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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7201 - 27250 筆)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107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分貝,已逾本市夜間時段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6.4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2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柏餘畜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柏餘畜牧場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紐澤西護欄孔蓋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金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編號Q1605-EC89台電電箱下方)預留孔蓋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菜渣等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圍籬上。
處分日期
2018/07/27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進出未有效清洗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8日19時58分派員前往測量地點進行複查,會同陳情人於指定地點檢測廚房抽風管設備運轉均能音量為57.7分貝,背景音量為49.2分貝,兩者相差8.5分貝,依規定修正0.7分貝,修正後實際音量為57分貝,已逾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為56.2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修正後噪音值為57.1分貝,已逾本市第三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1日稽查發現「晟田科技二廠一期廠房新建工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5月11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6月1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月18日稽查發現「高雄園區公2公園及綠18綠地工程(L15)」(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1月28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6月1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7日稽查發現「高雄市濱海聯外道路開闢工程(北段道路0K~2K+100)(第一期)<道路部分>」(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5月17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7年6月5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6月7日稽查發現「高屏溪溪埔堤防防災減災工程(第二工區)」(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2)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30日稽查發現「郡和建設翠屏二小段1-7地號新建工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4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6月25日至貴公司「美德克科技股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地號:高雄市茄萣區白砂段847-32、849地號等2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6月1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106年11月至12月和107年2月至3月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106年12月和107年2月至3月廢潤滑油(代碼:D-1703)、106年11月和107年2月至4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4月1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8月、10月、11月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廢橡膠混合物(代碼:D-0399)、廢紙混合物(代碼:D-0699);106年8月、10月、11月、107年2月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106年8月至10月、107年2月廢木材(代碼:R-07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6月1日派員至貴公司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大寮里華中路29號從事其他生物藥品製造程序,屬公告第3批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查原任專責人○○於106年1月15日已申請退休在案,貴廠雖檢具該員自106年1月16日起擔任空污專責人員聘書、續保農會員工中華民國農會辦理之生命互助保險(投保保險至106年6月1日止)、全國各級農會服務滿40年以上資深績優服務人員表彰資料及105、106年扣繳憑單與106年所得資料明細,惟前開資料無法佐證該員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工作時間內常駐公私場所,並專職執行環保業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過溪里華西路6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7年6月27日執行稽查抽測,貴廠M01製程元件編號P-052B-N01之檢測值為10,226 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本年5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VCM210218F02,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ppm,檢測值:3,247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1日稽查發現「岡山魚市場新建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應於107年1月31日前申報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廢水處理情形,惟遲至107年6月27日始申報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應於107年1月31日前申報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廢水處理情形,惟遲至107年7月19日始申報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20日來函所示(略以):「…二、貴轄所管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管制編號:E4900333)申報聯單編號E490033310700320號等8筆資料(如附件),申報產出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共計55.18公噸,並交付本轄永燊資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處理,且已處理完畢,惟經查申報資料,該廠於聯單錯誤說明處登載:『該廢棄物非列管…』」。經貴事業o○○107年4月24日至局表示,土木或建築廢棄混合物(代碼:D-0599)係廠區外圍之宿舍區女兒牆修繕產生,係為公司內部方便管理,才將D-0599以高雄煉油廠身分上網申報,惟查貴事業申報聯單(編號:E490033310700320、E490033310700328、E490033310700329、E490033310700333、E490033310700334、E490033310700335、E490033310700341、E490033310700342等8筆資料),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廠後4日內,連線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處理收受情況相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3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印刷作業程序(MO2),稽查當時MO2製程正常作業,查貴廠有使用油墨、醋酸乙酯(污染物種類為揮發性有機物、甲苯、異味),惟貴廠活性碳吸/脫附設備未完全有效收集由廠房頂部及縫隙處逸散,致產生明顯可聞化學惡臭(有機溶劑)異味,散布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台端(即00畜牧場)從事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經本局於107年6月14日11時00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79mg/L(標準限值為80mg/L)、化學需氧量634mg/L(標準限值為60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31日至貴公司「崧宏建設有限公司-阿蓮區北蓮段832地號等1筆土地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5月8日派員督察,查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操作參數量測設施(pH計及氧化還原電位計)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值一次;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略以):「...應每日記其累計用電度數及操作參數值一次 ...」。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廠施工,原物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8/07/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4月26日至貴公司阿蓮廠督察,貴公司阿蓮廠從事應回收廢棄物處理及事業廢棄物處理,經查107年3月申報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貯存量為0.001公噸,惟現場尚有14袋太空袋(約1.2公噸)貯存於貴公司阿蓮廠C棟廠房,據現場人員表示係為誤報,經查該廢棄物係為事業端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明顯申報錯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冷卻水塔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管孔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缸)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8/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4月18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廠106年10月至107年2月廢纖維或其他棉、布(代碼:D-0899)、106年11月至107年2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代碼:D-10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7年4月27日來函申請承攬「國防部軍醫局-醫療大樓北側病房整修工程(管制編號:E1603980)」解除列管,經查貴公司上開工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核准,且工程面積達1,933平方公尺(已於105年7月28日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5S21045-1),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即先行施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107年4月27日來函申請承攬「國防部軍醫局-醫療大樓北側病房整修工程(管制編號:E1603980)」解除列管,經查貴公司上開工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尚未核准,且工程面積達1,933平方公尺(已於105年7月28日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05S21045-1),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7/2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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