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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9101 - 91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9/2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平鎮三廠(管制編號:H5109428)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1年2月11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7,000萬元整,查貴公司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26003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 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最大月總產生量登載為67.5公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2.另查貴公司平鎮三廠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註銷並另指派代理人,業經桃園市政府同意備查在案(111年4月18日府環事字第11101022801號),並於函文說明段二告知貴公司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應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依貴公司所附附件,為111年4月11日職務調動並指派代理人,依前開規定應於111年7月10日前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設置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惟貴公司遲於111年8月29日提送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111年9月7日府環事字第1110252077號函同意核准設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3
罰鍰金額
NT$1,125,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之開發行為,依同法第2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9/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111年6月及7月、8月份運作紀錄,其「重鉻酸鉀」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0.0996公斤,「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5,187公克,「環己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35.79公克,「乙腈」成分含量95至100%W/W ,截至111年6月30日結餘量計2,865公克,惟該中心未能於111年7月10日前(假日順延至7月11日)申報前一個月(111年6月份)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食品生產製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食品製造/處理程序-其他食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025-00),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污染源E103(油炸作業區)作業中,查視其對應之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101)之集塵器壓降為0-1mmH2O(許可核定操作條件為20~60mmH2O),其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A-785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2)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3)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4)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1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2巷7號)稽查情形如下:現場查核發現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等廢棄物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本局前以111年4月15日桃環事字第1110031069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6月12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尚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9月19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H4804602)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三十三)其他事業],案經貴公司龜山廠於111年8月5日派員至本局到案說明,查有違反事實如後:經貴廠人員表示廢打包帶係屬廢棄物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以買賣方式將廢棄物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賣給台安公司,貴公司未交由合法之再利用機構代為清除及處理並簽訂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86號),查貴事業未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逕行於111年7月18日將清除機具(清除機具車號:原為063-RA,現為KES-5121)過戶予浩明環保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ASL-5592)不透光污染度為1.0m¯¹(適用出廠日期2012.1.1以後不透光排放標準0.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PA-823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0.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31-VA)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926-2B)不透光污染度為1.1m¯¹(適用出廠日期2012.1.1以後不透光排放標準0.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且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 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 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 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6B2890)稽查(稽查地址: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山中街83號),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並經本局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至111年6月)顯示,原料360001自來水110年1月、3月及5月申報量超過廢清書之最大使用量(公噸/月),貴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清書營運,核已違反前開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9月19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32巷7號)稽查情形如下:稽查時發現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原料、成品(塑膠碎料)、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廢紙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699)、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之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之廠區配置圖不一致;製程新增打包機、切斷機,與核准之廢清書不符;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1011100002)負責人(張◯◯)與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負責人、公司代表人(張◯◯)不一致,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前以111年4月15日桃環事字第1110031069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6月12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清書變更申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9月19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6月14日派員前往桃園區幸福路28號稽查,臺端於該址經營家慶環保企業社,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身分,惟臺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從事廢鐵(R-1301)之批發零售業無設貯存場,逕行於該址貯存瓦斯空桶(廢鐵R-1301),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8月25日至貴廠進行查核,現場污染源液體混合設備(E006、E007)及研磨區(E008)操作中,惟查後端其他袋式集塵器(A005)及吸附設備(A006)因控制箱電源燒毀故未開啟,貴廠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且應處理而未處理廢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5,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定期做電氣檢查且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以動力機具進行施工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與金和路口辦理「桃園捷運線GC02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4月17日3時01分前往稽查,現場連續壁工程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2,7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機車行車輛(牌照號碼:MSH-0666)111年08月15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平鎮區中庸路123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8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8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與金和路交叉口從事「桃園捷運綠線GC02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7日(週日)13時01分派員稽查,發現工地現場有1臺挖土機及連續壁挖掘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8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該工程之廢水排放口有泥黃色廢水排放情形,查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其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沉砂池處理後排放,惟處理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仍呈泥黃色,泥黃色廢水排放至工區外道路側溝,再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致污染水污染管制水體(老街溪)。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110年第1季(1月至3月)水質水量檢測資料未於110年4月底前完成申報。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3月2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及臺端(秉磊工程行負責人)進行到案說明,所述觀音區樹新段638地號之廢棄物為110年4月自新北市鶯歌區永和街95號7樓裝潢工程所產出,並由臺端再委託梁○鵬及麥○鈞清除處理前述廢棄物,惟臺端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162-D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020-D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42-VM)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G-327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AAJ-32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8日下午2時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76.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第三類日間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為7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1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1年7月7日下午2時派員前往該址稽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82.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第三類日間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為72分貝)規定,超出管制標準為均能音量10.9分貝。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未依規定完成改善,予以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35,1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未依規定完成改善,予以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放流管排放廢水至路邊側溝內且未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7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銅鑄造製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設證字第H5130-00號)及試車許可證(府環空字第1110024311號)並同意試車期間至111年3月30日止。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M01製程現場作業中,查貴公司未領有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銅鑄造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或試車許可文件逕自從事M01製程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9/17
罰鍰金額
NT$84,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八德區福興段939地號等1筆-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12.64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35.75立方公尺不符,導致黃泥廢水沉澱效果不佳。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1)」,證號H5591-01號,該製程需依照桃園市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即時監控管理自治條例進行連線,經查111年第2季,其連線設施之監控時數百分率為83.06%,未達85%,核已違反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0日上午3時派員至本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與金和路交叉口稽查,現場為貴公司承攬本市「桃園捷運綠線GC02工程」查貴公司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夜間施工證明文件,現場正進行推土機及連續壁挖掘作業,於周界外適當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7分貝,最大音量為7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夜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0年12月12日3時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7日1時35分派員前往違規地點稽查,現場1臺抓掘機及挖土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6分貝,最大音量為71分貝(背景音量49.5分貝,相差10分貝毋需修正),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6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4分貝。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33-04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4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5.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化學需氧量:4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60mg/L);真色色度:77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400mg/L);懸浮固體:48.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8日上午10時34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當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4,4'-亞甲雙(2-氯苯胺)」成分含量95至100%W/W運作紀錄,111年6月、7月份運作紀錄,截至111年7月28日結餘量共計287公斤,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其111年6月9日買入200公斤,結餘量計550公斤,6月10日結餘量計517公斤,以上運作量均達分級運作量500公斤以上;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登記文件而擅自運作(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本案係稽查督察專案計畫(專案代碼EPA1100814「含戴奧辛-鍋爐蒸汽產生程序」)辦理。二、本局於111年3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觀音廠(稽查地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國建三路五號)稽查情形如下:現場會同廠方人員採集空污防制設備產生之飛灰,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及呋喃檢測值14.9ng I-TEQ/g應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120,名稱2,3,7,8-氯化戴奧辛及呋喃同源物)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代碼R-1106燃煤飛灰不符,貴公司觀音廠現場實際營運情形與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未於實質運作前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111年9月16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永茂環科股份有限公司於111年3月至111年7月仍持續銷售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s,簡稱SRF)原料(400噸以上/月)至貴公司觀音廠,惟貴公司使用SRF作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原料,與現行核准之廢清書(核准字號:H09306280005)不符,貴公司應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准後始得營運,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本局前以111年3月14日桃環事字第1110019644號函裁處貴公司,並限期於111年5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貴公司迄今仍未提出廢清書變更申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9月16日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7月19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261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6年12月21日核准在案,貴公司平鎮廠廢水處理程序產生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或紡織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6)兩者擇一申報,最大月產量為121.41公噸,已逾100公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平鎮廠迄今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並經審核通過,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和平路1125巷內稽查,見有大型事業廢棄物(木材、繩子、塑膠等)堆置路旁,經查係貴公司承攬同欣電子八德廠新建工程,將工程產生之廢棄物袋裝暫時堆置於路旁,致有礙衛生整潔。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臺端從事蔬果批發業並於本市八德區城仔街116之38號設立蔬果倉庫,發現臺端於該址旁溝渠內棄置廢棄水果(草莓),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非鐵金屬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金屬熱處理程序(含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鋁鑄造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54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反射爐(E101)正進行投料燃燒,末端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旋風分離器(A101)、其他袋式集塵器(A102)皆未有運作,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致粒狀物逸散至大氣。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68-ZX、營業大貨曳引車)於111年8月1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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