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751 - 68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3-46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6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55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6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5330、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6月1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5-20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6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E-01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6月1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02-GE、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6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70-HF、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6月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2,02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管理「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係屬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 (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004-1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6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5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事業大元衛生工程行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7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同意設置文件或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臺端所屬事業大元衛生工程行112年4月14日大元衛字第1120414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上傳文件,臺端所屬事業大元衛生工程行登記地址已於110年07月20日變更,惟臺端未於法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3/07/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5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商工登記公示資料結果,貴公司登記地址已於111年12月28日變更至桃園市龜山區樂善二路215號21樓,惟貴公司未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清除許可證變更,本局前於112年6月12日以桃環事字第1120050583號函裁處並限期貴公司於112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經查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期限內(112年6月30日)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本次執行112年7月11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7/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1地號起造之「寶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稽查,發現(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4點。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記缺失點數8點),本府爰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二)缺失記點處理原則,限期貴公司於112年5月29日前完成改善,倘屆期未採行或完成設置防制設施者,則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31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上述缺失記點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3/07/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證號:桃園市毒核字第000148號,有效期限至112年4月29日止,該公司未依規提出展延申請致該證件已逾期失效,請該公司提供112年4月及5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供查閱,現場「二乙醇胺」成分含量95至100%結餘量共計42公斤;「硫脲」成分含量95至100%結餘量共計 24.8公斤,成分含量1至5%結餘量共計2,214公斤;「順丁烯二酸酐」成分含量95至100%結餘量共計25.22公斤,惟現場仍持續運作(使用、貯存)毒性化學物質「二乙醇胺」、「硫脲」及「順丁烯二酸酐」,該公司未於運作(使用、貯存)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8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之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58-M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259-T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895-R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QAE-93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3/07/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5月30日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系統,貴事業營業狀態仍於營業中,貴事業廢清書失效後未重新取得核准仍繼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符合操作許可證規範並逾許可操作值10%之誤差,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12年7月3日於本市蘆竹區大新路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11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4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11月3日及112年6月26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2年6月),查中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3月15日、111年9月6日及111年11月14日委託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彰濱資源回收處理廠處理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惟中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棄物代碼:D-1504),中化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4月12日至徐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濱海路三段3、5號),領有本府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108200007,下稱廢清書),現場有營運,現場經陪同人員至廠區,製造程序(230999),原料經圓篩機後分為兩條製程,第1條震動機-輸送帶-堆置區-最終產生產品(粗砂);第2條至碎石震動作業區後,進入二分輸送帶及一分輸送帶後,即產出產品(二分石、一分石),上述流程皆與原核准廢清書內容不符,貴事業因依規定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而未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3/07/05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文件,逕從事廢棄物貯存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3/07/05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經本局112年2月16日桃環廢字第1120009121號函(裁處書編號:45-112-020001)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限期於文到3個月(即112年5月17日)內完成清除,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2、經本局112年6月6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8日桃環廢字第112004956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1)函裁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3、經本局112年6月1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未依上開期限內完成清除,故於112年6月28日桃環廢字第1120055681號(裁處書編號:45-112-060002)函裁處新台幣18萬元罰鍰。4、本局112年7月4日派員複查,場區內貯存有廢機動車輛及零件,尚未改善完成,本案依現有事證裁處新台幣24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7日11時5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動力機械(挖土機)作業中,於原量測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76.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5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豐田段1462地號等1筆承造鴻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31日22時45分至現場勘查,發現現場混凝土壓送車一台輸送混凝土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豐田段1462地號等1筆承造鴻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起造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31日22時45分至現場勘查,發現現場混凝土壓送車一台輸送混凝土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31日23時10分前往該址稽查,現場仍未停止作業,皆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419-05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2日派員前往並會同貴司人員至雨水溝(RD03)勘查,現場見有些許濁色廢水流出,查廠內製程平板(半成品)區設有貼合機1台,且貼合機內設有一PVC管接入排水溝續連接至廠內雨水溝,於廠內雨水溝底部見有些微濁白色廢水殘留,現場核對許可證流程圖未發現有載明該管線及其流向,明顯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1地號等承造「寶佳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23日派員前往勘查,查貴公司於工區外道路進行車輛輪胎清洗作業,惟清洗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未妥善收集流入場外溝渠(永豐路),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2年5月29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同年5月31日至該址複查,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於工區外道路以水車進行路面清洗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未妥善收集流入場外溝渠(永豐路),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3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70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5.1mg/L、化學需氧量:20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該事業111年度定期檢測申報資料,發現該事業111年度排入中壢工業園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之水量皆大於許可核准量800CMD,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17日派員前往臺端所營黑球畜牧場(本市新屋區東興路一段646巷116號)稽查,該場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0749),查該場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板)(R-0701),並將廢木材(板)作為燃燒原料,屬再利用行為,惟未將此再利用行為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7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貴廠將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堆置於廠區外(本市龜山區東舊路街118巷路口旁空地),惟依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之貯存區為廠內,貴廠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新光段530地號勘查,查貴公司因承攬「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CJ01標增設平鎮臨時站先期工程」,並於環南路二段跟新富一街交叉口處進行施工,故承租現場土地作為工程車輛及土方暫置場址,惟稽查時發現該地點進出口處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泥沙污染路面,造成道路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7/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7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望間里十五間12之12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欣盛牧場,查貴牧場將豬糞及2頭死豬堆置於場內與水利地間,導致豬糞掉落至水利地,且豬糞堆置區有死豬未掩埋半裸於地面呈腐爛狀態,孳生蚊蟲及異味造成環境衛生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大園區青山段302地號等土地之集合住宅/店舖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工程之廢水排放口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查貴公司工地上午進行出土作業作業產生之泥黃色廢水雖經由沉澱,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泥黃色,該股泥黃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地號:本市平鎮區鎮東段515、517、995、1221地號等4筆土地)稽查,本案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經查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即逕行施工且已完工。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29日會同本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於本市觀音區文中路攔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頭:KLK-7319,車斗:8R-7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經查該車輛未攜帶有效隨車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桃園市政府已於112年5月11日府環事字第1120118606號函,廢止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惟稽查時仍營運中,經現場人員表示將廢塑膠熔融後擠壓拉絲成為成品,貴公司桃園廠未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併再利用檢核)既有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7月3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承攬宏驊針織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983號]迄今仍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並取得核准,貴事業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2年7月3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12年7月3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承攬林德壽等3人-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1410號]迄今仍未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並取得核准,貴事業未於期限內(112年6月16日前)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2年7月3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2年5月11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並於112年5月17日至貴公司營運地址(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三段147巷28弄12號1樓)稽查,貴公司人員敘述112年2月10日及15日之營運紀錄申報,清除地點為平鎮區快速路一段公園綠地,清運至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為申報錯誤,應為清運水肥(廢棄物代碼D-0104)至嶺蓁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112年5月16日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負責人戶籍地址已於107年9月19日變更,惟貴公司遲於112年5月16日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未於30日期限內提出申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1年11月29日桃環事字第1110105262號函通知貴事業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未於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核准期限將屆期失效。查貴事業於112年2月3日至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經審查資料仍有不全,通知貴事業應於112年3月13日前完成補正,惟貴事業屆期未補正完成,本局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駁回貴事業之申請,爰貴事業之廢清書已屆期失效。經本局於112年5月24日查詢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事業工廠登記狀態仍於生產中,貴事業廢清書失效後未重新取得核准仍繼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3/07/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0日派員至貴事業現場勘查,稽查當時現場營運中,並向貴事業負責人告知原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申請展延已逾期失效,並限期貴事業於112年4月10日前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展延申請,惟本局112年7月3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貴事業仍未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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