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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共 4,79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51 - 6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157,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違規情節
(一)第6條工地周界:圍籬高度種類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未涵蓋本工區周界,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四)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22/09/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原物料使用量擴增未申報廢清書異動部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20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一)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治效果,記缺失4點。(二)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8月1日至宜蘭縣五結鄉五結路三段XXX號稽查,經查臺端(即OOOOO餐廳)產生作業污水,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作業污水污染宜蘭縣五結鄉五結段XXX-X地號土地,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車輛(車號:KLM-8699),於111年5月17日16時01分,行經宜蘭縣頭城鎮濱海路6段30號前,自車輛內拋棄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2,29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地址:宜蘭縣冬山鄉自強路36號)從事水泥製造作業,違反規定時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在案(證號: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4-01號),惟貴廠於廠區外(寶虹水泥公司廠區)逕自設置一沉砂池(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將未經妥善處理之製程及逕流廢水,經沉水馬達及專用管線繞流排放至承受水體(林吉記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2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之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8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有下列各項與許可不符之處:(1)T01-4除油池之刮油機故障;(2)T01-5調勻池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管線,供T01-2抽水站二於機具或管線異常時,可透過該管線將T01-2抽水站二內之廢水排入T01-05調勻池中;(3)T01-5調勻池處理完之作業廢水,先透過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過濾器處理後,再排入T01-6厭氧池一;(4)T01-17放流池內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迴流管線,可將該單元之廢水迴流至T01-5調勻池重新處理;(5)T01-18污泥貯池之污泥,現場先抽至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黑色槽桶暫置,再排入T01-19污泥帶濾式脫水機處理;(6)108年度有多日之放流水排放量超過許可核准量。綜上各項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另查該公司與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妝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工廠以共同處理方式處理事業廢水,爰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該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部分,應同時處分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妝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工廠。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藥品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該公司所設置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同時設置為該公司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第18條第1款、第24條第8款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有下列各項與許可不符之處:(1)T01-4除油池之刮油機故障;(2)T01-5調勻池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管線,供T01-2抽水站二於機具或管線異常時,可透過該管線將T01-2抽水站二內之廢水排入T01-05調勻池中;(3)T01-5調勻池處理完之作業廢水,先透過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過濾器處理後,再排入T01-6厭氧池一;(4)T01-17放流池內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迴流管線,可將該單元之廢水迴流至T01-5調勻池重新處理;(5)T01-18污泥貯池之污泥,現場先抽至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黑色槽桶暫置,再排入T01-19污泥帶濾式脫水機處理;(6)108年度有多日之放流水排放量超過許可核准量;綜上各項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再查該廠與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妝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共同處理方式處理事業廢水,爰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該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部分,應同時處分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化妝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
2022/09/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化工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9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有下列各項與許可不符之處:(1)T01-4除油池之刮油機故障;(2)T01-5調勻池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管線,供T01-2抽水站二於機具或管線異常時,可透過該管線將T01-2抽水站二內之廢水排入T01-05調勻池中;(3)T01-5調勻池處理完之作業廢水,先透過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過濾器處理後,再排入T01-6厭氧池一;(4)T01-17放流池內設有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迴流管線,可將該單元之廢水迴流至T01-5調勻池重新處理;(5)T01-18污泥貯池之污泥,現場先抽至一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黑色槽桶暫置,再排入T01-19污泥帶濾式脫水機處理;(6)108年度有多日之放流水排放量超過許可核准量;綜上各項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再查該廠與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共同處理方式處理事業廢水,爰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58條規定,該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部分,應同時處分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工廠及杏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19,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本縣轄內員山鄉同結段564地號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 ,本府於111年5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設施及沉沙池等污染削減措施),並於111年5月31日令限期改善在案(通知書編號:G-20-00114);惟本府派員於111年7月13日前往複查,查該工程仍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未完成改善(未設置導雨設施且沉砂池之位置及尺寸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9/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0年11月30日稽查發現,該公司東澳廠清除許可設置專業技術人員林明欽於110年7月20日退休,未依規定於離職後15日內提報指定代理人,雖事後已另聘專責人員,惟該公司東澳廠清除許可設置專業技術人員林明欽,退休離職未事前提報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第18條第1項及第25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9/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員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於111年6月3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68 mg/L,最大限值:15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9/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該員於宜蘭縣宜蘭市津梅一路126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3日派員稽查,查獲臺端逕將未經妥善處理之廢水,自廠區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金同春圳),該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81 mg/L,參考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562 mg/L,參考限值:100 mg/L),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影響水體品質,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12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60104625號公告規定,本府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9/06
罰鍰金額
NT$17,56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段417、418及420地號土地),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於111年6月28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05mg/L,最大限值:150 mg/L,超標5.03倍,屬嚴重污染、化學需氧量:1120mg/L,最大限值:6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29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針對該中心所有團膳工廠(本縣宜蘭市舊城北路186號)周界外進行整體音量稽查,因111年6月14日量測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並令限期改善在案,後於111年7月14日22時14分於音源周界外複查量測均能音量為51.3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工廠(場)第2類噪音管制區夜間管制標準4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 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24條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8/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本縣轄內員山鄉同結段564地號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 ,本府於111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於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13,最大限值:9;懸浮固體:387 mg/L,最大限值:3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另查該工程未設置遮雨、擋雨、導雨設施及沉沙池等污染削減措施,其未依據削減計畫內容實施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因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8條規定且具關聯性,從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處分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緩。
處分日期
2022/08/2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所有土地(宜蘭縣宜蘭市乾門一段422地號)使用除草劑並經本府農業處檢出固殺草成份,經查該地為禁止使用除草劑之土地範圍(宜蘭都市計畫範圍之住宅區),核已違反宜蘭縣除草劑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府依同條例第7條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8/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查詢「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發現該公司於3月至6月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按月完成線上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8/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之店舖(即台O炸雞翅)位於羅東鎮中山路三段498號,經查洗槽未裝設相關防制措施,洗滌污水直接排入該店前方水溝內,致水面油垢有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經本局於110年12月30日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18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噪音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8/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龍德里德興五路三號)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096-03號)在案,廠內廢水(含生活污水及逕流廢水)採部分回收部分納管方式處理,惟貴公司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內容運作,逕自將廠內逕流廢水排放至經濟部工業局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雨水下水道內,經豐祥大排,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14日14時20分派員稽查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1.40,限值:6~9、懸浮固體:57.5mg/L,最大限值:5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地址:宜蘭縣冬山鄉大興村龍祥十路一九號)從事混凝土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088-03號)在案,廠內廢水(含生活污水及製程廢水)採部分回收部分納管方式處理,惟貴公司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載內容運作(廠區內逕流廢水收集至ST01逕流沉砂池後經RD01排入廠區前方龍祥十路雨水下水道),而逕自將廠內逕流廢水使用抽水馬達抽取至廠區後方X003堆置場,使該股廢水溢流至廠區後方林吉記圳,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3日14時46分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其水樣水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廠外排放口採樣檢驗結果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12.31,限值:6~9、懸浮固體:1900mg/L,最大限值:50 mg/L),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營建工程作業(工程名稱:厚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厚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工地位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段662-121地號土地),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准文號:111年3月15日府授環水字第1110008758號)在案,惟經查貴公司未依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實施(實際配置與核准內容不符),逕自將工地內產生之廢水經沉水馬達抽取排放至承受水體(金榮發排水),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且該股廢水水質經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酸鹼值:10.34,限值:6~9、懸浮固體:243mg/L,最大限值:30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日9時50分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1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8/1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一、該廠廠內之事業廢棄物(廢木材)交由連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破碎堆置於廠內,惟連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本局核發之廢木材(R-0701)再利用檢核通過,此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二、該廠產出之廢木材棧板未登載於申請通過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7月7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該公司未領有廢木材再利用之許可,逕自使用興中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棧板及廠內拆除之裝潢廢木材)破碎後堆置於廠內,此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9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23日23時58分至本縣礁溪鄉民權段177地號稽查,發現該公司正從事營建工程「和通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停車空間及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核已違反本縣營建工程下午10時至翌日8時禁止施工事項,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2/08/04
罰鍰金額
NT$56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地址:宜蘭縣五結鄉成興村利工一路二段31號)從事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10370-03號)在案,其放流口(D01)水樣水質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2.39mg/L,最大限值:1.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21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04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處所有「錦眾十一主給11-4小給等改善工程(地點:宜蘭縣五結鄉、冬山鄉新設排水溝、道路修復工程)」,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經查該工程已於111年3月21日完工並於111年4月22日申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結算申報,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04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處所有「大同鄉寒溪村華興巷等供水延管工程(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村)」,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經查該工程業已完工並於110年12月10日申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治費結算申報,惟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8/03
罰鍰金額
NT$24,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935mg/L、化學需氧量:146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8/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化學需氧量:608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8/01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400mg/L、化學需氧量:90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8/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懸浮固體:1340mg/L、化學需氧量:19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所屬清除許可車輛(車號:8459-B2、BAQ-8561),未依規定於111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提出操作審驗,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所屬清除許可車輛(車號:231-UZ、4997-L9、5879-MU、6718-KN、899-BJ),未依規定於111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提出操作審驗,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
違規情節
經查貴事業所屬清除許可車輛(車號:IS-5836),未依規定於111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提出操作審驗,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5條之8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所屬清除許可車輛(車號:5H-7389),未依規定於111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提出操作審驗,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違規情節
一、稽查佳恩營造實業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國立宜蘭大學城南校區園藝、生機及無人機研發產業館舍整建工程(第二期)-建築工程」(管制編號:G110G11055-1),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該營建工地,現場施工中稽查缺失如下:(一)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第10條工地出入口:工地內出入口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三)第11條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7/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6日派員至本縣頭城鎮梗枋地磅站會同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稽查,查獲貴公司員工駕駛所屬車輛(車牌:517-VN,車斗車號:18-ZX)載運生活垃圾等廢棄物,貴公司廢棄物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處分日期
2022/07/21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一、稽(複)查順盈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工程」(管制編號:G110G98001-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複查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第2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50%,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處分日期
2022/07/1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作業地點: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一段與清水路口,工程名稱:台9線85K+000~89K+000路面改善工程)從事路面刨鋪等營建工程行為,惟貴公司於未取得本府環境保護局核准夜間施工許可時段(假日)逕行施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25日(星期六)03時25分派員稽查查獲屬實,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該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4月21日10時05分派員至本縣宜蘭市黎明路856巷16號(宜蘭市凱旋二段789地號)稽查,發現該地號土地分別堆置營建混合物及廢磁磚之情形。經查廢棄物來源為貴公司承攬本縣多處統一超商有限公司室內裝修所產生之一般廢棄物,並載運至該處堆置貯存。貴公司貯存應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惟現場貯存方式未依相關規定設置而逕自置放於前揭地點,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9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1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立品開發有限公司停車空間、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點:冬山鄉義成一段364地號等1筆)」,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本府環保局於本(111)年2月16日派員稽查,該工程已施工並進行地上第3層樓混凝土灌漿作業。本案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2月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店清洗碗盤之水槽及炒台下方,因未裝設油水分離槽及攔截設施,導致菜渣直接排至地面並流至前方水溝,有污染本縣礁溪鄉礁溪路四段地面及水溝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OOO-OOO)於111年4月30日11點30分至羅東鎮東榮路一段與羅榮路口停留約1分鐘後其位置留有一灘污水(有異味疑似排泄物)污染路面行為,經本局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7/12
罰鍰金額
NT$10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水泥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15日及同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有下列各項與許可不符之處:(1)貴廠自108年1月至111年5月止之河湖海水(東澳南溪)用水量均超出許可核准量,且倘東澳南溪因水位下降無法抽取供貴廠製程使用時,則改以地下水源及回收水作為用水來源;(2)貴廠T01系統現場流程為M01製程所產生之事業廢水(未接觸冷卻水)經由管線流入T01-1沉澱池,並視當下廢水溫度狀況,再決定是否由抽水馬達抽取至T01-2冷卻塔進行降溫,或直接放流或回收供製程使用;(3)經T01-2冷卻塔處理後之廢水,無法直接放流,僅能透過管線排入T01-01沉澱池;(4)於T01-1沉澱池有收集處理經未登記於許可文件之管線之不明水源,貴廠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代理○○表示,該管線所收集之水源亦為M01製程所產生之未接觸冷卻水;綜上各項與許可證登載不符情形經本府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處分日期
2022/07/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OOO-OOOO)於111年2月8日11點18分載運砂石,行經員山鄉員山路一段OOO號前,砂石掉落,污染路面,經本局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屬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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