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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701 - 27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請參閱行政裁處書內容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陳海龍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排放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82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32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明見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所產生之原廢水未經處理設備收集處理,逕排至場外地面水體,有繞流排放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號:580-TFS)普通重型機車於111年1月6日9時39分,行經本縣枋山鄉中山路2段處,駕駛人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及第63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9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領有屏東縣政府核發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屏東縣廢乙清字第0023號),貴社載運廢樹枝夾雜廢裝潢板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混合物(D-0799)至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266-2至266-4地號、牛稠埔段449-7、445-2地號、田寮段一小段1125、1127、1128等地號(下稱田寮區場址)非法棄置,惟貴社清除廢棄物未與產源簽訂合約、未於網路上申報清除至田寮區場址相關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1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17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33,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4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0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2/18
罰鍰金額
NT$46,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2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3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2/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501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07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6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由系統預帶,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肥料製造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4日派員於該公司周界外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為71,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3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廢羽毛再利用作業,經本局於110年10月21日派員至本縣高樹鄉南華段900地號土地稽查發現,其未具行政院農委會所公告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資格,逕收受廢羽毛從事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F-6607及拖車HBB-8777),於111年1月6日10時15分左右,行經本縣林邊鄉之國道3號高速公路交流道往東港方向出口處,車上載有營建剩餘土石方,司機現場未能提供隨車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1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飼料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9日派員於飼料製造程序(M01)之排放管道(編號P101)採集異味污染物樣品1組,檢測值9,770超過排放標準(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本局110年7月9日派員於本縣佳冬鄉塭豐段2621地號土地,發現貴公司將自身水質過濾試驗產生之廢石英砂及軟水樹脂以太空包裝,委託車輛車號687-BW及E2-4597放置前述地號土地,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益介興資源有限公司為再利用機構,位於本縣鹽埔鄉久愛村錦隆2之1號,經本局於111年1月10日13時45分稽查時,於廠內有存放一般事業廢棄物,該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且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情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2/10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8條
違規情節
健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雖每月皆有申報非有害集塵灰之產出量,惟皆僅申報部分產出量,實際係將大部分產出之非有害集塵灰委請豐笙貿易有限公司(倍誠實業有限公司)清理,該公司委託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之豐笙貿易有限公司(倍誠實業有限公司)清除處理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非有害集塵灰僅申報部分產出量涉申報不實,違反同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負責人葉應諄及廠長林宗賢並涉犯同法第48條刑責,另貯存於廠區後方之廢棄物未填報於廢清書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5日稽查發現,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設之鋼板間未密合,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10條規定: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且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點數扣4點。3.第13條規定:防塵布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貴處位於屏東市中正路413-10號及屏東市莊敬街2段3號之九如淨水場配水採樣點,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12月6日稽查採樣檢驗結果各為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2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210CFU/100 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及(自由有效餘氯檢測值0.04毫克/公升,標準值0.2~1.0毫克/公升;總菌落數檢驗值190CFU/100ml,最大限值100CFU/100ml)未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條例第24 條規定,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2/07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1.查該公司原料潤滑油、4~6號重油自108年7月起即未申報; 廢保溫材料(D-0403)、污泥混合物(D-0999)、廢熱媒油(D-1 702)等原料,110年期間僅2月有申報原料使用量,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該公司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自來水用量為每月52.5公噸,惟查該公司110年1月申報自來水使用量131公噸、4月申報使用量190公噸,自來水使用量增加逾10%,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該公司110年4月每日用水量換算後約6.33立方公尺,已超過本局核定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許可申請書定稿本106年2月版每日3立方公尺用水量。另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貯存區存放進場處理廢樹脂(D-0202)廢棄物、H區廢棄物貯存區未標示貯存廢棄物中文名稱、廢木材廢棄物貯存區貯存爐渣(D- 1101)、爐渣(D-1101)廢棄物貯存區存放進場處理廢棄物廢樹脂(D-0202)、廢鐵容器(R-1306)廢棄物貯存區存放貝克桶裝產品成品油,與本局核可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許可申請書定稿本106年2月版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3.該公司裂解爐旁堆放4個50加侖鐵桶及1個黑色儲水槽,該公司陪同人員表示內容物係截流溝抽回暫存之廠內作業廢水,惟現場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亦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提報,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1.查該公司原料潤滑油、4~6號重油自108年7月起即未申報; 廢保溫材料(D-0403)、污泥混合物(D-0999)、廢熱媒油(D-1 702)等原料,110年期間僅2月有申報原料使用量,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2.該公司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自來水用量為每月52.5公噸,惟查該公司110年1月申報自來水使用量131公噸、4月申報使用量190公噸,自來水使用量增加逾10%,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該公司110年4月每日用水量換算後約6.33立方公尺,已超過本局核定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許可申請書定稿本106年2月版每日3立方公尺用水量。另無機性污泥(D-0902)廢棄物貯存區存放進場處理廢樹脂(D-0202)廢棄物、H區廢棄物貯存區未標示貯存廢棄物中文名稱、廢木材廢棄物貯存區貯存爐渣(D- 1101)、爐渣(D-1101)廢棄物貯存區存放進場處理廢棄物廢樹脂(D-0202)、廢鐵容器(R-1306)廢棄物貯存區存放貝克桶裝產品成品油,與本局核可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許可申請書定稿本106年2月版不符,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3.該公司裂解爐旁堆放4個50加侖鐵桶及1個黑色儲水槽,該公司陪同人員表示內容物係截流溝抽回暫存之廠內作業廢水,惟現場未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亦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提報,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7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88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81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之不透光率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鹽埔鄉新庄段688、695、697及825-2地號從事飼養鴨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內所產生之廢水夾雜羽毛及鴨糞便污染物排放至公共水溝造成污染情形,貴公司飼養鴨隻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廢水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和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7日派員查核,發現有淡紅色廢水殘留於廠外地面水體並往下游流入內埔鄉光復路隘寮圳支線,貴公司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有色廢水情事並影響水體品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將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測試該車廢氣排放之不透光率達1.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0.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5.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從事屠宰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屠宰作業程序之禽畜屠宰下腳料(R-0111),110年8月申報產出20.495公噸,聯單(即清除)17.705公噸,且無貯存,申報數量明顯不平衡;另廢水處理程序之有機性污泥(D-0901),110年9月申報貯存0.1886公噸,惟現場發現有2袋以太空袋盛裝約6成滿之有機污泥(D-0901)申報數量明顯與現場數量不符;故貴公司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產出、清除、貯存數量不平衡及不正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車輛(車頭車號:KLB-8178;拖車車號:78-BK),經本局110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上述車輛自本縣屏東市復興南路載運營建混合物,行至本縣里港鄉定國段655及土庫段1221地號時,經本局攔查車輛發現其未依規定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及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22
罰鍰金額
NT$10,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屏加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污水處理設施外圍有油水混合物溢出,影響周遭環境及流入屏東加工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點數扣10點。3.第13條:防塵布或其它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15公分,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經查本案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一年內曾違反相關規定,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公司辦理豐鼎光波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新建工程,查該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107年7月9日,申報日期111年1月3日,逾期天數為1274日,空污費為新臺幣9萬9,18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場使用非許可登載管線注入清水至沉澱池,與所領許可文件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20
罰鍰金額
NT$14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0月5日派員督察,發○○所經營之金富美實業社,從事收受清除廢樹枝夾雜廢裝潢板等廢木材混合物(D-0799),未於網路上申報廢棄物清除相關之營運紀錄,亦未與產源及處理地點簽訂合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08年12月11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受環境講習處分,本府業以110年11月16日屏府環綜字第11035519300號函通知貴事業應接受環境講習,貴事業未到課且未依規定辦理請假,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8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5716)於110年12月3日,發現將混凝土塊傾倒於本縣高樹鄉東振新段1671地號土地,有污染地面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經本局於110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堆置之廢太空包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17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堆肥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0月20日、11月4日派員前往該公司堆肥場督察,發現場內果菜殘渣(R-0114)部分露天貯存,又經本局於110月11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場內辦公室側前方鐵皮房內堆置之廢棄物散落至廢水貯存池旁走道,辦公室前方空地露天堆置有廢塑膠混合物及動物性廢渣,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1/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查貴公司人員駕駛砂石曳引車(車號:100-ZU)於110年10月30日15時,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至本縣佳冬鄉塭豐段512等地號巷口,經本局查核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及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23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督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檢測值為2.1E+06 CFU/100mL,標準值為200,000 CFU/100m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另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10月15日再派員督察,發現有灰黃色廢水由逕流廢水放流口排放至場外水溝,經溯源發現為貴公司放流池內廢水疏漏至逕流廢水收集溝所致,其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導致廢水流至場外水溝,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其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惟現場於燃材鍋爐(E101)後方發現另有一排放管道(設有手動開關閥)依序接至鼓風機及桶槽型水洗塔後,再有管道連接至鍋爐上方所架設之管道(P101),以及旁邊有座老舊鍋爐,人員經過排放管道及老舊鍋爐時可感受到餘溫,現場人員曾明雄說明老舊鍋爐、鼓風機及水洗塔皆不再使用,老舊鍋爐為燃油鍋爐,有餘溫係因分配器將少許蒸氣回流至該鍋爐所至,上述另外發現之管道設施及老舊鍋爐未登載於許可證流程內,該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將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縣屏東市新興段744地號土地從事豬隻飼養作業,設置有燃柴鍋爐但並未設置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當時作業中,經檢視民眾陳情所附影片與現場相符,其產生之污染物直接逸散未有效收集處理致空氣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影響附近居民空氣品質,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博興畜牧場於本縣內埔鄉金陵路215巷27號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2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0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2/01/1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營運用地於取得廢棄物處理許可證前,未檢具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報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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