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351 - 6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3/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109年7月22日府授環水字第1098656389號函同意貴事業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葉○○代理109年7月6日起至109年10月5日止,惟貴事業未於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設置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8年9月及108年11月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之積體電路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01)於108年9月及108年11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分別為3.35公噸/月及2.44公噸/月,皆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1.5公噸/月)之百分之十,爰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行號於公告時段內使用卡拉OK,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及本府107年12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70117931號之公告,於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不得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罰鍰金額
- NT$46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3日前往貴中心(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9號)放流口D01採取水樣,經檢驗硝酸鹽氮53mg/L逾放流水標準(5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6月15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現場貯存藍色塑膠桶與一噸桶(貝克桶)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等廢棄物,查有違規項目:上述廢棄物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惟貴公司未申請變更該項目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貯存,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6月15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稽查,現場貯存藍色塑膠桶與一噸桶(貝克桶)之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等廢棄物,查有違規項目:前述廢棄物貯存方法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應用高分子製品事業部(管制編號:J5900302)稽查,發現貴公司應用高分子製品事業部於108年12月000000製程產生之廢木材棧板(D-0701)產生量超過最大月產生量10%,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罰鍰金額
- NT$1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31日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1961,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10號)勘查,目視貴公司所產生之廢水(逾放流水標準),未妥善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與雨水合流收集並由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竹縣環排許字第00507-03號)登載之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持續排放廢水至新竹工業區雨水下水道進入茄苳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罰鍰金額
- NT$2,2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31日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1961,地址: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10號)勘查,目視貴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竹縣環排許字 第00507-03號)登載之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持續有廢水排放至新竹工業區雨水下水道進入茄苳溪,稽查時天氣陰無雨,本府環境保護局立即於RD01採取水樣,經檢驗六價鉻5.72mg/L、總鉻6.79mg/L逾放流水標準(六價鉻0.5mg/L、總鉻2.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6日前往貴公司(管制編號:J59B0318,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湖鏡段0126-0000地號)勘查,發現設置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自109年3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109年5月1日、109年5月3日未每日記錄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罰鍰金額
- NT$3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19日前往貴中心(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自強路9號)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採取水樣,經檢驗化學需氧量(COD)233mg/L逾放流水標準(1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勾稽,本局於109年8月18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稽查時,貴公司新竹廠產生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於108年11月~109年2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10%以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9年1月至109年11月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之休閒娛樂服務作業程序(製程代碼:930001)於109年1月至109年11月申報禽畜糞(R-0104)貯存申報量皆為0公噸/月,惟現場勘查時,貴公司產出之禽畜糞堆置於場區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2月10日至現場勘查時,貴公司產出之禽畜糞堆置於場區內,且未經申請即逕行將產出之禽畜糞做為禽畜糞堆肥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及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D-2499)等事業廢棄物,採露天貯存,無防止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850001製程產生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於108年10月及108年12月產生量超過最大月產生量10%,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999)產出之廢液pH值大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自108年4月~109年8月產生後貯存超過1年,且未有申請延長貯存期限紀錄,雖於109年9月已有清運聯單並完成申報,惟貴公司有害廢棄物未於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產生後貯存逾1年,以上事實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7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製程產生之D-0901有機性污泥貯存位置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另D-0901有機性污泥採露天堆置,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之D-0902無機性污泥、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製程代碼:250019)產出之D-0903非有害油泥自108年11月起至109年2月產出量超過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之D-0902無機性污泥自108年6月起至108年10月、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製程代碼:250019)產出之D-0903非有害油泥自108年5月起至108年10月期間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產生量,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D-0903非有害油貯存位置夾雜貯存無機性污泥,未依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空桶標示GR-4179皮膜化成劑之SDS登載pH值1~2已達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惟現場貯存方法未標示分類編號、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其貯存場所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UC-8128)違規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1,07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依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沉砂池尺寸、位置設置及數量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排放逕流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據稽查紀錄(稽查編號:981100100022),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牌號碼:826-X3,半拖車牌號碼:CR-63)於110年1月5日載運剩餘土方至本縣新豐鄉池和段113地號,並為新湖分局新豐派出所攔獲,發現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據稽查紀錄(稽查編號:981100100022),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牌號碼:826-X3,半拖車牌號碼:CR-63)於110年1月5日載運剩餘土方至本縣新豐鄉池和段113地號,並為新湖分局新豐派出所攔獲,發現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據稽查紀錄(稽查編號:981100100023),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牌號碼:KLB-0700,半拖車牌號碼:MY-22)於110年1月5日載運剩餘土方至本縣新豐鄉池和段113地號,並為新湖分局新豐派出所攔獲,發現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9月11日至利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稽查,依貴公司提供之資料,108年11月及12月用水回收率為0%,未達「利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環境影響說明書」規定80%,未依環評書件所載內容切實執行,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於台元段354-3地號燃燒廢棄模板未善盡管理之責,且燃燒時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9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9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9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有車輛(車號:R3-0782)於109年11月03日經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儀器測定黑煙不透光率1.8m-1,超出法規排放標準1.6m-1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使用動力機械施工致妨礙安寧已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依據本府102年12月18日公告,各類管制區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9年4月24日至貴公司登記位於新竹縣芎林鄉五龍村三鄰五和街221號工廠督察時,查該廠S01及S02貯存設施共用進流水錶及出流水錶,其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各貯存設施未逐日逐批記錄廢水貯留時間、輸送方式、水量及處理水量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9年4月24日至貴公司登記位於新竹縣芎林鄉五龍村三鄰五和街221號工廠督察時,查該廠貯留許可登載洗滌塔廢液收集至S05貯存,惟現場S05貯槽旁亦有其他3座桶槽(標示為D-1502,非有害廢鹼),該廠人員表示皆為貯存洗滌塔之廢液,惟未登載於貯留許可文件,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管制編號:J5900642,地址:同上揭29號)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楊○○於109年4月6日離職,貴公司於109年7月2日始書面報請本府備查,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府備查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373,8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8日及9月1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新豐鄉員興段553地號等45筆土地廠房、辦公室新建工程尚未取得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逕自排放廢(污)水,經檢測懸浮固體物111 mg/L(標準30 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109年11月勾稽資料顯示,貴場之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於109年1月至109年10月每月申報農業污泥(R-0908)產出量皆介於1公噸/月至1.3公噸/月間,皆已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0.42公噸/月)之百分之十,爰貴場未辦理變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37-ZS),於109年12月14日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寶山鄉吉林路台灣電力公司電線桿青草幹編號106路旁,經寶山分駐所攔查並通知本局後,發現前述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竹二廠850001製程產生之C-0301於108年2月及4月產出量,超出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每月最大產出量之百分之十,且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嘉興路與光明六路口附近,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重鋪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7日23時45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重鋪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東二段與嘉興路及嘉豐七街口,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重鋪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06日23時5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重鋪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1/02/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府公告時段內(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府公告時段內(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之行為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與高鐵六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灌漿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7月23日00時45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路面開挖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1/01/2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與高鐵六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灌漿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7月23日00時45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從事路面開挖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1/01/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啟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109)府拆字第00042號(管制編號:J58A6998),該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造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經本局109年12月7日稽查貴公司本案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於工程施工期間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承攬啟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109)府拆字第00042號(管制編號:J58A6998),該工程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營造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經本局109年12月7日稽查貴公司本案工程已完工,而貴公司未檢送本案工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爰貴公司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前逕行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1/21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9年9月16日至貴公司新研發中心新建工程(地址:新竹縣寶山鄉園區段207地號等107筆、大雅段39-9地號等37筆土地,管制編號:J63A3290)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人員稽查工區內沉砂池,發現ST04沉砂池位置及經測其長(16.8公尺)、寬(6.5公尺)均與本府核備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削減計畫所載基地排水(導雨)系統配置圖(含放流口標示位置及ST04沉砂池長:2公尺、寬:2公尺】;ST03沉砂池於工區內已填平未發現,現場據貴公司會同人員表示「ST04沉砂池位置及長寬不同係因工區整地作業先行填平,目前以洗車平台代替使用;ST03沉砂池部分,因施工需求部分回填,預計於109年9月30日前恢復」。綜上,該工程前揭情事均與本府核備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然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於事實發生前向本府辦理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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