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151 - 14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1日22時35分前往本市前金區中正四路與自強二路交叉口工地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使用抓掘機及載運車各乙台,進行連續壁清理作業致妨礙安寧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3月7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鳥松區大脚腿段1404-5地號等3筆土地(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85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自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2年3月7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鳥松區大脚腿段1404-5地號等3筆土地(高雄市鳥松區美山路85號)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自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2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00時1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瑞隆路591號(前鎮區瑞豐里瑞岡段四小段63地號等)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施工區工地內正使用一部預拌混凝土車及壓送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惟無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性工程之證明文件,上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旨揭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廢棄物(廢棄土)係過期油漆混拌到土壤,廢棄物代碼(S-0103含鉻污染土)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處理,逕行掩埋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違規情節
- 發現飼養鴨隻,貯存清洗鴨舍之廢水、鴨糞便之設備未有效處理致污染劉家村排水溝產生臭味。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000年00月00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製程反射爐、澆鑄成型前所剩鋁液、冷卻區浮渣、裁切區產生廢鋁材皆稱為廢鋁,廢鋁處理方式僅委託處理,惟現勘業者表示僅冷卻區塊狀浮渣(含部分細粉狀浮渣加入反射爐殘液攪拌成塊狀)委託處理,餘皆於廠內自行再利用,其廠內產生之廢鋁自行再利用並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即未依規定事先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11月2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貴公司於111年1月至5月期間有運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添加氫氧化鈉,然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於上述期間就廢氣處理程序所需自來水均申報使用0公噸,氫氧化鈉則無申報紀錄,其未依規定申報該等原物料使用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垃圾,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垃圾),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放置廣告物於道路上。〈珍藏 最後二戶〉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或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吐痰。駕駛車輛隨地吐痰。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工程施工,泥沙、泥漿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汁。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3/05/2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且有電焊異味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且有電焊異味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經本局派員於112年04月25日11時33分至本市三民區建工路與建中路口工地(建民段127地號)稽查時,當時貴公司人員正進行焊鐵作業,未設置有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物散布於空氣中並逸散於周界,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貴公司於111年11月28日7時26分在本市仁武區澄德段26地號,於營建工地使用動力機具從事吊掛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31日13時6分及112年1月17日22時47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皆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灌漿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11年12月31日13時6分及112年1月17日22時47分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皆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動力機具從事灌漿作業,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5/24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1年10月27日09時16分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舊倉儲之舊衣廢棄物清除時,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清除處理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一)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員工於東和鋼鐵附近(小港區店子後段一小段505地號)露天燃燒(廢木材、雜草),惟未設有適當收集、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22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111年11月13日00時36分發現台端於(本市大社區圳觀段1147地號)場內空地,燃燒枝葉及腐廢棧板造成明顯粒狀污染物飛散至大氣中致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ZU-8952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7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KEH-9158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0 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12年4月11日派員前往高雄市左營區福山段134之8地號稽查,依據民眾提供之佐證影片,貴公司確實於管制時段(112年4月8日13時33分)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吊掛鋼骨作業,現場會同人員亦承認於上開時段有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之行為,爰本案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市田寮區高39-1鄉道有遭棄置大量氣泡布等事業廢棄物情形,嗣經本局調閱鄰近監視器影像畫面,查該公司車輛(車牌號碼:4***-*E)於112年3月13日13時16分將氣泡布丟置於本局田寮區清潔隊之垃圾子母車,隨經函請該公司代表人陳**於112年4月10日14時前來本局說明案情,經陳**表示:「係從事浪板工程,因便宜行事認為田寮區清潔隊置放於田寮區高39-1鄉道上之垃圾子母車可丟置處理,便將是日施作浪板工程之浪板包裝材(氣泡布)丟置於該子母車」,該公司因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事業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事業廢棄物之清理,除再利用方式外,應以下列方式為之:…三、委託清除、處理…」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違規情節
-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4月1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貴事業人員至臺中市清水區中國貨櫃場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辦理現場查驗結果,其進口貨物為廢橡膠,夾雜廢尼龍紗、廢尼龍帶、廢塑膠及廢鐵等事業廢棄物,判定為非屬環保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進口應取得輸入許可文件。貴事業未依規定申請核發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號誌燈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上。(欣澄)
- 處分日期
- 2023/05/2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2條,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第9條
- 違規情節
- 旺來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藥病媒字第64-216號)未依規定於每月十日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個月施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 違規情節
- 查黃○○檢送技術人員證書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等資料辦理異動報備,說明雖曾服務貴公司擔任清除許可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惟已於110年9月22日已離職退保,貴公司卻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內報請本局備查,亦未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第25條等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黃○○於貴公司設置為專責人員期間,於109年3月23日至109年11月12日重複加保於「金地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未專任於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112年3月23日來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變更暨展延,經查所附本府經濟發展局111年12月6日高市經發商字第11162723100號函,原登記負責人「林昭南」已變更為「潘佩芬」,惟貴事業未於變更(111年12月6日)後30日內(112年1月5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3/05/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322-W8號大型柴油車選擇性還原觸媒(SCR)系統未能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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