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601 - 126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12日10時20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善化區六分里東勢宅75號後方鐵皮倉庫前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執行機關垃圾車清除,逕行放置於鐵皮倉庫前方。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245-110083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登記為○○-0847,貴公司分別於107年8月6日、8日使用○○○-1629車輛清運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產生之廢棄物,使用未核准之清除車輛清運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11/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245-1100831-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登記為○○-0847,貴公司分別於107年8月6日、8日使用○○○-1629車輛清運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廠產生之廢棄物,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方式申報上述時間廢棄物清除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永康廠從事紙板印刷作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作業製程產生之廢液未妥善收集處理,經由廠內牆壁鑽洞之洞口至廠外之小水溝留有深藍色痕跡,再以塑膠管線棄置於廠外承受水體(鹽水溪流域),導致溝渠呈現天空藍顏色,且廠外之箱涵及周圍環境有明顯藍色廢液累積,是貴公司將產生之污染物棄置於鹽水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 ,經查貴公司廢水核准排放量為45立方公尺/日,惟貴公司定檢申報資料中107年1月至3月申報排入廢水量為4746m³,許可核准量4050 m³、107年4月至6月申報排入廢水量為4950m³,許可核准量4095 m³,業已超出原核准排放量。
- 處分日期
- 2019/11/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仁安一街93號旁(新淵段319-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23日10時12分許派員前往貴公司台南分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台南分公司所提供108年8月份水費通知單(108年4/30~108年7/1) 用水量為5019度,共計61天,平均每日使用量為82.23度,已超過每日廢水產生量20公噸列管標準,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食品製造業,貴公司台南分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即逕行將製程產生之廢水排放至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南科TFT-LCD三廠107年7月~12月定檢申報廢水量為1,316,373 m3,超過許可核准量1,293,520 m3。(許可核准每日排放7,030 m3×申報天數184日=1,293,520立方公尺)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上崙一廠為排水量100CMD以上之事業機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108年9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崙一廠稽查,發現廢棄物貯存區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未有中文名稱標示及廢棄物代碼,食品加工污泥(R-0902)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本市仁德區高級再生水智慧工廠結構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嘉南段859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至現場勘查,發現前揭結構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審查核准前,即先行動工。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自辦廠房拆除工程(位於:臺南市新營區嘉芳段52 、52-1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1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先行動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拆除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辦理本市新營區台灣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廢水場基礎、管架、廠房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新營區南紙段274-2、275、276、281、282等5筆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8年7月31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先行施工,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興建。
- 處分日期
- 2019/11/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下午14時許至本市新營體育場羽毛球場執行公廁稽查時,發現該處男廁鏡子損壞、廁間內未備有簡易清潔工具、便器及洗手台積垢、門窗及牆壁髒汙、清潔工具散置及堆積雜物、未備有每日清潔維護紀錄表及出勤紀錄表等,其缺失達30點(詳見臺南市公共廁所清潔維護管理辦法附表二之缺失記點原則)。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柳營廠(管制編號:D9200086)領有「其他塑膠製品(電木板)製造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40-04號)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M01製程之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2)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壓差值大於200mmH2O,未符合許可證登載操作值10-35mmH2O,壓差計損壞未能有效監測防制設備運作狀況,是貴公司上述防制設備未維持正常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罰鍰金額
- NT$9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柳營廠(管制編號:D9200086)領有「其他塑膠製品(電木板)製造程序(M01)」(證號: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040-04號)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 M01製程之防制設備A002~A006,於108年9月22日至同年10月6日期間應紀錄項目皆未依許可內容規定紀錄;另查核發現污染源鋸台(E027)經管線收集粒狀污染物至防制設備旋風分離器(A005)時,有三通管路分歧且另有太空包收集,顯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流程不同,是貴公司前述污染源製程流向行為未依核准之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067-1101031-00號),登記機構地址為臺南市安南區公學路7段97巷98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將清運之廢棄物清除至本市安南區沙崙段531地號暫置,明顯與許可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9/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城安三街46號對面(城中段13-1、13-2、13地號等3筆)貴公司工地內溝渠,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官田廠稽查,貴公司無法提供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357-02號)之「原物料日報表」、「各污染源操作日報表」等正確文件供查核,是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本市鹽水區水秀段114地號稽查,於貴場旁空地發現有露天貯存一般事業廢棄物(豬隻糞渣),貯存設施、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本市鹽水區岸南段1045地號稽查,於貴場固液分離機旁貯存地點見有豬隻排泄物露天堆放曝曬,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物地面,及未有防範廢棄物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義安街70巷29號對面(理想段1743、1743-1、1743-3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永康區大勇路211號旁(大灣段6735地號)貴公司工地電梯井內,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方式排出,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永華二街146號屋前,發現貴公司所堆置一般建築廢棄物造成髒亂影響環境衛生,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鹽水區忠義段462、463、466地號土地稽查,經查貴公司於前揭地號土地設場從事土石方堆置場,作業環境內實際之堆置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且堆置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以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土石方堆置場事業定義,惟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將場內洗車平臺及化糞池產生之廢(污)水貯存於場內蓄水池。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蔦松分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及國內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仁德廠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仁德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108年8月27日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仁德廠108年4月至6月未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8年9月19日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R-1301(廢鐵)廢棄物貯存地點與貴公司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地點不一致,且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產出廢鐵(R-1301)該項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108年9月19日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事業廢棄物廢鋁(R-1304)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有露天貯存情形,且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R-1304(廢鋁)、R-1301(廢鐵)等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於107年10月9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西路318號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及所訂附表編號四、廢塑膠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惟貴公司前經本局分別於108年3月6日、6月10日二次限期改善,貴公司均未完成改善,經本局分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分別予以告發並第三次限期於108年9月18日前改善完成,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8年9月20日本局派員前往違規地點(仁德區中正西路318號)複查,現場雖未從事再利用行為但仍有堆置廢塑膠(R-0201)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0月07日派員至本市學甲區新達里瓦寮22之3號稽查,稽查時至貴公司由環保專責人員陪同,貴公司領有臺南市政府108年2月15日府環事字第108217373號函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於廠內見有堆放廢白土(R-0404)及動物性廢渣(R-0119)、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木材(R-0701)未依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堆放。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於108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6日至108年10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現場稽查時由廠區人員陪同,現場歲修保養中,廠區原料、設備(備用)暫存區、D-1099、D-0501、D-0403、D-0299、D-0899、D-0399未依廠區配置圖貯存及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有露天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19/1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現場稽查時由廠區人員陪同,現場歲修保養中,廠區原料、設備(備用)暫存區、D-1099、D-0501、D-0403、D-0299、D-0899、D-0399未依廠區配置圖貯存及成分特性分類貯存且有露天貯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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