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8901 - 189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383-JEQ)107年07月1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3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8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4分貝,超出值4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龍潭區高原路568號(高原國小) 進行新建校舍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日(星期日)13時4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動力機械進行金屬管線裁切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福壽路27巷對面從事集合式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2月9日(星期六)下午1時50分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5台挖土機進行作業,產生噪音致妨礙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查 貴公司中壢二廠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全國工業區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管理計畫(第三期)」調查結果顯示,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項目最高濃度27,7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後本府106年12月4日進行貴公司土壤改善成果驗證作業,經本府「106年度桃園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和信製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第2次驗證結果,土壤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項目濃度4,78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本府於107年4月19日以府環水字第1070051524號公告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府環水字第10700515241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污染行為人和信製網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依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命污染行為人接受4小時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廠區後方堆置區(廢漆渣、廢有機溶劑、廢鋁渣等廢棄物)皆露天堆置貯存,惟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溶解爐所產生廢鋁渣委由日揚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查該公司非屬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8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96699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於107年7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振誠土木包工業承攬「楊梅長紅段35-15地號廠房拆除工程」(合約金額:200,000元,工程面積:166.6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助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建築拆除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8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96653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7年6月15日先行動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台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所屬之振誠土木包工業承攬「楊梅長紅段35-15地號廠房拆除工程」(合約金額:200,000元,工程面積:166.6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助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建築拆除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8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96653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7年6月15日先行動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台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9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98027號函說明八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2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2月2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1~12月、107年1~3月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1月~107年3月),發現貴事業承攬雄利建設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6,600,000元,工程面積:236.24平方公尺)未上網申報106年1月~107年3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5712號函說明七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3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於107年8月15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3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3月15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184312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3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7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3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9月份針對電力設備製造業等事業別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6年2月~106年7月),發現貴事業於106年2月、3月、5月、7月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產出量0.01公噸,106年4月、6月產出量0.02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0.001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與汎振股份有限公司訂定契約書,逕行於107年2月5日清除該公司廠內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因發生火災,致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並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嚴重影響附近地區之空氣品質。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108-HA)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於96年7月20日以府環水字第0960701096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97年7月21日以府環水字第0970702689號公告為土壤污染管制區,經查本案污染項目與 貴公司製程運作及其產品特性相關,本府於103年9月4日以府環水字第1030209369號補充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在案。本府分別於104年3月16日以府環水字第1040063702號函(諒達)、105年1月30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023082號函(諒達)及106年6月7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1373號函(諒達),限期於104年9月23日前、105年8月5日前及106年12月15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計畫書請備齊1式15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惟查貴公司截至106年12月15日尚未提出污染控制計畫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屆期未補正或改善者,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製程整理雷射印表機產出之廢碳粉係以訂製之PE袋(規格:70cm*70cm*160cm)盛裝後,再以紅色或白色塑膠繩綑綁封口,最後裝入向合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之圓紙筒(規格:外直徑525~535mm、外高950~960mm),經確認其廢碳粉貯存方式及外觀後,協請貴事業會同至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634巷廢棄物棄置場址指認,現場遭棄置之盛裝廢碳粉確與貴事業廠內貯存形式相同,查貴事業於107年2月17日首次委託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級清除機構)清除至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甲級處理機構)處理;惟依全錄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其產出之廢碳粉應屬「廢樹脂(D-0202)」,卻逕以「其他以物理處理法處理之混合五金廢料(D-2527)」申報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其產出之廢碳粉應屬「廢樹脂(D-0202)」,卻逕委託未領有許可處理D-0202項目之福泰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處理該廢棄物,貴事業未委託合法廢棄物處理業者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6年6月~107年3月例行性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6年3月~107年1月),發現貴事業承攬三元宮主任委員:藍聰熙-廟宇新建工程未上網申報106年5月~106年12月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及整地、基礎及結構工程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5)產生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5040號函說明十一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5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5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8/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984-1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因辦理前項之變更,致核發機關變更時,應向原核發機關申請,由原核發機關轉請變更後之核發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惟公司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7年1月11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KEA-7356)過戶予驊昇物流有限公司,核已違反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平鎮廠)從事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7月30日至貴公司(平鎮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M012R5201020LA16檢測濃度2萬1,831ppm,核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污染源旋轉式乾燥爐(E111)操作時有明顯破漏無法密閉收集致空氣污染物明顯逸散至大氣中造成污染,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從事聚脂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領有本府核發之許可證,惟該許可證有限期限至107年6月22日,雖已提出操作許可證申請,惟尚未取得本府核發之試車核可。今日(10)至現場稽查,該製程(M03)污染源E405、E406熱媒鍋爐操作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試車許可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7913-YL)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台端承攬龍潭區福春橋修繕工程,作業不慎導致施工機具挖土機油管破裂,現場人員雖有緊急應變措施未造成油污污染擴大情形,惟河道清理作業,造成宵裡溪水混濁,造成河段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據報貴公司所設之工廠業已他遷且現場已無生產之事實,經本府104年9月14日府經登字第1040239070號函公告廢止工廠登記,因貴公司屬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之事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依據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辦理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等,應於行為前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惟 貴公司未於歇業、繳銷經營許可或營業執照、終止營業(運)、關廠(場)或無繼續生產、製造、加工等行為前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本府環境保護局審核,本府於106年6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60132948號函(諒達),限期於文到6個月內補正,屆期未提出核已違反土污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清除許可證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液空桶。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641-S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938-RB)排放黑煙污染度為3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PU-796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5.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00,000元,工程面積:121.7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助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建築拆除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6519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之「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00,000元,工程面積:121.7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助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建築拆除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6519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因未依處理許可核可內容,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8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3日派員現勘,現場擠壓成型機製程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按次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區車輛因車輪夾帶泥土污染工區前方道路(桃園區春日路與朝陽街路口)及工地周圍有土石散落或粉塵堆積,致污染路面。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將收受廢棄物攪拌經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7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3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規定,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09/0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將收受廢棄物攪拌經高壓造粒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前經本局桃環事字第1070060075號函限期於107年8月3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本局於107年9月3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高壓造粒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因屆期仍未完成改善,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規定,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未設置防制措施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防制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之「瑞穎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廠房」(管制編號:H45B7565,合約金額:71,789,845元,工程面積:4293.47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5350號函說明十一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13日先行動工2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8月3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之「瑞穎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廠房」(管制編號:H45B7565,合約金額:71,789,845元,工程面積:4293.47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5350號函說明十一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2月13日先行動工20%,惟查貴事業遲於107年8月31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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