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3151 - 13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葆力工業有限公司-工廠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550,000元,工程面積:2,004.8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拆字第會平00054號,空污管制編號:H110H33001-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20758號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9年12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謙昌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57,378,000元,工程面積:302.92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637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2月1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22968號函說明五,該工程已於109年2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5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謙昌建設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57,378,000元,工程面積:302.92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桃00637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2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騰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78,000,000元,工程面積:806.0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885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29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23839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9年6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10年1月2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承攬騰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78,000,000元,工程面積:806.0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885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6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2月11日派員至現場發現貴公司產出衍生廢棄物A-8401檢測報告日期為108年5月23日採樣,且無清除紀錄證明,已超過貯放1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9月17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008)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本市龍潭區民有路249號附近承造營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4日7時22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吊車掛鋼軌樁)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惟該工程作業產生之黃色淤泥廢水未經妥善處理,排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黃墘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7,7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940mg/L,化學需氧量:179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0mg/L,化學需氧量:600mg/L)。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515-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31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10年1月13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處貴公司新臺幣6,000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9年12月18日派員現場查核發現貴事業廠區堆置廢鐵桶及廢塑膠等事業廢棄物,惟查貴事業未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機構)即擅自收受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現場勘查結果,貴事業製程所衍生廢棄物羽毛(R-0110)在貯存時有部分散落至廠外一般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放置生活垃圾之鐵桶滲出油漬流至廠外道路,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02/2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管線破損致藍色水漬滲出流至廠外道路,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時00分至翌日上午8時00分)使用1台灌漿車及1台泵浦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公告禁止時段(晚上10時00分至翌日上午8時00分)使用1台灌漿車及1台泵浦車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令立即改善未遵行。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林大平畜牧場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R-0701)作為鍋爐燃料使用,屬再利用行為,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丞石建築開發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合約金額:424,006,176元,工程面積:1047.05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壢01169號,管制編號:H43E2368),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2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324678號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17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12月28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4月17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綜合營造業,本局於109年8月24日派員前往違規地點(本市八德區介壽路2段361巷96之1號後方)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地堆置廢鋼骨、鋼筋及廢鐵等物逕為販賣,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從事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廠內廢塑膠(R-0201)、廢紙(R-0601)及廢鐵(R-1301)露天堆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7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18條之1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09年6月1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PET塑料再生顆粒原料乙批(報單第AT/09/193/H0632號),經基隆關桃園分關認定貴事業報運出口貨物共6只貨櫃,經抽驗2只貨櫃,有1只貨櫃夾雜廢布、廢鐵鋁罐、廢玻璃罐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認定整批6只貨櫃皆為不合格須全數辦理退關作業,因尚有賸餘貨物(5只貨櫃)未辦理退關,本局前以110年1月5日桃環事字第1090121745號函說明三略以:「請貴事業儘速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惟查貴事業至110年2月18日仍未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且賸餘5只貨櫃仍放置於貨櫃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本次執行110年2月18日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09年4月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資本額為新台幣15億元,其製程產出衍生廢棄物電鍍廢棄之氰化物電鍍液(A-90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係符合上開規定,惟貴事業遲於110年2月17日設置乙級專責技術人員,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指定公告已於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設置乙級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46-5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份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經查貴公司負責人住址已於107年2月26日完成變更,雖於110年2月3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處理許可證變更申請,惟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提出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該機構廠內雨水收集池(滯洪池)排出混濁白色廢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各級排水路)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集水井(T01-01)抽水馬達故障,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造成該水井含泥廢水溢滿疏漏至廠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塔寮坑溪,污染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109年1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2,4,5-三氯酚」(含量95至100%W/W),現場日運作紀錄表11月30日結餘量為0.0005公斤,申報量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11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二路15號)稽查,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乙二醇乙醚」申報運作紀錄結餘量為570公斤,惟該場所未運作(貯存)該項毒性化學物質,即貴公司未依照實際運作情形申報,導致結餘量與申報量不相符,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事業(即廣福利企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78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臺端109年11月4日福乙清變展證字第109110401號函暨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上傳文件中之公司變更登記資料,臺端所屬事業(即廣福利企業社)已於106年12月8日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負責人變更登記完成,惟未依前述規定於107年1月8日前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2月1日派員現場勘查結果,貴事業屠宰作業程序(製程代碼:080055)脫毛程序作業所衍生出廢棄物羽毛(R-0110)未登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略以,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造業,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二十億元以上者,應至少置乙級處理技術員1人。(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所稱新設事業,惟貴事業遲於110年2月9日完成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竹風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170,000,000元,工程面積:1412.64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2)桃縣工建執照字第會德01174號,管制編號:H49A9138),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上揭工程於109年3月11日變更承造人,惟貴事業迄今尚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3日(週日)下午13時40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員工刻正使用電鑽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13日上午6時33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刻正使用1台挖土機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雅典大地-社區中心新建工程程(合約金額:15,238,095元,工程面積:450.7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95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100015884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該承攬雅典大地-社區中心新建工程程(合約金額:15,238,095元,工程面積:450.73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950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4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該廠使用模具加入水泥固化製成水泥方磚出售,屬水泥製品作業程序,惟該廠未將水泥製品製程、原料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 處分日期
- 2021/02/1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將廢木材混合物及廢塑膠混合物使用方型模具添加水泥固化製成水泥方磚,惟該廠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21/02/08
- 罰鍰金額
- NT$27,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1/02/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30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廠人員未將切削油確實收集妥當,導致廠內溝渠佈滿切削油,經雨水沖刷後排至廠外,續流至承受水體(東勢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限期於同年4月10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4月13日派員複查,貴廠內外溝渠仍有油污殘留。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罰鍰金額
- NT$5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桃園廠於109年12月20日發生火災事故,當時現場應變及專責人員無法掌握及提供應變所需圍堵器材,造成救災消防廢水溢流到附近環境,貴公司未於每月確實實施檢查、維護及保養應變器材,且火災事故當日應變及專責人員未熟悉所屬聯防組織之可支援組員及應變器材之項目、數量等。即貴公司未積極預防事故發生,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於110年1月2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出口玻璃纖維粉貨物一批共3只貨櫃計73,425.5KGM至泰國(報單編號:AA//10/277/W0008),經環保署於110年1月26日派員會同基隆關、裕昌物流有限公司代表等人員協助查驗,前述報單貨物為玻璃纖維粉、玻璃纖維碎片(部分含有金屬碎片),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管制編號:H5200617)自109年8月24日起至109年9月15日止(聯單編號:H520061710900593等30筆)申報委託幸福有限公司再利用貴事業產出之電弧爐煉鋼爐氧化碴(石)(R-1209),因故無法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而退運回貴事業,查貴事業至今未依上開規定主動向桃園市政府報備,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民眾檢舉案件,查獲貴公司以帳號「wednesday111」於露天拍賣購物網站刊登販賣「鱷魚門窗庭園防蚊片-【精品型】補充包」之產品,涉非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貴事業登記產業類別為25金屬製品製造業及26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主要產品為263印刷電路板及251金屬刀具、手工具及模具;因貴事業登記之主要產品「263印刷電路板」及實際運作皆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未依土污法於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
- 處分日期
- 2021/02/03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008-LFH)110年01月13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7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2分貝,超出值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該事業登記之主要產品「263印刷電路板」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公告事業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未於歇業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已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02/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溪區信義路470號經營源昌豆皮店,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本局於108年1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臺端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及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收受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之廢木材(屬營建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再利用為鍋爐之燃料,依法告發在案,後臺端申請展延,本局同意臺端展延至109年2月3日止。惟本局於109年5月21日派員複查,臺端仍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具有再利用機構資格,現場正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一項(十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告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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