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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

共 4,14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51 - 15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9/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18/09/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違規情節
營建工地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現場工地現況未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缺失如下:(一)土方未覆蓋(缺失點數10點)。(二)結構體防塵網未覆蓋完整(缺失點數4點)。(三)以上缺失總計缺失點數14點。
處分日期
2018/09/03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7年7月27日經查核檢測區內檢修車輛與零件堆放紊亂。
處分日期
2018/08/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活動場地髒亂未立即清除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3款
違規情節
活動場地髒亂(流動公廁)未立即清除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活動場地髒亂(民權路人行道攤販區)未立即清除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8/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目視車輛排煙異常,限期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逾期不到檢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一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18/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一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污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5%,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18/08/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8/01
罰鍰金額
NT$1,3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查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6年6月30日至貴砂石行稽查並現場採樣,現場檢測結果水溫為30.6℃及pH為7.3等2項符合標準;惟其餘水樣經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定之檢測機構檢測後,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7年5月11日至貴公司吉安瀝青混凝土拌合場進行瀝青拌合程序(M01)之排放管道P1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13,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18/07/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與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理第20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花蓮分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故障未操作且已雜草叢生,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操作,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6.6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8/07/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5m-1,超過第2期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18/07/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28,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採集廢水水樣4瓶,現場檢測水溫20.5度C,pH為7.01,其餘水樣經送環保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已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06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3月24日上午9時10分至貴畜牧場現場稽查,稽查時現場操作中,現場採集水樣4瓶(其中1瓶加酸至pH2以下),現場檢測水溫為14.4℃、pH為7.28,符合規定,其餘水樣經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檢測機構檢測,其檢測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7/01
罰鍰金額
NT$1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從事餐飲業、觀光旅遊業,經查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4年9月22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事業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稽查當日查獲貴事業未依規取得水污染排放許可證且又排放廢(污)水,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廢水排放口位置與許可不符
處分日期
2018/06/20
罰鍰金額
NT$4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7年5月11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2(LK5)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13,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址旁遭垃圾丟包,經現場破袋稽查發現該業所有出退貨單一紙
處分日期
2018/06/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載運台灣苯乙烯公司106年度交付再利用之燃煤飛灰或燃煤底灰聯單資料顯示,部分聯單廢棄物總重量高達40至60噸之間,顯不符花蓮縣政府核發之清除許可文件內容。
處分日期
2018/06/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12月21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聯單查詢資料顯示,貴公司載運台灣苯乙烯公司106年度交付再利用之燃煤飛灰或燃煤底灰聯單資料顯示,部分聯單廢棄物總重量高達40至60噸之間,顯不符花蓮縣政府核發之清除許可文件內容。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6m-1,超過第3期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8/05/3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5/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2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107年4月26日經查核執行驗車人員無汽機車排放控制系統及惰轉狀態訓練合格證書
處分日期
2018/05/1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無證照人員做檢測,將依「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第67條第3項規定辦理裁罰之規定處罰鍰新臺幣1萬5,000元整。
處分日期
2018/05/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第 30 頁,共 8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