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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01 - 26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三冠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21日於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異味污染檢測值為14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進行航空噪音監測報申報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25,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8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71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46,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7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5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4/20
罰鍰金額
NT$28,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0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47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360-GQ)於111年2月18日10時5分,行駛在本縣麟洛鄉成功路路段,車輛有滴落紅色液體造成道路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8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合作社辦理「農業設施增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開工日期109年8月16日,申報日期111年3月23日,逾期天數為584日,費用為新臺幣1萬5,473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處分日期
2022/04/15
罰鍰金額
NT$38,84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9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山村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21日於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異味污染檢測值為71,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15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15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規定: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5.第13條規定:防塵布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0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經查本案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一年內曾違反相關規定累計3次,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3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4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5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自110年9月至111年1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計畫書核准最大量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7日11時30分至貴商號稽查,發現排放管道正排放黑煙,經目測判煙粒狀污染物(不透光率)超過2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裁處書內容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4,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方燕雪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1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1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53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23,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義典牧場從事牛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科於111年2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25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宏滿畜牧場於本縣竹田鄉竹南段339、340及341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育作業,前因場內魚池旁設置有一原廢水收集池未登載於其所申領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以110年12月6日屏府環查字第11035698500號行政裁處書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1年1月15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26日派員以遙控無人飛機執行空拍作業發現現場仍未改善完成,其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2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2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2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3
罰鍰金額
NT$6,2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92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營正雲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10日及111年1月10日派員於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分別為62及81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臺端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4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申請之沼渣沼液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內容,並未登載沼液貯存池之設施,因此仍有未依農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登記事項運作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3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6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98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660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23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11
罰鍰金額
NT$8,46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8
罰鍰金額
NT$5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核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發現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舖設級配且路面堆積粉塵,致車輛行經逸散揚塵,記缺失點數10點;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灑水方式,惟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地面乾燥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洗車台(定位座標:22.79205271,120.47606559)設置於營建工地出入口(定位座標:22.7897895,120.47124046)外側約200公尺處,造成離開工地車輛夾帶大量粉塵至聯外道路,引起嚴重車行揚塵,部份路段旁堆積淤泥甚厚,且雖設置洗車台,卻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記缺失點數10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24點,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億大畜牧場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0月12日於畜牧場周界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異味污染檢測值為58,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9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當時製程操作中,未依規定每日填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紀錄項目(現場僅記錄至11月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3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3,3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36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該公司於本縣鹽埔鄉鹽北段203地號土地從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作業,將收受之廢塑膠混合物委託楊雄吉處理,未依規定委託合法業者清理事業廢棄物,致遭棄置於本縣萬巒鄉柑園段479地號土地旁河川區域,又該公司110年產品產出量、貯存量及流向皆未依規定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及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於廠內約500餘噸,未與廢塑膠原料(R-0201)分開貯存,且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正福花坊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417-K5)於111年2月18日12時24分,行經於本縣九如鄉後庄村向陽路78巷2號前道路,有隨意拋棄檳榔塑膠袋一般廢棄物(全程有錄影為證)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4/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縣潮州鎮潮州路1146號,露天堆置廢棄太空包、廢木柴及一般廢棄物,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或滲透之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01
罰鍰金額
NT$21,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8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3.第13條規定:防塵布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4/01
罰鍰金額
NT$1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高樹鄉埔羌崙段1967地號從事土石洗選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從事土石洗選作業並有廢水產生排放於公共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19,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2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8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4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5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768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屏東縣廢乙清字第0003號),惟該公司清除許可車輛(車號:Z4-235及399-TG)未依上開規定先辨理許可變更(減少輛數)即繳銷過戶,該公司有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情形,前開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市區透天...售580萬歡迎洽詢7895666...」
處分日期
2022/03/2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ZU-3081)於111年2月21日7時37分,行駛在本縣九如鄉向陽路78巷路段,駕駛人及乘坐人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垃圾)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灰鐵鑄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萬丹大排上游查核(萬丹鄉大信路座標:22.619032,120.478850處),發現水面有浮油,經查發現係由貴公司攻牙機製程機械後方有太古油濺出並流經雨水溝至場外地面水體,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廢油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3/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未向主管機關申領排放許可核准,逕排放廢水至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屏府環空操證字第T0924-00號),惟其燃木鍋爐(E003)汰舊換新為1.8ton鍋爐,現場污染防制設備流程為旋風集塵器*2→洗滌塔→袋式集塵器→洗滌塔,稽查當時污染防治設備均未運作(燃木鍋爐使用中)。上述違規行為與本局核定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2/03/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3/24
罰鍰金額
NT$4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3/24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02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24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可之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收受蔡中男所承攬神將企業社之廢棄物,並將廢棄物委託駿仰企業社棄置於高雄市轄區,案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處分貴公司緩起訴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整,另貴公司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本局並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及第3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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