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801 - 14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7/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7年8月4日申報銅污泥(C-0110)廠內暫存資料為26.38噸,與申報數量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7/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約916公斤廢棄物(銅污泥)未清除(該廢棄物於106年4月5日產出),查貴公司未於一年內將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且未向本局申請展延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3042-04號),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7日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003)稽查檢測,污染源熱媒鍋爐(E007)操作中,檢測結果顯示:排放管道P003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151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100mg/Nm3,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209-00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23日至該廠進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共計檢測365個元件,檢測結果顯示其中1個元件(M031E30122LV050)淨檢測值15,559.7ppm,大於洩漏管制值(10,0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裁處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340-VM)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A-7956)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G-685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龜山廠於本市龜山區山鶯路200之5號經營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3日20時11分派員前往陳情人指定地點量測噪音,經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1.8分貝,已超過晚間工廠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8年8月3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6日20時8分派員前往複查,至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3.4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6.4分貝。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N85-873)108年7月20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大溪區台七乙線9.1K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6.6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5.6分貝,超出值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清洗染料桶(綠色)產生之廢水未妥善處理,逕自排放綠色廢水至廠外溝渠,續流至南崁溪(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平安段603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開挖作業,惟因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泥黃色廢水及淤泥流至溝渠,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處理設備中間池(T01-3)有一迴流管線將廢水迴流至固液分離機(T01-2),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6月16日至貴事業廠區稽查,抽查108年7月至109年5月份電腦投料月統計報表,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廠內每月使用投料量與貴事業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使用量資料皆不一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鐵桶(名稱: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經業者提供物質安全表顯示閃火點-6℃),閃火點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鐵桶(代碼:C-0301),貴公司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鐵桶(名稱: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經業者提供物質安全表顯示閃火點-6℃),閃火點小於60℃,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鐵桶(代碼:C-0301),該廢鐵桶係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臺幣2000萬元,統計108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產量為2.1噸/年(經貴公司提供108年購買迪愛禧佳龍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標準溶劑及慢乾溶劑共141桶,經本局實際磅秤,該溶劑使用後之空桶約重15公斤,合計總產出廢空桶為141桶,共計2.1噸/年),依規定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或有害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1公噸以上之事業,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經本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惟貴公司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將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且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之業者進行清除作業(直接將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以折抵方式交由聰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109年6月16日稽查時現場維修中未作業,維修時以人工方式將盤式混鍊機內壁刮除未經完整製程之半成品與產品混存,另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69-11號),經查核准許可內容,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與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摻配比例為10:1,抽查109年6月12日現場日統計報表摻配比例僅100:1.1(無機性污泥添加56公噸、燃煤飛灰0.631公噸),以上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罰。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負責人於109年4月16日變更負責人及公司名稱,惟貴事業未依規定於負責人及公司名稱變更後30日內(即109年5月16日前)辦理處理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於該廠內見有兩名錦揚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外籍員工正燃燒廢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並判定排除水蒸氣干擾之情形,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3)」,證號:H6565-00號,受測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003,排放管道編號P002,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三、本府環保局委由永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採樣分析。四、本次採樣分析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告發處分。(結果實測值TPM:274mg/Nm3,標準TPM:100mg/Nm3)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KEE-308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17日10時2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及衝擊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91.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108年7月3日14時19分派員進行複查,量測均能音量為76.8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17日10時2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及衝擊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91.5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108年8月30日9時23分派員進行複查,量測均能音量為72.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1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6.0至9.0)。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惟該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處理廢棄物業;查該公司未於一年內將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且未向本局申請展延貯存;另該銅污泥(C-0110)現場貯存數量約9包太空包(每包重量約700kg-100kg)查該公司8月4日申報銅污泥(C-0110)廠內暫存資料為26.38噸,與申報數量不符;惟該公司於軟水製程系統用水(M04)至製程用水(M01)間有一多餘管線係連接水井作為使用,現場與水措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作業區(染料區)廢水收集陰井內抽水馬達故障,致廢水溢流疏漏至周界溝渠續流至水利溝,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39,2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非有害有機溶劑(D-1504)桶槽液位計之目視液位管線破裂,導致槽內非有害有機溶劑沿破裂處疏漏至廠區地面流至廠內雨水溝渠,再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50,000元,工程面積:227.37平方公尺,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09)拆字第會屋00009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15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88429號函說明三,該工程已於108年6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6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未作業,要求業者提供CCTV錄影畫面,業者表示近日大雨導致設備跳電故障,惟未於錄影系統故障時即時通報本局,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請業者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提出品管紀錄及運作管理紀錄,現場未能提出。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查樺欣公司申報資料,收受廢棄物D-1399、D-2603、E-0217、E-0221於108年9月至109年4月間有異常(質量不平衡)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查業者廢清書內容、四、事業廢棄物之清理方式項次1、2、7、13、14與許可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7/08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現場廠區配置與處理許可不符:廢電線電纜貯存區貯放塑膠、銅等產品;單一金屬廢料貯存區堆放塑膠、部分廠區設置再利用。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貴廠(管制編號:H4501197)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環空操證字第H6182-00號),於108年6月3日因原物料使用量與操作許可證所換算之最大使用量不符,未依核發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本府爰進行相關裁處作為。貴廠於108年9月23日申請改善期限展延,經本府108年10月29日府環空字第1080265113號函核定延至109年7月31日在案,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2月24日至貴廠會同貴廠人員查驗改善進度,發現進度落後且未按本府核定之改善計畫進度執行,於109年5月15日府環空字第1090113023號函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2項規定終止原核定之改善期限,並通知依法應依原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其原物料之使用不得超過年許可核定最大量。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9日及10日再次派員進行缺失複查,污染源加熱機E201、印刷機E202及烘乾機E203運作中,且印刷機(E202)仍使用水性凡立水進行塗布作業,惟本府已於109年5月15日終止貴廠原核定之改善期限,故應依據108年9月3日府環空字第1080216124號函不得繼續使用已超過年許可核定最大量之水性凡立水及油墨。經本府審酌認定,貴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事證明確,故本案依法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079-F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JF-C8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83-X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029-BSS)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41-JC)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20-RU)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中豐路一段342巷附近進行中壢南東路12吋基通線遷管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施工現場以沉水馬達將底部泥黃色廢水及淤泥排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中工段1339地號等1筆土地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惟因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泥黃色廢水及及淤泥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新光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倉庫、守衛室等新建工程(建築工程、區域開發)(合約金額:713,732,984元,工程面積:23624.42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108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84331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3月10日先行動工(拆除),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3月1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未向主管機關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涉違反廢清法第31條。
- 處分日期
- 2020/07/07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工廠(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複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作為鍋爐燃料,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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