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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251 - 7300 筆)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67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並檢視本局架設CCTV影像,發現貴事業部113年1月10日14時23分至14時26分間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逸散於空氣中,嗣派員於是(10)日15時15分前往會同貴事業部人員進廠查察,並出示污染畫面,貴事業部人員坦承是(10)日輕油裂解程序(M33)製程正常操作,惟查丙烯冷媒壓縮機(C-1501)跳俥,製程高壓啟動安全機制,高壓製程氣體遂排放至廢氣燃燒塔(A202),因燃燒不完全,致瞬間大量排放黑煙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另查是(10)日14時至15時間廢氣燃燒塔(A202)其蒸氣量與廢氣量之重量比最高為600%,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業違反同法第23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6-522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9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違規情節
地面棄置多項似員工垃圾(飲料杯、紙餐盒等)、11支以上之滅火器、廢輪胎、廢鐵及拆解後之廢泡棉、廢木材皆露天堆放,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房屋整修,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有關貴公司排放紅竭色廢(污)水之行為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3年1月23日申請清除許可變更案,貴公司車輛AAV-097(出廠年月:1994/4,屬第二期車)已於113年2月27日過戶予金福貴金屬有限公司,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位於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40號設有4座2000公秉壓力槽儲存液化石油氣(LPG),由中油大林廠地下管線供應,再經罐裝桶進行罐裝作業出廠,本局於113年1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確認上開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5條及第24條列管對象(儲槽及裝載操作設施),應依同法第29條及第33條規定定期執行設備元件檢測及申報作業,惟查貴公司自110年起至112年第四季皆未執行設備元件檢測及申報作業,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及第33條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3月13日14時19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林邊段109地號土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廠內露天燃燒木製板模,現場未設置污染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非水蒸氣)散布於空氣中,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2年12月21日23時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德信街109號稽查,該址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發現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洗衣機等動力機械從事洗衣作業,涉違反旨述公告事項一、(六):「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使用、操作動力機械從事洗、烘、染之商業行為。但於第三類或第四類噪音管制區內使用或操作者,不在此限。」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7日同意備查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變更案。前述變更涉及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規定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惟高雄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於113年1月23日始提出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變更申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準用第1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27日派員至貴機構(本市鳥松區山水街36號)進行飲水設備使用稽查結果,貴機構設置有二台飲水機,水質檢測日期有111年9月、112年2月、112年5月,缺111年12月份(即未依水質檢測頻率執行),未符「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之規定,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3年1月31日執行「高雄市113年度易生空氣污染物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查核暨國土環境巡守教育宣導計畫」之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112年10月期間產出數量為117.71公噸,已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惟貴公司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員警112年11月2日於本市鳳山區建國二路與鳳松路口攔查貴行所屬KER-9287自大貨車,該自大貨車載運砂石及土方未依規定使用砂石專用車,且載運土石方未隨車攜帶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經本局審視鳳山分局所提供影片及資料,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仁武區清潔隊通報,貴公司於113年2月3日15時1分將廢棄物橡膠丟入仁武產業園區(地址:仁武區仁林路95-1號)之垃圾子母車內,本局於113年3月12日請貴公司來局說明,貴公司表示該廢棄物為高雄醫學大學校內道路刨鋪工程所產出,為圖方便故丟入他人垃圾子母車,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堆置雜亂未清理,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魚缸)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三樓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大樓一樓積水容器(排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污水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整理箱)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廠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未妥善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水坑)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車道)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吐痰。駕駛車輛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24/04/0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4/03/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BND-6501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8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3/2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經營汽車客運業、汽車修理業等,廠區內有洗車、保養維修作業,其廠內溝確實有廢油污、水箱精等廢棄物於水溝內,前述行為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二款(略以):「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二、污染地面、池塘、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冷卻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4/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負責人變更戶籍地址,未於變更後30日內辦理許可證變更作業。
處分日期
2024/03/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EM-6009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3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4/03/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2月5日7時33分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藍田中段藍田里57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手持式電鑽等動力機械進行施工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規定:「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4/03/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於工地正使用膠輪壓路機進行路面AC鋪面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夜間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處分日期
2024/03/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4/03/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未於30日內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作業。
處分日期
2024/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1月29日23時32分前往本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03號旁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水泥預拌車進行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3/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於113年2月22日23時50分派員前往本市前金區中正四路與瑞源路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水泥預拌混凝土車、怪手及小山貓各乙台進行連續壁搶修工程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3/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該時段於工地正使用水泥預拌車、壓送車進行灌漿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夜間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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