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801 - 268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471-KM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1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所屬YV-2933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7月10日稽查發現「國道1號鼎金系統交流道改善-國10東向銜接國1北上匝道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12日稽查發現「金澄雙湖森林公園計劃-第一期下游排水改善與第二期防汛排水工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6月22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7月10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未進行改善,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3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過程中發現貴公司作業環境內有4名人員活動且皮革整製器具-大鼓正在運轉中,然因貴公司大門深鎖且經專責人員及相關聯絡人員均規避本局人員檢查,且廠內人員發現本局稽查後,遂藉由OO製革廠離開;上開規避本局進行稽查作業部分,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該旅社已達水污法列管事業範圍且目前營運中,應向本局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址經本局查證土壤重金屬鎳濃度302mg/kg、TPH濃度1530mg/kg、地下水苯濃度0.115mg/L超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管制標準分別為200mg/kg、1000mg/kg、0.05mg/L),並經本局107年7月19日公告「路竹區順安段443、444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認定灶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汙染行為人。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7年6月11日提送修訂四版,於107年6月25日召開107年度專案分組第四組第6次會議提案審議,結果仍未通過,其審查決議為:「請依委員及相關單位意見修正回覆並做成對照表,於文到30天內提修訂五版至本局送委員複審同意後,再送定稿本至本局辦理核定事宜…。」,本局於107年7月9日函送會議紀錄予該公司依委員意見修正,視為未完成補正,本案歷經書面通知補正已達4次且仍未完成補正。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本址經本局查證土壤重金屬鎳濃度302mg/kg、TPH濃度1530mg/kg、地下水苯濃度0.115mg/L超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並經本局107年7月19日公告「路竹區順安段443、444地號」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認定灶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汙染行為人。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水池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5月9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79-BR)、(KEB-8693)車身均未標示最新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91883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3月27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186-XY)車身(標示舊許可證字號為高市府環廢管第10239983300號)未標示最新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9188300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3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發現貴事業車輛156-Y3(司機:方順和)於107年1月4日及6日至彰化縣芳苑鄉省道61乙道路附近,清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塑膠捲布等廢棄物,至屏東縣屏東市工業3路8之1號廠房棄置,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31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發現貴事業車輛156-Y3(司機:方順和)於107年1月4日及6日至彰化縣芳苑鄉省道61乙道路附近,清運廢塑膠混合物及廢塑膠捲布等廢棄物,至屏東縣屏東市工業3路8之1號廠房棄置,未依規定簽訂廢棄物清除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73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硫氧化物10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大社區萬金路18號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於本年7月10日經本局會同道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01)檢測結果,氮氧化物濃度為238ppm,已超過「高雄市燃燒設備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氮氧化物150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於陳情地點稽查時,發現現場正從事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9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OO廠從事水泥業,領有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案係本局於107年7月23日晚間接獲民眾陳情,派員至貴公司仁武廠稽查,發現有廢(污)水經雨水道流至廠外地面水體,現場立即錄影存證,經查係貴公司OO廠廢(污)水收集池沉水泵浦因泥沙淤積導致失去抽水功能,使得廢(污)水經雨水道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惟本局人員進廠時,貴公司OO廠現場無人員在場,且已停止廢(污)水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本局人員於21時30分離廠。本局於107年7月24日10時03分再次派員至貴公司OO廠稽查,貴公司OO廠疏漏廢(污)水至廠外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現場補行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高市環稽字第000134號)限期貴公司OO廠於107年7月24日11時前改善完成,貴公司OO廠已清理淤積泥沙完成,現場認定改善完成,本局不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7年7月19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鎳1.54 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於107年4月23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至友聯儲運股份有限公司會勘該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STEEL SCRAP」一批,計1只貨櫃(報單號碼:BD/07/435/K0735),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目視有廢鋼圈、廢鐵、廢塑膠、廢隔熱墊、廢鋼筋、廢底盤零件、廢塑膠管、廢石頭、少許電線、廢泡棉等,並附著具磁性之黑色顆粒/粉末,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廢鋼。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7年6月1日來函附件所示,貴事業產出「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於106年11月、107年1月至107年3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水錶箱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隨地拋棄煙蒂。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4,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號誌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帝門豪景)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金爐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致污染地面。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07年3月27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道路攔檢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072-BU)污水收集溝堵塞且收集管破裂,明顯喪失污水收集能力,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案係勤潔環保服務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106年5月23日駕駛車輛Z2-675,前往貴公司所屬仁武區仁營段696、697、697-1、700地號土地(22.70785,120.34423),載運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前往高雄市大寮區磚子瑤段2127地號土地棄置,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9日派員督察前述仁武區堆置地點,發現該址堆放營建混合廢棄物、廢泡棉、廢塑膠混合事業廢棄物等,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 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98號),惟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勤潔環保服務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106年5月23日駕駛車輛Z2-675,前往貴事業所屬仁武區仁營段696、697、697-1、700地號土地(22.70785,120.34423),載運營建混合事業廢棄物前往高雄市大寮區磚子瑤段2127地號土地棄置,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9日派員督察前述仁武區堆置地點,發現該址堆放營建混合廢棄物、廢泡棉、廢塑膠混合事業廢棄物等,查貴事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440658400),惟未核准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3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8月3日7時53分前往本市楠梓區美昌街165巷內稽查,經查貴公司承攬高雄濱海聯外道路開闢工程,稽查當時正使用鑽掘機等動力機械進行基樁工程作業,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局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2月1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金協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金協牧場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金協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金協牧場未妥善放置處理污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8日至臺端「黃文松-內門區木柵段439-2地號等1筆土地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07年5月17日至貴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261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23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04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8/08/29
- 罰鍰金額
- NT$2,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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