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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

共 11,94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451 - 7500 筆)

處分日期
2018/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寶山鄉水仙路168巷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重鋪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1月05日23時0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上十點至翌日上午七點),從事路面重鋪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處分日期
2018/11/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9月20日至貴公司新竹廠執行排放管道處理效率稽查檢測,發現貴公司新竹廠排放管道(P102)之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現場無處理效率(許可證登載規範應大於59%),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規範不符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與文興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0日03時1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與文興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0日03時3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自強南路與文興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0日06時5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22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行號為自助洗車場,場內洗車設備及空壓機設備運轉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該管制區及該時段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21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從事營建工程打樁作業施工時產生噪音,經量測後超出該管制區及該時段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燃燒廢棄木板等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8/11/2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07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11/2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項
違規情節
依據「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4項規定,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時,輸入錯誤車牌號碼,未主動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修正,年度累計達5筆。
處分日期
2018/11/20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竹北市永興段519、520地號,從事營建工程打樁作業施工時產生噪音,現場經量測後超出該管制區及該時段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燃燒牧草驅蚊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與文愛街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補強與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9月11日23時3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補強與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與文愛街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補強與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9月12日00時3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補強與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九路東元醫院急診室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5日23時1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從事路面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縣政八街與光明九路口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刨除作業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6日00時3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刨除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燃燒生活垃圾及木頭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查證屬實逕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18/11/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違規拋棄菸蒂,影響環境衛生﹝車號:9091-TV﹞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逕行施作。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6月26日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後方中崙溪發現有污泥殘留情形,經查係貴公司於稽查前一日原廢水溢流至雨水溝,經RD02流至中崙溪,導致污泥殘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逾期申報107年度第2季定期檢測申報
處分日期
2018/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貴館於107年10月15日方將107年度上半年(107年1月-6月)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確認上傳,已逾應於7月底前申報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該院於107年8月2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水污染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確認上傳日期)提送107年度上半年(1-6月)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應於107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與中央路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養護工程作業施工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08日22時5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養護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與中央路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養護工程作業施工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08日23時4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養護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新竹縣竹北市中華路與中央路附近道路,使用動力機具進行路面養護工程作業施工致產生噪音,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之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09日06時40分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公告時段內(晚間十點至翌日七點),從事路面養護工程作業影響附近居民生活品質。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迄今尚未收到貴場107年度上半年(107年1月-6月)廢(污)水定期檢測申報,已逾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資料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系統,於107年04月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6301376)網路申報資料,經查發現貴公司運作之毒性化學物質磷化氫(157-01)網路申報運作紀錄量,104年9月至105年9月18日及105年11月15日至105年11月20日期間,網路申報每日運作量均超過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管制限量50公斤以上,稽查時貴公司提供105年度1月至12月之磷化氫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確實與網路申報運作紀錄量相符,已逾達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管制限量50公斤以上,未辦理變更為登記文件核可,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北分局南平社區二鄰埤塘周邊環境改善工程-105RFR-01-036 (管制編號:J57A1963)」,本局於106年5月5日至現場稽查發現營建工程已完工,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逕行營建工程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EP專案及本局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55A5608)105年01月至106年04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材料(光電)實驗作業程序(製程代碼:850003)產出之廢液pH值大(等)於12.5(廢棄物代碼:C-0201)及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自105年7月至106年3月,未依規定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廢棄物產出及貯存申報,及廢無機化學物質(廢棄物代碼:D-2303) 自105年1月至106年3月亦未進行廢棄物貯存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07年5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J5704042)現場稽查發現,廢樹脂(D-0201除外)(廢棄物代碼:D-0202)貯存區旁、圍牆邊、第三廠區旁,均暫存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與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不同,未於變更前提送變更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因追查非法棄置產生源,於106年8月9日至本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偵查隊,發現貴公司因承攬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大樓8樓整修工程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本局因追查非法棄置產生源,於106年8月9日至本府警察局新埔分局偵查隊,發現貴公司因承攬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大樓8樓整修工程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及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依據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6年10月3日北市環廢字第10635274300號函「副本抄送新竹縣環保局,有關貴轄范光勇養豬場收受本市吉比鮮釀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店產生之廚餘,疑似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1節,惠請本依權則卓處」,經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地址:新竹縣新埔鎮鹿鳴里五六號,管制編號:J5700375),台端所屬養豬場收受台北市吉比鮮釀股份有限公司信義店產生之廚餘,惟未依規定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本縣竹北市台科段200地號堆置廢棄物案辦理,貴公司承攬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A棟附設醫院、B棟研究中心新建工程-(105)府建字第695號(管制編號:J55C0632),本局於107年9月1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位置與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本縣竹北市台科段200地號堆置廢棄物案辦理,貴公司承攬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A棟附設醫院、B棟研究中心新建工程-(105)府建字第695號(管制編號:J55C0632),本局於107年9月13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方法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本縣竹北市台科段200地號堆置廢棄物案辦理,貴公司承攬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A棟附設醫院、B棟研究中心新建工程-(105)府建字第695號(管制編號:J55C0632),本局於107年9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方法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本縣竹北市台科段200地號堆置廢棄物案辦理,貴公司承攬財團法人中國醫藥大學A棟附設醫院、B棟研究中心新建工程-(105)府建字第695號(管制編號:J55C0632),本局於107年9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件係民眾陳情案件辦理,本局於107年06月16日至現場稽查,攔獲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D-3593)駕駛(張○○) 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新豐鄉上坑村498之7號旁(新豐鄉坑子口段1381地號),發現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0/3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處分日期
2018/10/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102275號函,請貴委員會於107年3月16日前提送106年整年度定期檢測申報,迄今仍未提送,已逾每年一月底前申報前年度資料之規定,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0/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08月06日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處理效率稽查檢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管道(P012)之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NMHC)現場處理效率為37.5%(許可證登載規範應大於65.8%),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規範不符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0/23
罰鍰金額
NT$2,3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該事業廢水進入廢水處理設施T01-01後未經T01-02直接流至T01-03,且廢水處理設施無法正常操作,廢水逕由雨水放流口排放至承受水體於雨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總懸浮固體為499mg/l(放流水標準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0/23
罰鍰金額
NT$2,8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接獲民眾陳情貴事業排放白色廢水,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6日前往貴事業稽查,發現白色廢水確實由貴事業排出。據貴事業現場人員表示,因不小心將白色泥物倒出去,白色泥物逕流至廠外溝渠,本府環境保護局採樣送驗,檢測結果總懸浮固體高達6890 mg/l(放流水標準為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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