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801 - 17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楠梓區德惠路68號從事餐飲事業,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前經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17日前往查處,稽查當時貴公司室外空調系統和抽風設備運轉中,本局人員於周界外(本市楠梓區德惠路70巷9弄巷口)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均能音量為6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本局依法限期於110年10月4日23時整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因民眾再次陳情,且改善期已屆,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7日1時35分至前述地點周界外(本市楠梓區德惠路70巷9弄巷口)複查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均能音量為56.5分貝,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前述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三、營業場所程。」本局依法舉發並現場開立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在案。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上開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營建工程挖土機施工作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核准於該時段施工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旨揭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12時至14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情事。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檢測不符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系統「運作紀錄」及「運送表單」資料,並由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26日至該公司進行查核;確認該公司確實於110年4月8日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之跨區運送行為,且該公司於該聯單中亦係申報為該批毒性化學物質之所有人。惟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該公司未依規定組設或加入磷化氫之全國性聯防組織,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1項:「製造、使用、貯存及運送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學物質之相關運作人,應於運作前加入或組設聯防組織。」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 違規情節
-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電桿定著物上。
- 處分日期
- 2021/11/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一、係執行109~110年事業廢棄物許可審查暨現場查核計畫暨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時監控系統(GPS系統)之勾稽GPS異常車輛名單,依公告事項八、九、十一、十二及十三項規定查處。二、環保署查核貴事業清運車輛475-BU,109年8月亦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三、查該公司車輛109年7、8、9月之清運聯單,該車清運R-0701廢木材係屬應裝置系統之廢棄物,惟該清除車輛車號475-BU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四、依公告規定第五批以上車機規格之車輛(經查貴事業即屬第五批車機規格),於未發車狀態下,車機亦有每日回傳同步訊號功能,車機並應維持系統正常運作,不得有任意拆裝、切斷電源或故意中斷通訊之情事。次依公告事項九(略):「清運機具啟動時,如資料有缺漏或不正確者,事業應於次週星期五前以網路連線方式向審驗機關報備其系統資料回傳情形,...」。如車機未回傳同步訊號已屬故障,應執行故障報備,查無故障報備紀錄。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WJ-403號大型柴油車使用之柴油經檢驗硫含量為14mg/kg,超過管制標準(硫含量逾10mg/kg以上)。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楠梓區德惠路68號從事餐飲事業,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前經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17日前往查處,稽查當時貴公司室外空調系統和抽風設備運轉中,本局人員於周界外(本市楠梓區德惠路70巷9弄巷口)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均能音量為6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本局依法限期於110年10月4日23時整前完成改善,屆期複查;因民眾再次陳情,且改善期已屆,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5日2時1分至前述地點周界外(本市楠梓區德惠路70巷9弄巷口)複查量測噪音源產生之均能音量為57.8分貝,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前述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噪音管制區內之下列場所、工程及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出噪音管制標準:三、營業場所程。」本局依法舉發並現場開立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通知書在案。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放流水水質不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9月30日9時45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騏勝企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Z3-877),清運貴公司廢棄物夾帶磚頭、石頭、水泥塊、砂土等,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規定,據該公司提供之委託合約書顯示,廢棄物本源為貴公司所提供,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斑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車床加工業,切削油未妥善處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9月30日9時45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3-877),清運「瀧泉營造有限公司」廢棄物夾帶磚頭、石頭、水泥塊、砂土等,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其清運廢棄物種類與合約書不符,有申報不確實之情況,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9月30日9時45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3-877),清運「瀧泉營造有限公司」廢棄物夾帶磚頭、石頭、水泥塊、砂土等,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9月30日9時45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3-877),清運「瀧泉營造有限公司」廢棄物夾帶磚頭、石頭、水泥塊、砂土等,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其委託清除合約書所訂內容清除廢棄物種類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混合物及一般垃圾,惟本次所載運廢棄物與合約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10年9月30日9時45分執行垃圾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Z3-877),清運「瀧泉營造有限公司」廢棄物夾帶磚頭、石頭、水泥塊、砂土等,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注意事項第壹、二點規定,依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所提供之相片,清除車輛(Z3-877)許可證號標示未更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5日派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貨物暫時儲置處所,會勘報運進口「COPPER SCRAP」一批(報單號碼:BE/10/182/Y0002),經查驗結果,以太空包盛裝廢電線電纜(部分包覆絕緣皮)並夾雜部分橡膠接頭(含銅),重量154公斤,屬一般事業廢棄物,非屬該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院原設置專業技術人員符○○,已於109年8月16日離職,惟該院未於109年8月31日前提出提定代理,並未○○離職後90日內(109年11月14日前)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已違反廢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院110年6月至8月網路申報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廢棄物代碼:C-0301)及110年6月至7月產出之廢尖銳器具(廢棄物代碼:C-0504),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1/11/0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揪愛買商行未取得環境用藥相關許可執照,於臉書社群網路平台刊登「蟑螂害蟲驅逐噴霧劑」環境用藥廣告。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0年7月10日14時3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中門路1之25號稽查時,於該址周界外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經查係貴公司於廠房旁挖有一坑洞,並燃燒廠內切割剩餘之圓形原木廢料塊,惟未設置適當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白煙),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4月9日7時53分前往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二路與美術東七街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使用吊車進行吊掛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4月6日22時40分前往高雄市前金區博孝段624地號(成功一路與五福三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進行施工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4月10日13時50分前往本市鼓山區美術南五街51號前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現場正使用怪手作業致生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洗手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油漆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地面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車號:ZV-955〕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塑膠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雨傘)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21/11/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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