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201 - 172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永康區鹽東段498-3地號暫貯約莫2車量生活垃圾,查貴公司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2南市廢清乙字第130號),惟許可所登載內容未允許有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將清除之生活垃圾暫貯於前揭場區。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尚億資源回收場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經本局106年6月8日派員至本市永康區鹽忠街115巷1號稽查,發現尚億資源回收場貯存保溫茶桶積水未妥善清理,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立即採集孑孓並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新福利舊貨行從事資源回收業務,經本局106年5月23日派員至本市安平區建平里建平十街28號稽查,發現舊貨行內一般廢棄物廢紙回收貯存設施露天堆置,未設置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文成路50號旁(北元段914地號)桔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所承租空地發現置放之空花盆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本市新市區新北段33地號「地堡建設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結構體地下一樓地板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集樣品,並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本市新市區華美段359等32筆地號「日日欣開發集合住宅」工地結構體(J8)一樓後陽台地板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採集樣品,並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84年1月出廠的**-940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8月15日行經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南下新營地磅站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4.4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廠骨材(煤灰)貯存地點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骨材(煤灰)滲出、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市安南區公所通報安南區溪心段273-1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一百公分以上未刈除,影響環境公共衛生及市容觀瞻,並於106年6月28日函文臺端,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本市安南區公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6日15時17分許派員前往本市安南區安和路四段94巷43弄37號貴公司後方土地之鐵製浪板上見有油污之情事,經查為貴公司作業區兩座排風扇將油氣排放於大氣中導致污染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8/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27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文成三路916號旁(北元段534、535地號)和暉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基金會於臺南市學甲區普濟段945地號之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為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及定義,經查本府105年2月4日府環水字第1050118875號函,核准該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施工期限至105年10月15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於上述施工期限後現場仍有施作工程情事,惟未依規定檢具變更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送本府核准。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臺南市新營區新營段613-2地號之住宅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為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事業分類及定義,經查本府於105年1月15日府環水字第1050018326號函核准該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之施工期限至106年1月26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於上述施工期限後現場仍有工程施作情事,惟未依規定檢具變更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送本府核准。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6年7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8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7.2mg/L,標準值3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9.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安全帽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委託清除其產出之塑膠廢料及安全帽瑕疵品等事業廢棄物至該機構以外,惟未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市新市區公所接獲通報新市區網寮里富安路旁貴公司所有空地(新北段67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06年5月19日函文限期於文到7日內改善;經新市區公所於106年7月4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新化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有廢(污)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於該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未符合既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50立方公尺/日)之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299mg/L,標準值8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424mg/L,標準值2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8.8mg/L,標準值80mg/L)。
處分日期
2017/08/17
罰鍰金額
NT$13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上崙一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上崙一廠原廢水收集溝渠(T01-4抽水站)牆壁塌陷,導致洩漏之原廢水排放至大排水溝,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廠外水體(二仁溪支流),現場未立即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及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第 345 頁,共 59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