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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851 - 11900 筆)

處分日期
2021/10/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 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 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 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 、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 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 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 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0年3月),貴事業未依規定申報110年3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壓降值及A401與A402共用之冷凝器入口廢氣溫度未符合操作許可證規範並逾許可操作值10%之誤差,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320-U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本府另以限期改善通知,屆期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9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授權訂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三十)長期照護(顧)、養護機構:從事提供長照服務、照顧服務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機構。但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申設核准為居家式、社區式服務類機構者,不屬之。],應依規定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事業實質運作產生廢棄物之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營運行為,先予敘明。二、經查貴事業迄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臺端所屬事業(管制編號:H50B2217)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規定時間內再利用完成(營運紀錄:H50B221710906000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9月14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貴公司稽查,查獲長邑建材有限公司以1車約新臺幣1,200元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貴公司作業區堆置,亦或由貴公司以1車約新臺幣4,000元至6,000元不等收受相同廢棄物,貴公司再以山貓、挖土機及人工方式進行廢棄物之堆置、分選、處理作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1/10/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0號),查貴事業110年9月27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檢附之申請文件,貴事業於110年7月13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0年9月27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981-D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RF-002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NGF-0220)110年09月0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楊梅區四維兒童公園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1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72等地號承造春虹建設(股)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依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設置不透水帆布材質之沉砂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27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00425)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再利用完成(營運紀錄編號:H53004251090600036、H53004251100100015),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二廠(管制編號:H53A5576)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於收受廢棄物30日內再利用完成(營運紀錄編號:H53A55761090600021、H53A55761090600022、H53A557610912000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油墨製造程序(M01)」證號:H4087-04號。因貴公司製程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且製程使用作業辦法附表所列之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依據作業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空氣污染突發事故演練。本府前於110年7月1日限期貴公司於110年7月30前完成補正,惟貴公司並未提送補正資料,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中路三段172等筆地號承造春虹建設(股)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工程產生之黃橘色含泥廢水堆積於桃園區忠二路198巷內住戶後方水利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單元之沉砂池(T01-2)廢水,以塑膠蛇形管繞過細篩池(T01-3),直接排入暫存池(T01-4),與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02-05號)叁、水污染防治措施資料/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向示意圖之登載事項運作不符。
處分日期
2021/10/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客服部門售後維修後,若不能使用及販售相關零件會交由總務部門當作衍生廢棄物清除處理,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210290005)並未登載相關製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事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372-08號)食用油脂製造程序-植物油處理製造程序(含動物油處理製造程序),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1)壓降操作值為0.2cmH2O(許可範圍為:2~6cmH2O),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Z6-789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709-HE)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7395-T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桃園捷運綠線​GC02標南出土段至​G07站(不含)間地下段土建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7日凌晨3時47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抓掘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2.9分貝、最大音量83.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夜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0年7月30日凌晨4時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479);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0日凌晨2時16分派員前往複查,仍使用抓掘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66.3分貝、最大音量為78.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均能音量超出管制標準4.3分貝、最大音量超出管制標準3.2分貝(3分貝<超出值≦5分貝)。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01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183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2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7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日運作紀錄表結餘量352.892公克,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8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7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於本市八德區介壽路執行道路攔檢作業,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駕駛人:潘○山,車牌號碼:​KEC-​2578)載運剩餘土石方,並通報本局會同稽查,查貴公司載運之剩餘土石方來源係為本市桃園區國際段​301-1地號新建工程(建照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1103號),惟清運過程隨車未持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供本局查驗。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營業登記為回收物料批發業,現場從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一、廢鐵批發零售業務 ,係屬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本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於​110年8月18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現場仍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務營運,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時間內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H470233610900100、H470233610900151、H470233610900439、H470064510900875、H47006451090094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管制編號:H5002175,地址: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139巷38號)領有經桃園市政府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230-05號)」且有效期限自108年12月3日起至113年12月2日止,惟貴事業迄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觀音廠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依規定於收受廢棄物30日內再利用完成(營運紀錄編號:H53A04471090400001、H53A04471090800002、H53A04471090800001、H53A04471090900001、H53A04471090500001、H53A04471090700001、H53A0447109040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獲臺端畜牧場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棧板(R-0701)並做為鍋爐之燃燒原料,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二,惟該場未具備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同時查獲該場產出廢塑膠(R-0201)並收受廢酒糟(R-0105)從事再利用作為豬隻飼料使用,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中編號五、廢酒糟、酒粕、酒精醪列管之再利用行為,惟以上情形皆未登載於該場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另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於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A-8801)30日內完成處理(聯單編號:R14A651611000010),復經貴事業提供之資料證明上開聯單編號已於30日內完成處理,惟貴事業申報資料有誤,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JE-739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0,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區忠義段831地號等承造鉅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7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未依規定紀錄擋雨、遮雨、導雨設施及沉砂池之維護方法。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高上營造有限公司-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3,000,000元,工程面積:446.5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156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02617號函說明四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9年9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9月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9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中心廢水處理廠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貯存,惟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有廢棄物滲出、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10/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中心廢水處理廠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貯存,惟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868-YH)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7、8月「一氧化二氮」運作紀錄,結餘量為4.314公噸(共計149瓶),與現場相符,惟貴公司未於110年9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月(110年8月份)之釋放量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3日上午10時至貴所稽查,查貴所110年3月份「鉻酸鋇」成分含量95至100%W/W運作紀錄,110年3月25日買入150公斤、3月31日使用3.3576公斤,截至110年7月31日止結餘量共計282.5889公斤,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所未能於110年4月10日(假日延至110年4月12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3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授權訂定之第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常興包裝材料工業有限公司-店舖拆除工程(合約金額:50,000元,工程面積:1,554.66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壢00053號,空污管制編號:H110H23013-1,管制編號:H43E4354),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9月8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28678號函說明十一,該工程已於110年8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8月3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10/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快速路1段168號土地.現場堆置廢機動車輛、廢塑膠容器未經核准即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汽電共生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發電程序-鍋爐汽電共生程序(證號:H3907-10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9月6日及9月7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污染源粉煤「濕底鍋爐」(E101)運作中,稽查時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102)第一段電壓為0.1KV(許可核定30~69KV),第一段電流為零(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二段電壓為0KV(許可核定30~69KV),第二段電流為1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三段電流為94mA(許可核定150~800mA)。A102第四段電流為390mA(許可核定1100~1400mA)。貴廠未依照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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