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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001 - 9050 筆)

處分日期
2022/10/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16日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0年9月~111年2月),發現貴事業於110年12月申報有機性污泥(D-0901)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10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慈濟中壢志業園區公園及人行道景觀規劃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工程車輛輪胎挾帶泥沙,造成鄰近道路(環中東路)污染。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於貴廠周界見有木屑掉落至道路之情形,後至貴廠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慣性集塵器(A006)壓降值小於0cmH2O(操作值:4~12cmH2O) ,袋式集塵器(A007)壓降值:3cmH2O(操作值:5~15cmH2O),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觀音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證字第H5804-01號)「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適時污染源押出成型設備(E008)部分機臺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8)及吸附設備(A009)操作數值尚符合許可證許可內容操作。於排放管道P002採樣檢測,其異味污染物(PB)檢測值為2,3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45-G5、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F-1789、自用大貨車)於111年9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2130、自用大貨車)於111年9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33-AP、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32-BZ、自用大貨車)於111年9月8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P-999、自用大貨車)於111年9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76-R2、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90-ZB、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10-GY、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1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29-HE、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9-AJ、營業大貨車)於111年9月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毀壞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8日上午11時19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當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三氯甲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111年6月、7月份運作紀錄,截至111年7月22日結餘量共計2萬9,400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其111年6月9日買入3萬5,280公克,使用1,470公克,結餘量計6萬3,136.55公克,6月10日至13日結餘量計6萬196.5公克,6月14日至15日結餘量計5萬8,725.5公克,6月16日結餘量計5萬4,727.5公克,6月17日至19日結餘量計5萬2,552.5公克,以上運作量均達分級運作量5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1年8月10日桃環事字第1110069119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前開完成改善係指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備公文,限期改善時間為111年9月16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於111年10月3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中壢廠迄今未提送「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申請」,再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C9192)未有設置廢棄物處理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10月3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5月9日三聯單(聯單編號:F170073611104830)委託昶昇交通有限公司(管制編號:G33A2244)清運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檢核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另勾稽申報資料及三聯單發現,貴公司將再利用完成日期申報為111年5月10日並將廢棄物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申報為再利用後產品,實際與申報情形不符,且於111年1月至111年6月收受再利用三聯單共381筆,亦未申報後段三聯單至實際再利用機構,申報有異常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提供與昶昇交通有限公司(管制編號:G33A2244)之清除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10/0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廠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廠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陳○○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0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湳窩路250巷100號稽查,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公司110年7月至111年7月之有機溶劑年使用量約為734公噸,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第八批第二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者),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輸入錯誤車牌號碼累積共五輛車且未主動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 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 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未定著地面、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5)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違規情節
(1)工地標示牌: 未設置工地標示牌(2)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3)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4)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臺端燃燒廢木材蒸煮廚餘中,查該廢木材來源係由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R-0701),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廢木材再利用,惟臺端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木材再利用檢核身份,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80-SA、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J-069、營業大貨車)於111年8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1008、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G-513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3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7115、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81-VM、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85-R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27-ZV、營業大貨車)於111年8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M-756、營業大貨車)於111年8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70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8月2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MU-05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210-N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LC-111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規地點承攬桃園市(凌雲里、八德里)污水下水道系統分支管線及用戶接管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15日(星期一)凌晨0時47分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之發電機運轉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249,9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05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勾稽資料申報貯存量為13.08公噸/月,經現場人員表示現場貯存量約4噸,其餘約9公噸均分批倒入廢水處理程序之調節槽中重新處理,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303290001)營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稽查發現現場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貯存區未依法令規定於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勾稽貴公司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至111年7月)發現:1.111年4月至111年7月未上網申報原料使用及產品產出量。2.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與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廢棄物代碼:R-1107)於110年8月至111年7月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3.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網路申報貯存量為13.08公噸/月,現場僅貯存4公噸/月,亦有申報異常情形。4.綜上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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