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701 - 127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9日至108年10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站係領有本局核發之機車排氣檢驗站認可證(站號R97),並經本局授權執行機車排氣檢驗相關業務。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貴站進行實車查核,發現由非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授權訂定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機車排氣檢驗應由檢驗人員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0日上午10時35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安通一街執行工地陳情案件稽查,稽查時巷道內(屬第三類管制區)確有聽見機具作業碰裝之聲音,經查噪音源為貴公司房屋新建工程,其打樁機進行基地鋼板樁打樁作業之聲音,現場測量測結果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是臺南市政府以108年8月21日府環稽字第1080935015號函通知其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噪音改善在案;爰於108年8月28日上午10時許派員至陳情人指定地點複查其打樁機產生噪音改善情形,經現場量測均能音量為79.0分貝,背景音量為55.1分貝,因測量場所之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故免予修正,是本案現場量測噪音結果為79.0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為7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新晟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鹽水區忠義段818等11筆地號)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新建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2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當時於貴場斃死豬隻貯存區見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之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6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二廠係從事廢輪胎處理業,稽查當時見貴公司二廠大門口露天置放大量廢輪胎且有積水,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10日至108年10月14日共計5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8月29日於本市安南區安興街巷道內承造房屋新建工程基地地基土回填作業,載運砂石車輛將基地內土石帶出,污染周界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未依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續二),3.防制設施操作記錄規定:污染防制設備編號A001、A002、A003吸附設備之壓降記錄週期為每天乙次。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不織布製造程序(M0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0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查發現貴公司於107年6月至108年5月間,多次未正確紀錄不織布製造程序(M04)之原物料及產品量,是貴公司未依上述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5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大營廠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大營廠廠內置放廢保溫材料之太空包破損及火災後拆除之廢棄物露天堆置,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之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經查本市永康區經華路6號貴公司廠區內廢棄物A-8301(廢料回收產生之酸性廢液或污泥)貯存場所,未採用抗腐蝕及不透水材料構築,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7年11月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發現豬糞貯存區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豬糞滲出液滲出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情事。
- 處分日期
- 2019/10/2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安通路四段47巷23弄35號旁(安西段1845-15地號等22筆)貴公司工地內1樓樓梯下方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酚甲醛樹脂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500-000)。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現場查核M02製程設置氨水計量槽,惟與許可製程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其他塑膠製品製造程序(M05)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D0093-03號)。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現場查核M05製程脈動式集塵器(A502~ A504、A506~ A507、A509~ A510)及其他袋式集塵器(A508、A511~ A513)濾袋更換頻率應每2年更換1次,惟貴公司無法提供相關更換資料,且亦無法提供每日原料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21,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1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45mg/L,標準值8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808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事業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5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將廢塑膠R-0201貯存於貴公司廠區大門對面空地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08年8月20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08082622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08年9月10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8年9月11日14時30分許於本市永康區蔦松一街241巷內道路及高速公路下涵洞旁溝渠發現有砂土污染道路及水溝之情形,經查為貴公司承包之區段徵收工程作業區砂土流出污染道路及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08年9月16日10時45分許於本市永康區中山南路356巷內道路發現有砂土污染道路之情形,經查為貴公司地基土方暫置處砂土流出致污染道路。
- 處分日期
- 2019/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違反地點有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金屬表面清洗程序 (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469-01)。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佳里廠稽查,經現場查核燃油鍋爐E101已更換成蒸氣鍋爐,惟未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辦理異動,是現場製程設備與上述許可證製程不符;貴公司確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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