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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901 - 119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10-R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AK-38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B-078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欣台化工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10)拆字第會觀00064號、空氣污染管制編號:H110HC3002-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貴事業110年9月27日來函說明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10年7月10日先行動工並已完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10年7月1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營建工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應依上開規定委託清除、處理,惟上揭工程已完工且未提供廢棄物流向相關資料,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21-Z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7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製程廢水收集溝渠因石牆裂縫,造成廢水疏漏至逕流廢水溝渠,後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續流至南崁溪,貴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到廠通知後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採取維護或防範措施,導致本次疏漏事故。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5月1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染料1批,經查進口報單及貴公司提供之成分分析表中,其貨物名稱「SUNACRYL YELLOW 2 」,含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鹽基性芥黃」(含量為40%W/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濃度1%W/W以上,另貴公司於110年2月1日有報運進口上開貨物,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輸入)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0年5月18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染料1批,經查進口報單及貴公司提供之成分分析表中,其貨物名稱「SUNACRYL YELLOW 2 」,含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鹽基性芥黃」(含量為40%W/W),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濃度1%W/W以上,另貴公司於110年4月7日有報運進口上開貨物,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輸入)前向本府環境保護局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之廢塑膠(R-0201)採露天貯存,其貯存地點之大門側未設有效之排水收集設施,且場內集水孔已被廢棄物阻塞,未能有效收集場內逕流廢水,經現場釐清應視為未設有效之排水收集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靖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合約金額:36,800,000元,工程面積:371.18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84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13271號函說明四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10年1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8月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建華資產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合約金額:31,000,000元,工程面積:146.8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0939號,管制編號:H52A9137),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9月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224213號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2年5月1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9月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2年5月1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1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大溪區月眉里信義路470號稽查,查獲臺端於該地點逕行收受營建工程之廢木材,從事再利用為鍋爐之燃料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限期改善並同意臺端展延至109年2月3日止,惟本局於110年3月25日派員前往複查,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從事廢木材(板)做為燃料之再利用行為,未於限改期限內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廢石膏(廢棄物代碼:D-0401)採露天貯存於溝渠旁,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處分日期
2021/09/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0年3月),貴事業未依規定申報110年3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貴廠原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環空操證字第H6746-00號),有效期限至114年7月5日止,惟經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7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現場污染源運作中且以下事項與前述許可核定內容不相符:(一)現場增設污染源如下:作業區新增蝕刻線、壓合機、龍門電鍍線、文字印刷區、印刷機12台、網版清洗區、黃光區印刷機2台、烘箱11台、鍍金線;E003內層DES作業區新增內層DES設備1台、E024疊版、壓合新增壓合機4台、E005撈邊作業區新增裁切機1台、E007鑽孔作業區新增鑽孔機11台、E017成型作業區新增4台斜邊機。(二)現場已拆除污染源如下:E033內層壓膜機1台、E005撈邊作業區之半撈機1台及磨邊機4台、E008除膠渣作業區、E009電鍍設施1台及E028噴塗設備1台。(三)防制設備A031洗滌塔流率900L/min(核定1500~2400L/min)、A03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160mmH2O(核定70~100mmH2O)、A029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風管損壞。二、上述稽查會同貴廠人員至作業現場勘查且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659-S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中工段1002-9地號承造貴公司廠房新建工程,惟該工程作業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此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25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月眉路三段546巷50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址從事紙類印刷作業,惟清洗印刷機機台產生之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廠外溝渠後,續流至月桃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此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分別以105年10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36367號公告及106年6月27日府環水字第1060144910號公告貴公司所使用本市蘆竹區內興段745、748及750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土壤污染管制區在案,並分別於105年10月20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557495號函(諒達)、106年6月15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8022號函(諒達)、106年6月30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51814號函(諒達)、107年6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146186號函(諒達)、108年12月10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311249號函(諒達)、109年7月22日以府環水字第1090181584號函(諒達)、110年3月12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057084號函(諒達)依土污法第37條規定命貴公司限期(106年4月27日、106年12月23日、107年1月7日、108年1月2日、109年6月11日、110年1月29日、110年9月17日)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經查貴公司截至110年9月28日仍未提送污染控制計畫書報府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10年4月份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買入200公斤,使用225.7公斤,結餘量194.2公斤;「氰化鉀」使用20公斤,結餘量0.1公斤;「氰化亞銅」使用15公斤,結餘量45公斤;「氰化鋅」結餘量18.9公斤;「三氧化鉻(鉻酸)」使用150公斤,結餘量250公斤;「重鉻酸鉀」買入50公斤,結餘量40公斤,結餘量皆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中華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工廠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7,980,000元,工程面積:398.99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10)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432號,管制編號:H45C289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8月10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198623號函說明四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9年11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7月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LJ-806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R-510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5.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0日上午10時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5100952)稽查,稽查時於貴公司合成加工實驗室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數量1瓶計819公克(含瓶身重),因瓶身未標示成分含量,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採樣並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檢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10年6月21日(110)環檢一字第1052號檢測報告含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成分含量86.8%W/W,已達管制濃度25%W/W以上,經查貴公司已取得核可文件(桃園市毒核字第000093號),有效期間至112年10月31日,核淮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成分含量95至100%W/W,其核可運作內容未有上開之成分含量;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向本府申請變更核可文件(增列成分含量),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7條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4日下午1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管制編號:H5107915)稽查,經查貴公司平鎮廠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原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邱○○於110年3月24日離職,應於110年4月8日前指定具有參加同一級別以上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之訓練資格者代理,並報請本府備查,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完成備查,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5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12月2日派員至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二段687之5號廠房稽查,查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表面處理業),且資本額登記已逾新臺幣100萬,製程作業有產出廢油漆桶、擦拭油墨廢碎布、水簾幕式沖洗漆塵收集設備之漆渣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已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於110年3月1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8月19日派員複查,貴公司營運仍有產出上揭廢棄物且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位迄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係從事建築之模板買賣外包,案經本局110年6月18日至本市大溪區員林段57-62地號稽查,查獲臺端於該址堆置模板,並以露天燃燒方式焚化廢棄之模板,惟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前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臺端領有本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30-10號,回收場地址:平鎮區洪圳路378之1號),案經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82巷78弄29-1號後方稽查,臺端將該址作為廢棄車輛貯存場使用,惟臺端未於回收業登記證登載該貯存場之地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0年8月30日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逕於新北市中和區莒光路117號(市招:許家莊滷肉飯)駕駛車輛(車號:BGF-2978)進行廢食用油收受作業。
處分日期
2021/09/25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會同本局於派員稽查,現場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經查該廢棄物係臺端收受營建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清運至該地號堆置,並僱用員工以人工及怪手機具分選分類廢棄物,前揭作業已屬廢棄物處理行為,惟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505090003),惟貴公司將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委由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黃志凱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09505090003),惟貴公司未將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提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溪區仁善里松樹21之1號從事布料製作及毛料代工業,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本局於110年4月27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產出一般事業廢棄物廢布(D-0803)、廢棉屑(D-0802)、含塑膠之線頭(紗線)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棧板(D-0701))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限期於110年6月10日17時前改善完成;惟本局110年6月18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廠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1/09/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7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廠製程防制設備(旋風集塵器)所產出之2公分以下橡膠粉(粒),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局係本市桃園區向善街與至善街路口之南昌營區環境景觀工程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工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於公司後方空地燃燒廢木材及廢塑膠,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730-V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052-EQ)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09/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楊梅區瑞坪路(國鎰建設)中壓管線工程,稽查時兩台山貓作業中,惟未領有夜間施工證明文件,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臺端從事楊梅區瑞坪路(國鎰建設)中壓管線工程,稽查時兩台山貓作業中,惟未領有夜間施工證明文件,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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