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251 - 9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P-B03、營業大貨車)於111年7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78-BH、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A-0301、營業大貨車)於111年7月2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2,7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LGM-0551)111年05月07日17時20分49秒行駛於本市大溪區三民路二段358號前路段,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使用聲音照相設備(噪音計量測系統),量測機動車輛行駛噪音最大值並同步擷取相關影像,噪音量測值91.5分貝,超過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分貝,超出值5.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1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事業現場提供110年7月至12月每日操作紀錄表,未有登載污泥生產、貯存、清運量紀錄,以上未依規定按次紀錄及每月統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承攬「大潭電廠增建燃氣復循環機組發電計畫第8及9號機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及其廠房與相關設施設備採購帶安裝案」,於小飯壢溪上施作海水渠道,利用基樁水泥牆區隔溪水並於內施工,並以四部沉水馬達接四根PVC管線將黃泥廢水流至承受水體(小飯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灌溉溝渠見有泥黃色廢水情形,後至該工程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該工程之廢水排放口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查其作業產生之泥黃色廢水雖經由基地內沉澱再抽取至沉砂池處理,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泥黃色,該泥黃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至灌溉溝渠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11年2月23日桃環事字第1110014916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4月25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於111年8月31日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迄今未完成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桃園市政府審核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8月31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有設置相關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5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通知貴公司負責人及相關業務人員到案說明,坦承貴公司於108年7月上旬受託清除指定公告之事業所產生之鋁膠擦拭廢布(一般事業廢棄物),後載運至貴公司台南廠處理,查獲貴公司未上網申報該批廢棄物清運流向。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4750-04 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黃○○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3),證號:H2003-10 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許○○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11年8月19日於本市復興區中正路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11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75-H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H-0806、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8/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申報情形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2/08/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5751-02 號」、「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2),證號:H6355-00 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黃○○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所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44-01號),本日稽查時前端污染源蒸氣鍋爐E003操作中,委由勇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003檢測作業,本日稽查檢測項目為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惟檢測結果氮氧化物為150ppm,超過排放標準100ppm之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2/08/2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6861-00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9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458-R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8/29
- 罰鍰金額
- NT$2,7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GE-2031)111年05月06日14時26分25秒行駛於本市大溪區三民路二段358號前路段,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使用聲音照相設備(噪音計量測系統),量測機動車輛行駛噪音最大值並同步擷取相關影像,噪音量測值91.9分貝,超過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值86分貝,超出值5.9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4395-04號」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該廠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范○○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9日派員至觀音區富玉路272號稽查,貴公司從事油墨製造業,係屬環保署公告之「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二批第一類顏料、漆料、染料相關產品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印刷油墨製造程序)之行業,惟該公司未依規定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6326-01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陳○○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PU皮製造程序(M03),證號:H5674-04號」操作許可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該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謝○○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6N-939)111年07月1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楊梅區楊梅火車站前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7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5.6分貝,超出值1.4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有關貴公司產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自溪州廠房退運回長興一廠暫置貯存案,本局前以111年5月26日桃環事字第1110044258號函裁處並限期於111年6月30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111年8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長興一廠產出、貯存量申報為0,與廠內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貯存量不符,申報資料有錯誤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8月26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機構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應檢具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後始得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8月26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勾稽,發現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A5407)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299)〕於109年11月至110年4月共產出6.6公噸,雖於109年12月清運1.99公噸及110年4清運1.815公噸,共計清運3.805公噸,但仍剩餘2.795公噸貯存超過1年,迄今未有清運紀錄,尚未完成改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本次執行111年8月26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8月3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位於廠區堆置場後方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6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另查廢棄物貯存區(R-0201)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證號:H5025-01 號」操作許可證,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徐○○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W9-024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8.8 mg/L(限值:30 mg/L)、生化需氧量:182 mg/L(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341 mg/L(限值:100 mg/L)。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1,2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5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273mg/L及化學需氧量419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18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11年7月6日前往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檢測送驗結果,氨氮:46.7mg/L、COD:50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8/25
- 罰鍰金額
- NT$3,8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1日接獲地主通知現場已完成清理,爰於111年3月14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現場已無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之情形。為確認廢棄物流向,請元榮公司提具109年10月22日現勘時堆置廢棄物之清理合約、妥善處理文件、磅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報本局備查,迄今尚無法交代廢棄物流向,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22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違規情形如下:(1)稽查時該程序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6)之壓差值為0mmH2O(許可核定範圍為10~30mmH2O),未依操作許可內容進行操作,造成周界空氣污染。(2)查核110年污染源(E001)原物料(鋁錠)使用量總計1732.63公噸,與操作許可證登載原物料(鋁錠)之最大使用量0.1公噸/小時(720公噸/年)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5月3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區後方牆邊有大量不明灰色廢水殘留,沿該牆邊有一藍色軟管延伸至洗車廢水循環區,經貴公司表示稍早下雨關係,造成洗車廢水循環區槽體水位太滿,故員工自行將洗車循環廢水排入牆邊。本局稽查時該藍色軟管已未有排放情形,惟稍早排放之廢水仍有累積於廠內並持續排放廠外承受水體(小飯壢溪),並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4月14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電研路190巷92弄50號旁溝渠稽查,水溝呈微白色,沿該水路上游巡視至貴廠,查貴廠係從事石材加工生產作業,現場作業中,廠內溝渠及地面有殘留白色石材粉塵,因當日上午雨勢過大,雨水沖刷廠區地面及久未清理廠內溝渠造成白色石材粉塵流至廠內雨水溝續流至廠外水溝,造成明顯色差情況,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8日上午9時48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二廠於111年6月、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 成分含量95至100%W/W運作紀錄,截至111年7月1日結餘量計40,038公克,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1年7月10日(假日延至111年7月11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1年6月份)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1年3月份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10年10月~111年1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10年10月~111年1月事業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5月27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台61南下50.6K處(本市新屋區山林路3段936號前方)稽查,現場見有一台貴公司所有之拖板車(車頭:HAA-837,車斗:HAB-3889)翻覆,並因車輛破裂,導致柴油流出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55-2地號等3筆土地承造廠房、辦公室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1年5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工程車輛之車輪夾帶砂土污染場外道路路面。
- 處分日期
- 2022/08/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212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日用品零售業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1年5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工程車輛之車輪夾帶砂土污染場外道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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