無法阻卻上揭違規事實,本府仍依法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經本局派員稽 查發現未依規定將每一飲用水設備維護內容及水質檢驗狀況作成維護紀錄表,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9條所定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茲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屏南廠從事壓克力樹脂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110年5月至111年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自111年1月份起所有原物料使用量及主要產品產量等均未依規定連線申報,且廢活性碳(R-2408)之申報與實際貯存量長期有0.075公噸落差,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整。
處分日期
2022/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王綉金(即王綉金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4日對該場進行周界異味官能檢測結果為71,超過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場中間貯存廢棄物,貯存位置與許可貯存位置不符,又該些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飛揚、污染地面情事,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之所有車輛(車號:BMV-6250),駕駛人及乘客於111年8月26日16時47分及同年8月28日11時43分時,行駛至本縣長治鄉榮華段899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18日派員於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7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院於本縣枋山鄉楓港東段867地號土地辦理旅館增建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09年12月13日,申報日期為111年9月7日,逾期日期為633天,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4,869元),明顯已逾法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16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91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32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3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23,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4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7,7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上秀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6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4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27,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8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於本縣新埤鄉上萬安段558、559、564、566、567、568、690地號從事豬飼養作業,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酸鹼值5.8,標準值6~9),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1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0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6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DC-2538),駕駛人於111年8月24日7時18分,行經本縣佳冬鄉大豐路535號前(屏鵝公路台1線)時,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菸蒂)至地面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9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該廠從事飼料製造作程序,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二、稽查時運轉中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針對p002煙道進行異味採樣,並帶回進行官能測定,針對P002煙道進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異味污染物檢測值7,33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2,000),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三、倘檢測結果超過公私場所排放標準,將依法予以告發處份。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83毫克/公升,標準值30毫克/公升;鋅檢測值14.3毫克/公升,標準值5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2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0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0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5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8
罰鍰金額
NT$7,7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三易畜牧場第二分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6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9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畜牧場脫硫塔及洗滌塔未於許可登載,逕將其產生之廢水納入廢水處理設施,有未依許可操作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0.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7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5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8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4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2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6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8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6
罰鍰金額
NT$14,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陳榮興畜牧場於本縣枋寮鄉靶場段324及325地號土地(原大響營段295-3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6日派員稽查及相關查核事證,發現貴牧場場區後方有畜牧廢水溢流污染農園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3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4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 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 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 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 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承造本縣屏東市三山段243地號「28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週六中午12時30分管制時段,仍進行混凝土灌漿施工作業,其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產生噪音致妨礙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屏東縣政府109年12月30日屏府環空字第10935950901號公告第2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查貴公司承造本縣屏東市三山段243地號「28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週六中午12時30分管制時段,仍進行混凝土灌漿施工作業,其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產生噪音致妨礙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屏東縣政府109年12月30日屏府環空字第10935950901號公告第2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7條規定: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 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點數扣10點、2.第8條 規定:第二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5 0%,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出入口未 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 清洗者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4 點。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25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原廢水未經廢水設施流程處理,逕排出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2,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19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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