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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751 - 148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800-S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83-RV)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150-XL)不透光污染度達1.1m-1(適用出廠日期2006.10.1~2011.12.31不透光排放標準1.0m-1),核已不符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且其檢驗結果超過排放標準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時發現貴事業洗車廢水(WM01)直接流至清水池(S01),未依許可登載先匯集至逕流廢水沉砂池(ST01),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2.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6.0至9.0)。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25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於108年9月2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9月26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8.9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92,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23日派員複查採樣放流水,化學需氧量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未依規定改善經按次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108年9月19日至108年10月6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0月7日)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次派員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98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事業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18日派員前往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經建六路29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向侑甡有限公司購買下腳料布料(廢人造纖維,R-0801)從事再利用,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再利用種類編號四十一、所規範之廢人造纖維再利用,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限期於108年12月17日前改善完成;後於108年12月19日派員前往複查,經查貴公司仍堆置下腳料布料且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2月3日派員前往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1051號稽查,查獲該址後方及下游水溝皆有褐色污水殘留致污染水溝情形,另查係貴公司員工清洗地板時將冰糖溶解之污水流至廠外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7/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143-2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0號),應依核准內容辦理。經本局109年6月17日派員至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550號現勘結果,貴事業清除許可證未核准設置貯存場,現場堆置廢電線電纜、廢鋁排等非屬公告應回收之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貴廠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3)製程作業中,查獲製程設備電熱爐(E303)未使用氣罩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737-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之溶解設施(E008)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廠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逕行逸散空氣污染物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9)壓降計壓差為2.5cmH2O(許可規範:5-15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10)壓降計壓差為21cmH2O(許可規範:5-15c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位於本市桃園區國強段840地號等5筆土地),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計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計10點。(三)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累計缺失達14點。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吸附設備(A102)壓降值為:180mmH2O(許可範圍為:15~45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E-360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D-001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539-HY)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儲槽(T01-26)因員工清洗時水量過大致廢水溢流疏漏至廠區地面,惟貴廠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現場有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含量:96至100%W/W)運作(使用、貯存)行為,依貴公司現場運作紀錄:甲基第三丁基醚109年6月15日,結餘量:4.255kg(5.75L)與現場存量相符合;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6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5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製程溶解爐(E018、E013)、電熱爐(E005、E007),產出鉛及其化合物(總鉛)(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2)因廠內處理量不足,貴廠自行以車輛清運並委託友鴻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貴廠未合法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製程產出之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一般事業廢棄物,D-1201),未委託合格公民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機構清理該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氯化銀製程反應槽所產生之葡萄糖廢液,經送驗檢測該廢液pH為12.88(有害事業廢棄物),該葡萄糖廢液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廢水設施所產出含銅污泥(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未依規定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之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示。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檢具(C-0102)鉛及其化合物(總鉛)再利用資格(經授工字第10420413420號),再利用許可期限為107年6月3日,貴廠再利用核准期限逾期(107年6月28日)仍向阿爾發公司收受鉛粉渣及無鉛粉渣等廢棄物約12噸。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再利用,露天堆置廢塑膠(R-0201)貯存區未設有排水收集設施。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獲貴廠清理沉澱池時造成泥漿外流至廠區外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製程產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經查前開廢塑膠混合物係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民盈企業社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自106年至109年4月僅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其中109年4月貯存量為8.7公噸,惟查核時廠內貯存量約2公噸,貴公司表示6.7公噸已由民盈企業社回收處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清除處理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9自開始貯存迄今已逾一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5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蘆竹區長興路3段28巷口附近),發現貴公司進行109年度桃園市(北區)區域排水構造物維護工程,挖土機因故障導致機體液壓油滲漏造成附近溝渠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本局於109年5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側門車輛進出處因下雨沖刷導致黃泥水遭帶出,續流至道路旁側溝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7/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本案係屬109年6月19日陳情案件(案件編號10906190204)。2、台端(即佑運環保社)於本市楊梅區瑞坪段24、25、69等3筆地號土地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土地面積:2,239.43平方公尺),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登記機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Q6-79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02-BQ)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15-S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RO-61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八德區興豐路1003號經營詩穎小吃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23時0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經同意將廠內廢(污)水排放至工業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0604-10號),並於104年2月13日領有本府核發之「自動監測(視)及連線傳輸作業」確認報告書,本府環境保護局(下稱本府環保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前往稽查貴事業放流口所設置之自動連續監測設施進行pH和導電度比對作業,使用pH4、pH7及pH10標準液之比對結果分別為pH7.32、pH7.38、pH7.32;另本府環保局於是日上午10點55分至11點05分進行自動連續監測設施斷電測試,發現貴事業於斷電期間仍有監測數值連線至貴事業中控室電腦及本府環保局CWMS伺服器,未遵行自動監測(視)設施管理規定,貴事業未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校正維護,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039-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9.9及化學需氧量:14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及化學需氧量:100mg/L)。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9年6月24日派員查核,發現貴事業收受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R-0201)、廢銅(R-1302)、廢鋁(R-1304)、貯存區位置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廢棄物貯存區(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C廢鐵桶與(D-0202)廢樹酯鐵桶(DMF小於30%)」或廢棄容器(B-0399)等,未委託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廢棄物貯存區之廢液(C-0301)閃火點小於60°C廢鐵桶與廢樹酯(D-0202)鐵桶(DMF小於30%)混合貯存。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廢棄物貯存區廢液(C-0301)閃火點小於60°C廢鐵桶,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中文名稱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0/07/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或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並應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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