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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851 - 189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9/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長春路183巷進行集合住宅、店鋪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5日13時8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使用打樁機進行打樁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9/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央里元化路55號1樓經營天嚐帝酒小吃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8日22時5分派員稽查,發現臺端經營之小吃店,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8/09/1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環西路二段253號旁從事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5日10時1分派員前往複查,於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2.9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80分貝)。
處分日期
2018/09/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係從事地下道拓寬工程,現場正進行地基開挖作業,因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致泥黃廢水經PVC管線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8/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逾107年7月31日申報廢污水處理之檢測申報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旋風分離器(A401)壓降為0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5~60mmH2O),及洗滌塔(A402)壓降為0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40~90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28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15143號函說明七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2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2月26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之「富達航太股份有限公司-增建廠房工程」(合約金額:47,800,000元,工程面積:4191.36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9月11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30517號函說明十二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20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7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9月1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8/09/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5年3月2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 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3.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6年、107年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月~107年4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6年7月~107年4月事業廢棄物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過品檢表面鍍鉻塑膠之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標明廢棄物中文名稱。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符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規定略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之事業。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尚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且未完成解除列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製程產出未過品檢之表面鍍鉻塑料,依廢棄物及再生資源代碼表應屬電鍍金屬廢塑膠(E-0213),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款
違規情節
未於四周設置圍籬之廠(場)區,並未採取繩索捆綁、護網、 擋樁、堵牆或其他必要措施,未防止廢資訊物品發生掉落、倒塌或崩塌。
處分日期
2018/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07年9月7日現勘查核結果,貴事業甲級廢棄物清除專業技術人員張○○於106年7月7日離職後由負責人邱○○代理,且依規定應於30日內另聘並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惟遲至今仍未收到貴事業提出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核已違反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從事餐飲業(賓帥活魚餐廳),惟未依規定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致產生油煙及異味,污染環境空氣品質,核已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2項之規定,經限期台端於107年5月19日前完成改善。惟於同年6月26日派員複查,台端仍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編號A001至A006等6座洗滌塔,以人工方式進行pH計量及加藥,與許可證內容不符(監視儀錶pH計(含自動加藥機)),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內容異動未申請變更。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廠內製程所產生之含重金屬廢水未直接進入T01-06陰井3,係以一未經許可之大型塑膠桶槽暫存,再用人工方式少量批次打入該陰井後,進入廢水處理設備處理,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法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一項之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告發處份。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涉及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未依規定記錄。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106年7月19日桃工新務字第1060019234號函說明二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表,該工程已於106年8月18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2月1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199於105年12月開始申報貯存,於106年4月、5月分別清運3.87公噸、2.12公噸,廠內仍有暫存量,截至107年8月未有清運記錄,貴公司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B-0199貯存超過一年,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核已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因未依處理許可核可內容,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8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現勘,現場擠壓成型機製程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按次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將收受廢棄物攪拌經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7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規定,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18/09/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該公司將收受廢棄物攪拌經高壓造粒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5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12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高壓造粒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規定,按次處分。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C01)壓降值為-2c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0.5~5cmH2O),洗滌液pH值為12(許可操作範圍值7~10),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污染源燃油鍋爐(E004)排放之空氣污染物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每年安排進行檢測。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環氧樹脂油墨生產,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規模(第八批第二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於操作前向本府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中壢廠)未領有前開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BE-0390)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9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二),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4.3mg/L、化學需氧量:16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40mg/L)。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7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桃園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0mg/L)。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0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200mg/L)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之「金龍機械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合約金額:23,883,736元,工程面積:718.9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9822號函說明十一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6年7月1日先行動工,107年3月1日工程進度達7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8月3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6年7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之「瑞益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合約金額:20,783,189元,工程面積:721.7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21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8477號函說明十一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2日先行動工,107年6月2日工程進度達10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8月3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事業,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5月2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楊梅區永平路114號旁溝渠稽查,現場溝內水面上油花漂浮情事,循溝渠至上游查為美亞鋼管股份公司雨水道排出,入廠稽查,查貴公司未妥善清理厰區內地板油漬,隨雨水沖刷至廠內雨水溝渠續排出廠外污染水溝,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本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9巷頭重溪支流稽查,現場水色呈微黃色未有混濁,惟發現溝渠有殘留黃色泥巴情況,循泥巴痕跡至上游勘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永平路653號後方有一廠房新建工程,現場一具怪手施工中,經查貴公司施工未確實收集黃色泥沙,導致黃色泥沙排放並殘留於工區外溝渠,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9/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第二之二廠)污染源烘烤區(E025)新增一臺去膠渣機,其廢氣連結至洗滌塔(A001至A005);硫酸儲槽區(E024)新增鹽酸5槽、微蝕液1槽、錫鉛剝除劑4槽、酸性蝕刻液2槽及超粗化微蝕液3槽,槽體均以管線連結至洗滌塔(A006),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8/09/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W-29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9/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2-0413)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9/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業別,項次44),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8/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003)之監測儀錶壓差計與連接之壓差管線未連接,未能維持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18/09/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49-TU)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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