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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001 - 120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即富合企業社)109年1月30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本局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9年7月~109年12月),發現臺端所屬事業(即富合企業社)上網申報109年8月至12月產出廢棄物廢紙(廢棄物代碼:D-0601),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一:「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一)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造業,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公告事項二:「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應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觀音廠(管制編號:H53A6782)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4年12月21日核准在案,貴公司觀音廠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所稱新設事業,惟貴公司觀音廠遲於110年5月13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員人員,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6日至臺端於本市觀音區大湖路二段512號所經營之乾坤畜牧場稽查,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245-01號),現場清點飼養豬隻共1,180頭,查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內容,每日最大飼養核准量為(公豬:9頭/日、母豬:85頭/日及肉豬:847頭/日,共941頭/日),惟臺端(即乾坤畜牧場)未依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鋅:3.7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長美小段18-1地號等承造厚陞建設-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新建工程,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設置之沉砂池總體積為4.68立方公尺,明顯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總體積17.86立方公尺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6日至臺端於本市觀音區大湖路二段512號所經營之乾坤畜牧場稽查,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3219-01號),現場清點飼養豬隻共1,205頭,查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內容,每日最大飼養核准量為肉豬:1,000頭/日,惟臺端(即乾坤畜牧場二場)未依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7月毒性化學物質「碘甲烷」結餘量15.7公克,與現場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於110年8月10日前申報7月份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核已違反本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0年4月12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永安路1068巷37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逕行收受廢塑膠,從事再利用製為塑膠粒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至110年5月11日17時前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5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事業產出之混和五金廢料(廢主機板、廢電線電纜),惟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貯存業務。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行為。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21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中山路一段388巷98號前稽查,查獲臺端所屬工程行現場堆置大量土方,經量測總體積約14,840立方公尺,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臺端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委託報關行(捷盛公司)報關及後續派任運輸業者進行運送作業,貴公司申報運送表單內容為110年8月6日由東南亞貨櫃運輸有限公司運送「二甲基甲醯胺」,惟實際110年8月5日由伍興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運作,運送表單與所載內容不符,且未於運送前申報變更,核已違反本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觀音二廠(管制編號:H5387833,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一路一六之一號)稽查,查現場貯存暨使用場所存放關注化學物質「一氧化二氮」混合氣體鋼瓶一支,濃度為0.001 至 5w/w%,充填重量為0.503公斤,惟貴公司未於110年8月10日前申報7月份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本法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9/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之廢塑膠(R-0201)採露天貯存,其貯存地點之大門側未設有效之排水收集設施,且場內集水孔已被廢棄物阻塞,未能有效收集場內逕流廢水,經現場釐清應視為未設有效之排水收集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燃燒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石門段22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服務業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5月12日7時3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吊車)操作,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30日上午11時2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進行打樁作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8.8分貝,未符合日間第三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0年4月1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2日上午10時56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正進行打樁作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3.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30日上午11時21分派員稽查,現場正進行打樁作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8.8分貝,未符合日間第三類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0年4月1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12日上午10時56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正進行打樁作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3.5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21/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每月許可量為600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環署廢字第1070065784號修正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七)之適用對象,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110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貴事業經許可之清運機具(車號:628-XE)未依前開公告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4日派員稽查,查貴廠製程係以塑膠粒為原料,經射出成型機作業後產生塑膠成品,查貴廠共設有射出成型機13臺,於109年1月至109年12月之塑膠粒原料進貨量約為1,786公噸,另查貴廠109年1月至109年12月之塑膠產品總實際產量約為1,291公噸,皆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固定污染源第6批第2類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射出成型程序之列管行業,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廠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號(9216-G3)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10年9月3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桃園捷運綠線​GC02標南出土段至​G07站(不含)間地下段土建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27日凌晨3時47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抓掘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2.9分貝、最大音量83.8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夜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10年7月30日凌晨4時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479);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12日凌晨1時14分派員前往複查,仍使用抓掘機作業中,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2.9分貝、最大音量為86.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均能音量:62分貝、最大音量:75分貝),均能音量超出管制標準10.9分貝、最大音量超出管制標準11.8分貝(10分貝<超出值≦15分貝)。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41,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0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6月15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8085),限期​110年7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廠於​110年7月13日提送放流水合格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5日派員查驗,經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查現場設置沉砂池數量及容積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廠房新建工程,查現場未設置沉砂池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不符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貯存之廢塑膠(R-0201)其貯存地點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77-7號),本局前於109年8月4日桃環事字第1090070392號函,要求貴事業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4條,提供資源化產品相關紀錄及憑證含工程使用地點照片(工程逐筆檢附使用照片,且照片應具備工程告示牌、施工單位、地點、拍攝時間等資訊)等資料;惟貴事業於109年10月12日(109)109101201號函提報9月份資源化產品相關資料仍未逐筆檢附工程使用地點照片,僅提供該月份部分日數工程照片,皆未有相關工程告示牌及照片時間,不足以佐證資源化產品之使用流向,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1/09/0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77-7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略以:「…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修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 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本局110年8月31日至貴事業廠內稽查,設置於廢棄物貯存區攝像頭編號E、F、K,調閱110年6月10日至7月7日皆無影像保存;設置於產品貯存區攝像頭編號O遭牆面阻擋,貴事業錄影系統故障異常未向本局通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713-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槺榔段上槺榔小段1、1-1、1-2地號土地稽查,查貴公司將原料(砂、石)堆置於前揭地號上,惟與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桃園市新屋區社子段212-2、212-8、212-9、212-12、213-6地號)不同,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80-H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QAE-56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R-510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長美小段18-1地號等承造厚陞建設-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1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將地下室出土作業產生之黃泥廢水以沉水馬達抽取至沉澱池沉澱,惟現場沉澱效率不佳,致黃泥廢水經地下涵管續流直至東門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貯存之柴油桶底部破損,部分柴油滲漏地面漫流至場內排水溝,逕由貴公司排水溝排出續流至最終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3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10年4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內含pH小於2.0廢液之廢塑膠容器(C-0202)貯存於廠區內,惟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設備產出之污泥委由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國業砂石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7月~109年12月),發現貴公司龍潭廠上網申報109年11月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大安里興豐路​2350巷50之1號廠房堆放原料(泥土),案經本局於​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廠房輪胎挾帶泥土,造成鄰近道路污染。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貴廠製程表面塗裝區(​E109)作業中,並至後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202)現場操作壓降為​0mmH2O(許可核定15~​45mmH2O)、洗滌液流率為​25m3/hr(許可核定40~​70m3/hr),查獲貴廠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且本次違規為一年內經兩次限期改善仍違反同一法條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規定視為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G-043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4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4月1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於​110年5月4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803),限期​110年6月4日前完成改善在案,貴中心於​110年6月1日提送放流水合格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6月3日派員查驗,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2.2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7月~109年12月),發現貴公司觀音廠上網申報廢棄物產生量超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棄物超量情形如下:1.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廢清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10公噸/月;109年7月、10月、12月產出量分別為11.72公噸/月、13.66公噸/月、34.7公噸/月。2.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180059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廢清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50公噸/月;109年10月產出量為55.71公噸/月。3.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370001廢水處理程序)廢清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3.0862公噸/月;109年10月產出量為8公噸/月。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7月~109年12月),發現貴公司觀音廠上網申報109年9月、10月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貯存量申報異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委託中華起重行清除廢棄物(態樣為桌子、辦公椅、木板、木箱及木櫃等一般廢棄物),惟查該事業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清除處理廢棄物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9/0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8月~110年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處理廢液pH值大(等)於12.5(C-0201)及非有害廢鹼(D-1502)收受量、貯存量及處理量申報異常;衍生廢棄物電鍍廢棄物之氰化物電鍍液(A-9001)、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非有害廢鹼(D-1502)之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迄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即逕行營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8月~110年1月),發現貴公司上網申報109年10月及109年11月之廢油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799)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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