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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801 - 68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7/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航空分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正東路442號)現場勘查,稽查當時現場營運中,惟貴公司航空分公司原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已逾期失效,貴公司航空分公司未檢具廢清書,即有營運行為,本局前以111年5月23日桃環事字第1120043297號函裁處並限期貴事業於112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先予敘明。二、經本局於112年7月4日勾稽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系統,貴公司航空分公司未提出申請且未取得核准之廢清書。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5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含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 (M02),證號:操證字第H7084-00號」操作許可證,屬本府105年11月1日府環空字第1050253006號公告桃園市第一批應設置監控連線設施之固定污染源。貴公司於111年9月20日提報確認報告書,因補正日數超過90日,本府於112年5月19日府環空字第1120137243號駁回申請,核已違反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自治條例第11條,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1052-GT)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2年6月30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承攬柏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服務業、廠房等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0152號]迄今仍未提送該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申請,並取得核准,貴事業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2年6月30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及裁罰金額如下:1.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查行政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2年4月),貴公司平鎮廠於111年1月至111年2月,C-0301申報貯存為0公噸、111年3月至112年4月C-0301皆無申報產出、貯存等情形,惟現場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區卻見有C-0301,現場數量與系統申報情形不符。2.依照貴公司平鎮廠現場所提供之以下資料:廠內原物料使用量報表(111年1月至112年4月)見有使用碘化鉀等原物料情形;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碘化鉀,陸續於112年2月、3月、5月皆有銷售情形;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硼酸鈉,陸續於111年9月、112年3月皆有銷售情形,惟貴公司皆未於前揭申報系統填報製程使用之原料KI、製程產出之衍生廢棄物(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聯單、廠內自行處理使用之原料(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之產品(碘化鉀、硼酸鈉)等資料。3.承上,貴公司現場情形與系統申報情形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現場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區貯存之C-0301未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現場廢鐵貯存區見有混雜易燃性廢棄空桶,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分開貯存,核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見有產出廢電線電纜、混合五金廢料等廢棄物,卻未登載於所核准之廢清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貯存區,稽查當時地面有滲出水、油污並污染地面之情事,未見有相關收集或防止污染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介面活性劑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介面活性劑製造程序-介面活性劑化學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廠周界巡視,是時嗅得些許化學異臭味情形,後本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廠稽查,現場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101)作業中,經查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吸附設備(A006)運轉中,壓降儀錶顯示值為55mmH2O,嗣經貴廠人員關閉吸附設備或(及)拔除壓降儀錶管線,壓降儀錶顯示值仍維持30mmH2O,無法歸零,確認該儀錶已故障,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W6-646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F5-55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6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4602-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4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生化需氧量:19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39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50mg/L)。
處分日期
2023/06/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遂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2項、及同法第16條規定於112年6月27日府環水字第1120165386、11201653861號公告「本市蘆竹區長安段283(部分)地號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177地號-「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具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0.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2年6月9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6月13日派員複查,現場動力機具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99.0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27分貝。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承造「合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31日派員前往勘查,查貴公司於工區外道路進行車輛輪胎清洗作業,惟清洗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未妥善收集流入場外溝渠(永豐路),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中壢區新生路562之1號前承造桃園污水處理廠BOT案-污水下水道系統管線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立坑及推進作業,該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經沉澱槽再以重力流排至道路側溝內排放,後續流至桃園大圳,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中壢區環北路397號旁承造污水下水道公共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推進作業,該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至沉澱槽處理,惟沉澱槽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經沉澱槽排放至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桃園大圳,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18日會同新北市政府環保局至陳情地點(大園區西濱路一段61快速道路下)勘查,現場欄查臺端經營之快通衛生工程行所有車輛(車牌:757-Y5,駕駛 :江仲武),查該車輛載運廢液經新北市五股區御史路77號沿路南下至本市大園區西濱路一段61快速道路下(PB59)經攔查,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3/06/2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檢具廢人造纖維再利用身份(管制編號:H53A2413),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1日派員至貴廠新設廠區(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複查,稽查時於廠內仍見有堆置廢人造纖維,經查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核定之事業地號為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三小段139地號,查貴廠雖有向本局提出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然複查時尚未通過本局審認核准。綜上,貴廠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將廢人造纖維放至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段一小段135地號之廠區內。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27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前於111年3月14日上午8時16分因發生火警事故,貴公司場內堆置災後廢棄物約1.7萬餘噸,產生腐臭異味,該批火災遺留之廢棄物堆置期間從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或其他降低異味之方式,導致異臭味持續逸散。該期間持續「置放」該災後廢棄物於火災現場,本府環境保護局至少受理26件民眾陳情蚊蠅孳生及惡臭之情事,經確認符合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第3款規定及貴公司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及引起社會關注重大公安事件與民眾恐慌,核屬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4款、第7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4903-F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605-M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GE-337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場址依法於110年3月5日提出「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以下簡稱原整治計畫 ),經本府審查後於110年8月10日府環水字第 1100198407號函核定,惟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提送土壤離場處置計畫書,違反土污法第38 條規定遭本府處以罰鍰, 因貴公司不願配合原整治計畫規劃之內容執行本場址改善作業,本府於111年4月13日府環水字第11100959401號函要求提出整治計畫變更,惟貴公司仍不願配合辦理,昇榮公司及台宗公司為加速場址改善工作,故代為提出「龍定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第1次變更)」至本府進行審查,惟貴公司未依相關規定提送整治計畫變更,核已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4項規定,爰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5日下午2時5分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經查貴公司112年3月份毒化物運作紀錄,「三氧化二砷95~100%w/w」結餘量0.0489421公斤、「氰化鉀95~100%w/w」結餘量0.0979917公斤、「苯95~100%w/w」結餘量0.8708534公斤、「三氯甲烷95~100%w/w」結餘量0.74676公斤、「重鉻酸鉀95~100%w/w」結餘量0.0449113公斤、「二氯甲烷95~100%w/w」結餘量260公斤、「吡啶95~100%w/w」結餘量0.205033公斤、「二甲基甲醯胺95~100%w/w」結餘量3.8公斤、「乙醛95~100%w/w」結餘量0.0761562公斤、「乙腈95~100%w/w」結餘量11.6472公斤、「苯甲氯95~100%w/w」結餘量0公斤,實有貯存運作行為;惟貴公司未於112年4月14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112年3月份)運作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9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東勢里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真味黃豆食品行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料係向事業單位所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3/06/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內政部營建署針對貴事業上網申報收受廢木材(R-0701)之申報量已超過核准月處理量(異常月份:111年10月),另本局於112年2月8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2月至112年2月),貴事業於111年5月、111年8月、111年10月及111年12月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再利用量(依序為3226.43公噸/月、3040.61公噸/月、3036.81公噸/月及3014.23公噸/月)超過核准之最大月再利用量3,000公噸/月,貴事業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本府經發局會辦違規擴大廠區範圍稽查案件,於112年5月25日派員至該廠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5及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68及75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該廠另於桃園市新屋區頭洲段36、37、37-1、65-1、66、71、71-2、83-1、83-4、85、90、92及330 等13 筆地號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2/12)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44-01號),其製程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5日現場進行稽查檢測,污染為蒸氣鍋爐E003,排放管道編號為P003(稽查時前揭污染源操作中)及檢測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二、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003氮氧化物檢測濃度為146ppm,超過「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四條附表氮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為100ppm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22-BF、自用大貨車)於112年6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996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617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70-X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6月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8-GW、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F-988、自用大貨車)於112年6月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35-HG、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2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19-Q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561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3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V-27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3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X-577、營業大貨車)於112年5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M-33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52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397-BY、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61-R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大樹林段1896-5地號等6筆-「TPE龜山廠房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5日(星期一)22時59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吊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525-PEL)112年4月1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0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8分貝,超出值2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3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茄苳段421-12地號等8筆起造之「合雄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現場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詳列缺失如下:第八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第十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綜上,合計缺失點數14點。
處分日期
2023/06/26
罰鍰金額
NT$2,4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觀音區中山路一段280巷96號從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4日22時(夜間時段)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兩條PVC管線銜接三槽貯留回收設備(S01、R01),其中一排放管線單獨連接一槽體,另一排放管線以三通閥銜接全三個槽體,並以閥門控制利用重力流方式排入廠內雨水溝渠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本府環境保護局分別於兩處繞流排放口及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其排放水質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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