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301 - 303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飲料罐。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6年5月16日14:10會同廠方代表於MO1製程之排放管道依採樣及樣本保存進行煙道異味官能測定採樣,採得空氣樣本乙袋,俟檢驗結果,依空污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事宜。氣味特性為稍微重油味道。排放口離地之高度為15公尺。鋁二級冶煉程序(MO1)及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中。上述情形與廠方代表確認無誤。本案會同環佑公司,台宇公司進行稽查。結果煙道採樣結果為1740超過排放標準1000故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從事「高雄環狀輕軌捷運建設(第一階段)統包工程-道路部分」工程,工地內重機具挖土機使用油品,含硫量檢測值為13mg/kg,超過法定限值。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從事「順億興食品廠房新建工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4月28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廠廢棄物代碼:D-0201於105年10月,D-1504於105年10月至12月,D-0901於105年9月至1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草潭段456、458地號)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冷卻水塔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盆)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6年7月20日未具文號函申請清除車輛63-JM之GPS解除列管,經查該車輛已於106年7月13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顯與原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1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8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有一製程未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惟現場已設置並進行操作,前述違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11日派員執行貴公司(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新興路122巷2號) 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之設備元件檢測,其檢測製程設備元件合計共檢測200點。其中有一洩漏元件編號:0246-F108、流體組成丁醇、淨檢值為3,987.56ppm及一洩漏元件編號:0002-F173、流體組成丁醇、淨檢值為3,833.87ppm,兩點洩漏元件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所訂「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公私場所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值不得大於2,000ppm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至貴廠M04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共計2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08月24日至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沿線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及交通號誌燈桿上,視為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交通號誌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繫掛未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廣告於路燈桿上。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放置廣告物於路面公共設施上。
處分日期
2017/09/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3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5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7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0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6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8月1日至貴公司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記錄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至該公司利昌廠稽查時,發現其106年5、6月放流水量超過其領有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量(20立方公尺/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鐵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吐痰。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7/09/11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陶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6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7月28日至貴公司「華尚建設-高雄市苓雅區五塊厝段四小段2720地號等12筆房屋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報本局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7月19日前往貴公司「雄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薰衣巢大樓新建工程」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3月2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港53號碼頭,勘驗貴公司進口貨物「COPPER SLAG」乙批(報單號碼:BD/06/323/M0314),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廢鐵渣(外觀為灰黑色細顆粒狀且具磁性),貴公司非屬水泥製造業,現場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於輸入階段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3月6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港53號碼頭,勘驗貴公司進口貨物「COPPER SLAG」乙批(報單號碼:BD/06/323/M0350),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廢鐵渣(外觀為灰黑色細顆粒狀且具磁性),貴公司非屬水泥製造業,現場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於輸入階段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6月5日派員督查,發現貴公司「其他廢玻璃、陶瓷、磚、瓦及黏土等混合物(D-0499)」之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9/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5年12月5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人員,至高雄港76號碼頭勘驗貴公司報運進口貨物「IRON AND STEEL SCRAPS」 乙批(報單號碼:BC/05/323/M1736),經查驗結果該批貨物為廢機油濾清器(外觀已壓縮變型部份濾材外漏、外部有一油封墊片並有廢油滲漏),該隊現場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於輸入階段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第 607 頁,共 1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