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9001 - 190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X-22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V-620)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9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21-RU)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6%,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及廢棉屑(D-0802)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處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8/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107年4月針對CLSM再利用產品之坍流度、氯離子含量為自行檢測而非由依標準法授權之實驗室認證機構所認可之實驗室辦理,與「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4、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3537)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8.4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85-VS)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9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23mg/L,懸浮固體:53.2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山路507巷5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4月份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2月~107年2月),發現貴事業承攬林天德住宅新建工程未上網申報106年12月~107年2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5)產生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含DMF52%之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有害事業廢棄物107年6月份申報貯存量3.335公噸(20桶),現場發現位於員工宿舍兩處倉庫內發現貯存大量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399)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量約20公噸,惟申報資料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B-0399)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混合貯存。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違規情節
- 有害事業廢棄物(B-0399)貯存區及桶槽,皆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4月18日環署廢字第1070029863號函辦理(專案編號:EP1070302),發現貴事業於106年7月、8月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產出量52.5公噸,106年9月產出量51.8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24.72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4月18日環署廢字第1070029863號函辦理(專案編號:EP1070302),貴事業106年10月~107年2月申報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產出量、貯存量及聯單異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9-GM)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C-153)黑煙排放檢測值為57%,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X6-287)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6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以管線將廢水處理設施回收貯槽(SO1)之回收廢水迴流至洗滌塔使用,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3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89855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4月2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4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該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6年5月~9月產出之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已清運完畢,惟未檢具合格委託相關文件,故本局認定貴事業未將產出之廢食用油(廢棄物代碼:R-1702)委託合格之再利用機構予以妥善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6年9月15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217826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8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2~4月份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0月~107年2月),發現貴事業承攬顧大寅-住宅新建工程未上網申報106年10月~107年2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5)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2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收受附零組件之廢印刷電路板(E-0221)等廢棄物進行人工拆解,並分類成廢鐵、廢鋁、廢電池、含鋁之廢散熱風扇後售予資源回收業者,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中壢區環中東路大牛欄分渠14A埤塘滯洪池工程,該工程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至場區外灌溉溝渠,續流至新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場廢水處理設施之兼氣池(T01-4)有許可未登載管線連接至場區旁土地使用之情形,未依排放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於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核可文件(證號:046-03-J0175),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26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另領有「重鉻酸鉀」核可文件(證號:055-03-J0303),含量99%W/W,有效期間至111年3月26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大同一路1號)稽查,查貴公司107年6月份「氰化鉀」運作紀錄表於107年6月5日購入1,500公克、6月23日使用244公克;及「重鉻酸鉀」運作紀錄表於107年6月15日使用12公克;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7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7年6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區車輛因車輪夾帶泥土污染工區前方道路(大園區中興路二段371巷15號前)及工地周圍有土石散落或粉塵堆積,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長榮廠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廢銀膠破布、廢鐵、廢鋁基板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地泥沙被雨水沖出,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08/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規定將廢紙桶容器(R-0601)委託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5-KD)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6.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IR-230)黑煙排放檢測值為67%,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7-XW)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1.7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79-TK)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3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30-RG)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8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M-699)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4.5m¯¹,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 處分日期
- 2018/08/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並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545-7號),經查貴公司清除台灣三偉達廢紙類為顯然之事實,卻僅與台灣三偉達公司簽訂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粉屑之清除契約書,未有簽訂廢紙類之清除契約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 違規情節
-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制防置措施 3.裸露地表:未設制防置措施 4.工地出入口:未設制防置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標示牌:設置工地標示牌 2.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3.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 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8/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從事金屬零件表面噴砂研磨處理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雖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市桃園區安東街65號經營嗨吧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9日01時29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造本市桃園區大有段606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3日7時05分派員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進行前開工程,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8/1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69532號函說明九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6年5月28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6月1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未經核准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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