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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共 4,14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51 - 17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7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9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5/3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6.6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5/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5/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違規情節
土地隨意設置違規銷售廣告物
處分日期
2017/05/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壽豐鄉宏卿山莊附近木瓜溪旁邊坡處被不肖業者棄置廢棄物一批,經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相關資料
處分日期
2017/05/18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壽豐鄉池志道路(兩潭自行車道29、3km)雜木林邊坡處被不肖業者棄置廢棄物一批,經現場稽查發有現貴公司行號相關資料。
處分日期
2017/05/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壽豐鄉宏卿山莊附近木瓜溪旁邊坡處被不肖業者棄置廢棄物一批,經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相關資料
處分日期
2017/05/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2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目視車輛排煙異常,限期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逾期不到檢
處分日期
2017/05/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5/0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5/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所屬土地及空屋(花蓮縣吉安鄉仁禮段0399-0000地號)未妥善維護管理,經查發現雜草叢生、散落廢棄物及垃圾等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5/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9%,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7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66%,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2,9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違規情節
依水污法稽查,本局人員至貴公司現場稽查,並於吉興路一段299號門口旁放流口採樣,採集樣品2瓶,現場檢測水溫26.1℃,pH8.68,符合標準,其餘水樣送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為26.3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10mg/L,其中化學需氧量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業已違反水污防治法第7條規定。另現場查核貴公司污水馬達水電錶紀錄(2017年1月1日至2月2日)發現貴公司實際用水量達60立方公尺/日以上,屬水污染防治法規範之事業,惟貴公司未取得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即排放廢(污)水,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28
罰鍰金額
NT$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違規情節
依水污染防治法稽查。本局人員會同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人員至貴場現場稽查,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厭氧池)紅泥沼氣袋以變更為水泥槽體與貴場領有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且未依上開規定辦理相關許可變更申請,另各槽體未標示名稱及流向,業已違反水污法規定。請貴場儘速依法辦理排放許可變更並做好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處分日期
2017/04/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本局人員於106年3月3日14時至工地現場稽查,發現於工區東北方空地有兩處以挖坑方式貯存事業廢棄物,有疑似就地掩之嫌。業者表示該工程靠近海邊且空曠,以一般平面方式貯存事業廢棄物容易遭東北季風吹散收,故以挖坑方式貯存事業廢棄物。業者現場提供106年1月份清運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惟貴公司以挖坑方式貯存事業廢棄物,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4/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4%,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106年1月12日聯單編號:U010025810600040、U010025810600041有聯單無軌跡,經查申報聯單清運機具為J2-83、J3-03非屬貴公司花蓮分公司車輛。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1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4/1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9m-1,超過第1期排放標準2.8m-1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處所管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配電中心(花蓮市府前路95號)土地未妥善維護管理,致雜草叢生逾六十公分以上,造成環境髒亂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7%,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7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2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8線181k+400白沙橋災害路段復建工程(橋梁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22日上午11時35分至現場稽查,因未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於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有明顯色差髒污情形、行車車行路徑未灑水造成揚塵逸散情事
處分日期
2017/03/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村光華二街往北150公尺空地遭棄置垃圾,經現場破袋稽查發現該業所有銷貨單一張
處分日期
2017/03/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目視車輛排煙異常,限期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逾期不到檢
處分日期
2017/03/2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9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5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違規情節
民眾106年2月17日於吉安鄉仁里2號橋下處發現廣告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6年2月14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3(RB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管理系統進行查核,貴公司花蓮廠所領有固定污染源水泥製造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編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009-15號),其硫氧化物排放量核定量為33.8公噸/年。依據貴公司花蓮廠於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之104年度煙道P305及P324硫氧化物排放量總計為45.24254公噸;另於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管理系統核算之103年度煙道P305及P324硫氧化物排放量總計為45242.54公斤,經單位換算後為45.24254公噸,兩者申報之硫氧化物排放量均已超過許可核定量之10%容許值(許可核定值為33.8公噸/年;10%容許值為37.18公噸/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受公務機關委託處理環境清潔維護,撿拾後廢棄物亂棄(包括爆竹、煙火、菸蒂、檳榔渣)影響環境衛生觀瞻。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業隨意懸掛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9%,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14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處分日期
2017/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6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7/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06年1月16日至現場稽查,台端(即復盛環保企業社)堆放廢機動車輛於路旁,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已請台端(即復盛環保企業社)3日內改善完成。另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業者已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1/25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1/23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1/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第 34 頁,共 8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